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暴露後以還錢逼我分手
口述者:蝦米女27歲外企人事經理文:冬爾
蝦米供職的那家外企赫赫有名,而大學畢業不滿5年的她居然已經坐上了人事經理的位置,工作能力顯然不凡。可她偏偏給自己取了個「蝦米」的名字,並反覆強調自己其實渺小而無助,「別人看我清高得難以接近,但事實上,往往連我自己都太高估了自己……」
說真的,老天爺待我還算不薄,外貌、學歷、工作,我什麼都不缺--惟獨愛情除外。上周才過27歲生日的我,白天一副很幹練的樣子,事關好些人的「飯碗」;可一到晚上卻立刻變得脆弱不堪,整晚為了結婚、離婚、有錢、沒錢……這些「俗不可耐」的問題掉眼淚。
沒錢--我不敢添置任何衣服
我的初戀來得很晚。稚是我的初中同學,一個「精神」上的孤兒——稚的父母很早就離婚又各自結婚,他從小隨奶奶長大,性格有些孤僻,以至於初中三年我倆幾乎沒說過一句話。要不是大學畢業前在人才招聘會上意外相逢,他對我的人生軌跡根本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可偏偏就是那次相逢,令我和稚之間突然迸發出一種激情,短短兩星期後,我搬到了他那裡。
兩個未畢業的「孩子」匆匆生活在一起,甚至連對方的生日、愛好都來不及打聽--這令我倆更像是一對「先結婚後戀愛」的夫妻。很快我就發現,稚是個內向得近乎封閉的男孩,很少出門、沒有朋友,惟獨對我表現出一種特殊的依戀和格外的孩子氣。
稚壓根兒不願意為了工作奔忙,幾次面試失敗後,他索性安心待在家裡--反正那時我已謀到了工作,我倆至少不再為生活費犯愁。不過,稚對我的溫柔體貼足以彌補他在工作面前表現出來的軟弱,我不會做任何家務,可稚從不抱怨,買菜、做飯、洗衣服,他似乎心甘情願地承擔起了所有家務。我常開玩笑說我們是「女主外男主內」,我說這話時,稚並不生氣,仍然準時地為我準備夜宵,等我下班回家--而除此以外的幾乎所有時間,稚都在電腦屏幕前度過。
1998年夏天的我還在試用期內,月薪1500元,突然要負擔起兩個人的吃喝拉撒還真有些緊巴巴。出入於虹橋地帶的寫字樓裡,大學時代那些卡通外套、寬大毛衣顯然不再適合,可整整一年裡,我幾乎不敢添置任何昂貴的衣服,僅有的兩套職業裝,還是畢業前為了應付面試才買的。
整個公司裡,我的穿著打扮無疑是寒酸的。每天出門前,面對衣櫥內僅有的「儲備」費盡心思地搭配,然後站在鏡子前用廉價的唇彩塗抹時,總能從鏡子裡看見稚在被窩中酣睡的樣子--每逢這時,我的心隱隱作痛。
(KAKO的外套、FANCE的及膝裙--眼前蝦米的這套行頭少說也要2000元,顯然與她的敘述「不符」,也許是冬爾的打量令蝦米突然有些尷尬,她連續地調整坐姿,好一會兒才輕聲說道:「這全是韜給我買的,最初和韜一起時,我真的花了他不少錢……」)
想錢--我收下了他的99朵玫瑰
1999年10月,大學同學為我介紹了一個「新男朋友」,他就是韜——不曉得出於何種心理,從同居那天開始我就一直將稚「雪藏」,從沒向任何朋友、同事說起。反正稚討厭任何「集體活動」,甚至很少打電話到公司,所以在別人面前,我永遠是個獨來獨往的「單身漢」。
韜比我大7歲,沒有固定職業,卻是一家證券公司大戶室裡的001號。那次相親是同學刻意安排的,事先我什麼都不知道,等我想要拒絕時,韜已向我發起了「攻勢」。
韜的「攻勢」令人無法拒絕:99朵玫瑰、金茂君悅兩人晚餐……雖然逃不開「俗氣」二字,但每逢我簽收鮮花時瞥見女孩酸溜溜的眼神,那種滿足足以安撫我一年來積聚的自卑。我猛然發現了自己的「價值」,也突然厭惡起以前的拮据生活來。來不及考慮自己是否對韜有真感情,我匆匆與他「戀愛」了。也許是出於求得平衡的陰暗心理,從答應和韜約會那天起,我著實花了他不少錢。我設想的結局並不複雜--反正父母一直反對我與稚的戀情,那就給韜一個機會哦。
我變得虛榮--挑最貴的時段請朋友到錢櫃唱歌,臨結束時打電話請韜過來一起「唱」,結果當然是他埋單然後開車送我回家;每天都穿不同的套裝上班,連髮夾、絲巾扣都價值不菲。
但同時,我又離不開稚的體貼和依戀。我拖延著沒有向稚攤牌,而每次晚歸的理由都很拙劣,永遠是加班或者出差--也許稚早就覺察到了什麼,這一切,單從我整天拎回家的禮物就能瞭解,只是他從來沒有挑明,依舊每天幫我洗衣服、準備夜宵。
同居男友暴露後以還錢逼我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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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在以前,我最鄙夷這樣的女人了!」生怕被誤解,蝦米急切地表達著自己的情緒,連臉龐都霎時滾紅起來。說著說著,蝦米突然重重地靠在椅背上歎了口氣,「稚總是心安理得地靠我生活,全然不理解我的辛苦,最初與韜在一起,我也許是出於對稚的厭煩吧。」)
「還錢」--我答應了他的求婚
整整一年裡,我們「3人」的關係始終不變。韜只有我的手機號碼,他以為我是個跟父母住在一起的乖乖女,打電話到家裡不方便;而稚則幾乎不打我的手機,他只是在家瘋狂地上網打遊戲。
可事情終究是要「穿幫」的,我苦心織就的網,居然很輕易地就被「戳」破了。2001年1月9日,我25歲生日。韜為我安排了豐富的節目,直到凌晨時分才回家。就在我們相依偎著走到我家樓下時,竟然迎面撞上了等在寒風裡的稚。稚顯然早有預謀,他無比冷靜地對韜說了一句話:「我和她同居兩年了,就在樓上,你要上樓看看嗎?」說完這話,稚轉身上樓,扔下我和目瞪口呆的韜。
我被這突如其來的局面完全弄懵了,面對韜的逼問,我一五一十地來了個徹底「坦白」。那個晚上,我們3人誰都沒睡。韜惱羞成怒,可他的第一反應居然是提出要我還錢,韜第二天就給我打電話,要我還他5萬元!那時我的工資已經漲了好多,但信用卡裡總共才2萬多元。
第二天一早,當我回家時,稚已經不見了。顯然,這個「家」我也待不下去了。整理衣物時,狠狠心,我將所有韜送的衣服、首飾裝了兩個拉桿箱,加上2萬元的存折,當晚就送到了韜的面前。可是,當他揚起手猛然將箱子推出去時,他的眼淚突然流了下來。
那天,韜最終還是將兩個箱子和我都接到了他家。整個晚上,他一直苦苦哀求我跟他結婚,他說要我還錢只是氣話,只要我答應他,他立刻在我存折裡的數字後再加一個零還給我。
把婚姻跟錢這樣聯繫在一起實在是可笑,但是3天後,我還是答應了與韜結婚。結婚的動機當然不是為了錢,實在是因為稚的離開。稚一向對我如此依戀,可他竟然會離我而去,這令我無比痛心--幾年來,家裡的所有開銷、他的零用錢都是我給的,如果不是因為他,我根本不會如此落魄,也就不會花費韜的錢……
一賭氣,2001年5月8日,我真的與韜結婚了。我從心底裡盼望著一段完美的婚姻,為了表示我已「痛改前非」,我堅持不要韜再給我什麼存折,畢竟我也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為此,韜感動不已!
「煩錢」--我再次靠在了他的肩頭
我想借結婚徹底忘記稚,但是我做不到。韜的確很愛我,但他總是對我嚴加「管制」。每次公司加班,韜總是不屑地盯著我,然後說:「以前和我約會,你也是這麼『請假』的吧!」他說這話時語氣陰森森的。
於是,每次加班,我都必須每隔半小時就打一次電話回家;至於去外地出差,用手機匯報行蹤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預先留下賓館的房間號、電話號碼。我很反感韜的管制,但想起這些全是自己釀的苦果,我卻也無計可施。
與我一樣,韜也是家務上的「白癡」,雖然他請了鐘點工,可家裡照樣亂糟糟。就算我加班半夜回家餓得胃痛,也只得自己煮水泡碗方便麵--每逢這時候,我便格外想念稚。我突然發現,即便再有錢,也換不回一頓可口的家常夜宵!
2001年的最後一個晚上,韜和朋友一起去哈爾濱滑雪,我卻突然發燒了,家裡連杯熱茶也沒有。迷迷糊糊中,我撥通了一個手機號碼--這是我曾給稚買的沖值手機,稚一向很少用,但這次,電話居然通了!
我還沒吐出一個「喂」字,電話那頭就傳來了稚的聲音:「自從我們分手那天起,我就一直開著手機,每天24小時,從來不關,終於等到了你的電話。」我的眼淚「嘩」地流了下來,那天晚上,稚趕來為我煮粥、陪我去醫院……靠在他肩頭,我似乎又回到了以前--要不是因為錢,我本來就一直生活在這樣的滿足中。
我和稚重新開始戀愛。那段日子裡,稚與朋友合夥開了家網吧,雖然賺錢不多,但因為網吧有營業執照,所以沒什麼風險。他仍然從不過問我的生活,這讓我覺得自由--與韜在一起,我已經被憋得太久了,這才覺察到自由的可貴。
今年5月,我終於向韜提出離婚。離婚手續辦得很利落,我沒有帶走他一分錢。我以為我從此可以回到快樂中,可惜好景不長--今年10月,稚的網吧經營不下去,他再次失業了。
我們又回到了以前的局面--我努力賺錢,而稚則乖乖守在家裡,打遊戲、做家務、等我回家,似乎這些就是他的一切。我真的無法相信,一個大男人能夠安於這樣的生活狀態,可每一次,他的細心呵護又令我感動萬分……
(「我的好多同學至今還沒結婚呢,可我結婚、離婚,好像鑽在同樣的圈子裡根本兜不出來……」蝦米突然仰脖喝下了面前那杯完全涼透了的咖啡,藉著咖啡的苦澀,她皺緊眉頭,語調卻格外低落:「當然憑我現在的收入,應付兩個人的生活不成問題,只是我生怕終於會有一天,我無法忍受這種『男主內女主外』的生活,真的,我肯定會再次爆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