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在身上的校園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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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在身上的校園愛情故事

紋在身上的校園愛情故事

我的手臂上的紋著一個英文名,那是四五年前上大學時前女友的英文名,我曾經有和她廝守一生的想法。

她和我同班,愛打球,身材很豐滿,性格豪爽、大方、活潑。班上男生都挺喜歡她的豪爽,也害怕她的霸道。

因為都喜歡打球,我們很熟,很關心對方,我會凌晨去火車站接她,我們會坐在球場上長談理想,我們也經常鬥嘴、吵架。大三的時候,我們從哥兒們變成了情侶。

大四實習的時候,她去杭州實習,我被安排在廣州的醫院。分開的這段時間,我在廣州給她打電話、寫信保持聯繫,省錢去杭州看她,大家表面上感情還好。回到學校,她提出了分手,因為需要我在時候我不在。而且,以前我們總是為了自己的觀點爭論,她覺得我很有主見,有一種征服欲,而現在,我總是讓著她,這不是她想要的。

我並沒有放棄,非典的時候,我去杭州找工作,因為她說可能會留在杭州。後來,她決定在上海工作,我就不顧家人幫我安排好的工作,留在了上海。當時,她的工資很低,我就週末給她送吃送喝的。我們見面,甚至擁抱接吻,她像以前一樣對我發脾氣。但是,她以單身自居,稱我為前男友和同學。我也不明白,那段時間我們算是什麼關係。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在盡力挽留,直到有一天聽她在電話叫別人給她介紹男友,我感覺絕望了。我留在上海只是因為她,我不知道還要糾纏多久,我想像著她帶男友來見我的情景。於是我最後問她,她說做朋友挺好。

我辭了職,一個人上了回家的火車。想想五年前孤身為了她來到上海,我給她發了信息,忍不住掉了淚。記得她曾說過:“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愛你,只是每當看到你名字中的任一個字時,都會想起你。”她的確對我不捨,但搞不清對我是友情還是愛情,只是覺得我們不合適。

我想,走了就輕鬆了,以退為進是最好的方法。我跟她說:“如果我覺得我們不可能了,我就離開上海,如果你還願意給我機會,就打電話叫我過來。剛畢業,工作可以選擇,但是愛一個人,卻不能選擇,只能珍惜!”

我把她的名字紋在身上,快忘記的時候,就看看手臂,想想以前寫給她的詩信。

轉眼五年過去了,我用了很長的時間,強迫自己不打聽她的消息,強迫自己忘記。

後來,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婆,才明白,丟掉自以為重要的,原來會更好。因為老婆,我起過去,再也沒有心痛的感覺了。本文來自愛情文章

因為紋身,我不能考公務員,也從不穿無袖的衣服,打籃球時也要扎上帶子,那個紋身似乎變成了傷疤。聽說她已經結婚生子了,我對她的樣子也有些模糊了,但是對於過去的回憶,就像手臂的紋身,抹不掉,印象依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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