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是在劫難中重生
從來沒有想到有這樣的一天,他會出現在我的文字裡。
我以為當我們各自淪落天涯的那個時刻,我就已經把他從我的心裡徹底的磨滅了。
我好傻,回憶怎麼是可能磨滅的?
當我們再次重逢的時候,還會有愛情的存在嗎?我突然想起一句那麼經典的話:我不相信天荒地老。 document.write("");ad_dst = ad_dst+1; 天可以荒,地可以老,與愛情無關。
愛的時候,我們一定溫情的說過天荒地老的誓言,一定也承諾過自此長相廝守。當我們站在回憶的城堡外,品味著我們相愛時的誓言,也只能是曾經滄海的心情。
因為痕跡。
愛雖然逝去,但在我們心裡面,留下了無法磨滅的痕跡。
天下又有幾個像我這樣的傻瓜,想著要洗去心裡愛的痕跡?
也許只是怕傷痛,怕那份揪心的疼,怕一個傷口,怕自己永遠陷在愛裡面。怕刻骨銘心的愛恨糾纏。
初次見到他的時候,在長長的走廊上,我和他迎面走過,我們都偷偷的看了對方一眼,這一眼,注定了我們的緣分糾結。
就陷在愛裡面,一張無辜的臉,彷彿是退不出,又走不進你的視線。
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胭脂淚,留人醉,幾時重?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
南唐李煜的《相見歡》,我們都很喜歡的一首詞。當時他坐在我的對面,看著我的眼睛,我們一句話也不說,卻能深入到對方的靈魂裡。
相愛的時候,只遠遠的看他走過來,心底已經洋溢著那溫暖的小幸福了。我一直不知道,原來幸福,就是這麼簡單。
殘燈明滅,諳盡孤獨。在孤獨裡,我們化為一片春泥。
秋天了,墜葉紛紛飄香,寂靜的夜,寒聲碎。人去樓空。年年今夜,月華如練,長是人千里。愁腸已斷無由碎,酒未到,先成淚。
為了愛走到了一起,又為了相同的理由而分開。所以,愛是不能講理由的。愛一旦牽扯到了理由,那便不是愛,而是一種未了的情分而已。當我們在愛裡的時候,想到的應只是給彼此帶來快樂和幸福的感覺,別的任何,都是雜質。
愛就是一份神入的品質,不用言語,就深入到對方的靈魂。
當他今天再次坐在我的面前,依舊是乾淨的笑容,依舊是深邃的雙哞,我們的感情卻不能再依舊。我們還是什麼都沒有說。還是在注視著對方的靈魂。當初我走出他眼睛的時候,我把自己的身影留在了他的眼睛裡,那也是一種痕跡。
我是如此的單獨而完整。
我們都依然駐留在彼此的靈魂裡,雖然愛給我們帶來深切的痛楚。只是我們已經沒有了愛的力量和決心。
那個網絡作家說:我們在不該有愛情的時候相愛,卻在該有愛情的時候殘廢。
我從來不說感情是誰負了誰,一切皆是緣分使然,我一直為愛情而活,為愛情而痛苦,為愛情而快樂,為愛情而寂寞。
愛情只是鏡中花,水中月,眼中淚,手中沙。
而我們那意中的人,也隨鏡花水月眼淚流沙已然逝去。流失的東西,卻永遠也追不回來。
就像我們的愛情。
他走了。我寧願留在我心裡的,是他的影子和我們曾經的愛情。
海闊山遙,未知何處是瀟湘?
而我們現在惟一能做的,就是想著心裡的那個人,無論天涯海角,都釋懷的生活。
然後,我們各自淪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