【成語】罪不容誅
【拼音】zuìbùróngzhū
【成語故事】西漢時期,河內人郭解成為無惡不作的地方一霸,他非常狡猾,敢於請人出面抗拒皇上的命令。漢武帝對此十分不滿,下令把他逮捕歸案,辦案的官員紛紛維護他。御史大夫公孫弘認為他罪不容誅,理應處死,終於漢武帝把他滿門操斬。
【典故】況於郭解之倫,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其罪已不容誅矣。《漢書·遊俠傳序》
【釋義】誅:把罪人殺死。罪惡極大,殺了也抵不了所犯的罪惡。
【用法】作謂語、賓語;指罪惡極大
【近義詞】罪大惡極、罪該萬死、十惡不赦
【相反詞】大慈大悲
【成語例句】
◎楊柳在窗外搖曳,有時垂到地下,阻住人來往的路,但從不會把它砍短;有時柳枝駐下一二個富於氣力的蟬兒,引頏高歌,與遠處高處的和成一個合奏曲,真是熱鬧,有時擾人午睡又覺罪不容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