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戀情:女友被老闆養起來了
序曲
1996年研究生畢業以後,我應聘進了一家赫赫有名的美國公司,當時,我的同學們對我羨慕不已。這家公司的工作氛圍很輕鬆——可以隨意著裝,不用常常加班,當然也有一點小小的禁忌:同事之間不能談戀愛。
半年試用期過後,我被公司派到美國短期培訓4個月。1997年初秋,我升任公司金融部項目經理,前途似乎一片光明。但就在這時,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場辦公室戀情之中——那年,我28歲。
我深深地愛上了 lisa———她是公司行政助理,雖然和我同歲,但此時本科畢業的她已是公司的老員工,同時深得美國老闆賞識。lisa事業心很強,雖然不是特別漂亮,但她幹練的神情、飛快敲擊鍵盤的纖纖玉指,以及每日必換的得體套裝,統統都讓我著迷。
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愛情終於戰勝了辦公室「禁忌」———我決定向lisa展開「地下攻勢」。我的攻勢很老土———送花,我讓快遞公司給lisa送了11朵包紮得非常漂亮的白玫瑰。那天中午,玫瑰送到時,我緊張得要命,偷偷從辦公桌擋板後探出腦袋向她張望,手心裡直冒冷汗。
我看著 L isa抽出花中的卡片瞥了一眼,然後滿臉嬌羞地抱怨道:「討厭,誰送的?」然後,將整束花很優美地拋出一條弧線,扔進了身邊的廢紙簍。自始至終,她都沒朝我這裡看一眼。
隨著那束花的「弧線」,我的心立刻涼了半截。忽然,電腦提醒我有新到的電子郵件———是lisa發來的,上面只有一句話:「如果你能堅持1個月,我可以考慮。」
這句話,足以讓我週身熱血沸騰。那天以後,我每天都讓快遞送上一束白玫瑰,lisa則日復一日拋出那道美麗的弧線。聽女同事們說,只有好心的清掃工會將花插放在女洗手間,她們將那個送花人稱為「廁所冤大頭」。
我很心痛,畢竟為了每天的玫瑰,每月的開銷不是個小數字。但這是lisa的身價,我不能拒絕——我繼續用金錢滿足著她的虛榮心。
愛情開始了
玫瑰一送就是兩個月,努力總算沒有白費lisa終於接受了我的追求。lisa是個現代女孩,從答應我的那天起,就主動提出讓我搬到她那裡去住,因為她獨居的家離公司比較近。
終於可以不用送花了,終於完完全全地擁有了lisa——這些令我欣喜萬分。搬到lisa家住的那一天,lisa突然提出要訂一份「口頭協議」:第一,同居期間,我必須每月負擔一半房屋按揭款,其他水電、電話費用則全部由我承擔;第二,不得接聽家人的電話,也不能將電話號碼告訴其他任何人(包括我的爸媽)……
大概是所謂的被愛情沖昏了頭腦吧,我幾乎不假思索就答應了這些條件:她把自己都交給我了,我還有什麼需要保留的?
1997年聖誕節前兩天,我突然在自己的辦公桌上發現了一封「辭職信」。正當我打開信看時,桌上的電話鈴響了——是lisa打來的,她在自己的座位上壓低聲音說:「我為你聯繫好了另一家公司,辭職信也幫你擬好了,只要你簽個字就行——為了我們的愛情,好嗎?」
最後那句話,瞬間消除了我的困惑。想想也是,女孩子找工作不容易,既然我們戀愛了,為了她的前途,我理所當然應該離開公司。經過一整天考慮,我終於在那天下班前,向老闆交了那封她幫我擬好的辭職信。
聖誕節那天,我請同事們吃「告別飯」,酒過三巡,我舉起酒杯,溫柔地看著lisa,想向大家公佈我倆的關係。因為我覺得,既然我已經離開了公司,也就不存在任何隱瞞的必要。但是,我剛開口,lisa立刻覺察出來,她站起來打斷道:「別多說了,我敬你一杯!」
事後,我們為那次吃飯吵了一架。因為我始終沒弄明白,為什麼宣佈了我倆的關係,就會影響到她的前途?
新公司規模很大,但我只是無數碩士、博士中的一個。我茫然看不見前途,收入也只有以前的三分之二。工作一年多,我仍然得不到升職的希望。lisa因此總是埋怨我不求上進,為此,就連雙休日她也逼我在家翻資料,甚至不准我回家看爸媽。
想當初,爸媽剛知道我談戀愛那會兒非常興奮,可他們打心眼裡不願意我搬出去過同居生活。更讓他們不能理解的是:戀愛多時,他們不僅連「毛腳媳婦」的模樣都沒見過,就連自己兒子都不常見到了。
按照我們的「協議」,lisa的電話我是不能用的。可爸媽總是不捨得打我的手機,又不敢打電話到公司,因此實際上,我和爸媽幾乎斷了聯繫。
不過,二人世界還是蠻開心的。各自下班後,我們常約在家附近的小餐廳(lisa和我從來不下廚房)吃飯。吃完東西以後,我們逛街、看電影,或是回家看書。雖然我的開銷很大,雖然新公司的收入不高,雖然和 L isa生活在一起的近兩年裡,我沒有一分錢積蓄,但是,我至今認為這兩年很值得,哪怕「背棄」了爸媽、高薪和前途——如果沒有以後發生的那些事情,我寧願一輩子這麼過下去。
高潮
去年春節,我回家看爸媽,雖然還是沒能見到「毛腳媳婦」,但他們催我結婚。我想也是,畢竟我和lisa都已過了30歲,總是這麼住在一起也不是一回事。於是,大年初五,我拿了爸媽給的5萬元「結婚基金」,用其中的三分之一,去商店買了一隻漂亮的鑽戒。
特意將lisa約到了全城最具情調的餐廳,我想在那裡向lisa求婚。哪知我剛拿出鑽戒,動聽的話還堵在嗓子眼,lisa卻突然談起了我們的前途:「先別說結婚!在我們面前有兩條路——第一,我倆出國,憑我們的學歷,讀MBA應該沒有問題。如果我們能留在美國,到時再談也不遲。第二,留在國內也可以,但你必須做到半年內升職,兩年內再買一套房子。至於結婚嘛,5年之內辦不到!」lisa說話永遠是那麼邏輯清晰,就像是在談判桌上,讓人沒有反駁的餘地。顯然,這些都是她早就設計好的。
我不想出國,碩士的學歷在國內差不多已夠用,再讀MBA無非是頭頂增加一個光環。對於一個30歲的男人來說,這已經不很重要。而對於lisa,我支持她在國內讀一個MBA,但從我心底說來,我更希望她是一個好妻子、好母親———哪怕她沒有任何收入。
今年3月的一天,lisa突然告訴我:「我辭職了。」我愣得一時說不出話來,因為我深知工作對於她的重要性,更知道那個公司的光明前途。我追問原因,lisa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句:「沒前途就辭嘛。」
不過,奇怪的是,辭職後的lisa並不急於找工作,而是白天休息,晚上找朋友「聊天」,每天要到三更半夜才回來。事業心很強的lisa從不沉迷於玩樂——她的表現太反常了。
4月,lisa提出要分開住:我搬回自己的家,而她自己也搬回去和爸媽一起祝她對我說:「我沒有工作,所以要把房子租出去,否則錢不夠用。」我勸她找工作,但她說要「休養」一段時間——這些,又是極大的反差。
我偷偷調查過,那間房間果然被她租給了別人。我們偶爾約會,每週有一天會去住賓館。如果不是上個月遇到以前的同事,我已經漸漸開始相信lisa的話了……
結果揭曉
那天我剛巧在酒吧碰到以前的同事,寒暄過後,他不經意地說:「知道嗎?以前那個lisa也辭職了。被老闆養起來了,聽說他們都快結婚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顧不得掩飾什麼了,很失態地一把抓住他,讓他把話說個清楚。同事怪異地盯著我,然後一字一句地說:「lisa要和那個美國人結婚了。」
二話沒說,我立刻撥通了lisa的電話,氣急敗壞地質問她。電話中的lisa還是那麼冷靜和幹練,她不緊不慢地說:「我不喜歡他,但是我一定要出國。以我的能力,一定能超過所有人,生來就注定我是一個『女強人』。他追了我很久,我也已經答應和他結婚了,他任期一滿立刻跟他去美國。學成以後,我會回來的。」她的最後那句話,更讓我氣得「吐血」:「我是喜歡你的,我不在的日子裡,你盡可以結婚。不過,如果你願意去美國,或者我有機會回來,我們完全可以繼續保持現在的關係———我,愛你。」
整整5年的心血付之東流,許先生自是心有不甘。採訪的最後,他哭喪著臉反覆歎道:「我的大多數同學,要麼在事業上小有成就;要麼早就喜結連理,有的連孩子都快上幼兒園了。唯獨我,一個30多歲的男人,經歷了5年苦戀之後,竟然被自己心愛的女人要求做她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