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豪宅贈「二奶」卻落得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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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豪宅贈「二奶」卻落得人財兩空

寶馬豪宅贈「二奶」卻落得人財兩空

離婚兩年後,突然發現老公在離婚前夕花393萬元給“二奶”買了寶馬和豪宅,安女士氣憤不過,將前夫和“二奶”告上法院,追討393萬元的家產及利息。被指“二奶”者是北京一知名律師及主持人。20日,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審。
令人意想不到,二審時前夫臨陣倒戈,委託律師向法庭遞交《坦白書》,詳述與“二奶”交往及買寶馬、豪宅經過,支持前妻向“二奶”追討汽車房產。
發現隱情
前夫借錢給女律師買豪宅?
2005年7月,安女士和相戀多年的阿晨(化名)結婚,不料結婚才兩年,阿晨就以性格不合為由向安女士提出離婚。安女士不肯,阿晨就大吵大鬧。2007年10月,兩人協議離婚。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及大部分家產歸安女士所有。
今年3月,安女士通過調查發現,阿晨在離婚前夕,瞞著她將393萬元夫妻共有財產轉移,用於給北京一陳姓女律師買豪宅和寶馬車。
安女士認為,阿晨無權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於是將阿晨和陳律師告上廣州越秀區法院,要求陳律師歸還夫妻共有財產。
鬧上法庭
女律師稱沒花他人一分錢
在越秀區法院一審期間,阿晨極力反對安女士的訴訟請求,稱自己和陳姓女律師是好朋友關係,所以沒有讓她出具借條,自己瞞著安女士替陳姓女律師買車、買房的做法雖然不盡妥當,但是此舉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陳姓女律師則否認了阿晨借款給自己買車買房的說法,她還出具了一份經公證的證言,證實反而是她自己曾借給阿晨50萬元。
越秀區法院一審認為,阿晨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支出的393萬元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不過本案存在阿晨支借款項給陳姓女律師,兩人之間有其他方面經濟往來的可能。因此,安女士理應循其他途徑,另行與阿晨共同主張債款之訴。據此,駁回安女士的訴請。
前夫驚爆
二奶支招轉移巨額財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案二審期間,竟出現戲劇性的變化——阿晨“倒戈”了。
20日上午,此案在廣州中院二審開庭,阿晨委託律師向法庭遞交了一份《坦白書》,坦承自己在2006年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在北京多個電視台擔任情感節目嘉賓的知名女律師及主持人陳某,陳某小他13歲。兩人越聊越深,互生好感,阿晨於2007年瞞著家人和陳姓女律師在北京租房同居。
阿晨在《坦白書》中稱,2007年5月,陳姓女律師提出為了上班方便希望買一輛寶馬;同年7月,陳姓女律師又提出在北京買一套房子結婚用。阿晨問陳姓女律師:“錢都在我老婆手裡,我怎麼開口拿?”陳姓女律師告訴他,可以騙老婆說在北京搞了一個項目需要前期投資,拿到錢後用陳姓女律師的名字買房買車,這樣安女士就很難跟蹤到這筆錢。等阿晨離婚後,她再將他的名字加上。倘若被查出來,就一口咬定是借款,這樣就不屬於離婚前故意轉移夫妻財產。
阿晨表示贊同。2007年7月底,陳律師32歲生日時,阿晨花300多萬元給她在北京買了一套豪宅,此前一個月,阿晨花60多萬元給她買了一輛寶馬。
為何倒戈
離婚後二奶“婉拒”分享財產
既然兩人合計轉移財產用於結婚,阿晨為什麼還要倒戈?阿晨在
《坦白書》中的話語中充滿了懺 悔 :“我辦完離婚手續後,馬上到了北京,將離婚證交給了她……一直拖到2008年,我多次向她提出趕快把我的名字加進車、房的產權證中。這時我開始發現她是在故意拖延時間,不想把我的名字加到產權證中。為了這個原因,我們開始吵鬧起來,矛盾一天一天加深。自從買了車、買了房後,她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在北京生活時經常因為一些小事無止境地找我吵架,不像剛開始認識時那樣溫柔。她對我的感情明顯發生了變化,再也不提和我結婚的事……”
阿晨在《坦白書》中稱,現在自己對前妻安女士和兩個孩子均感很愧疚,希望幫助前妻把車子和房子追討回來。
庭審直擊
被告代理律師:二人關係與本案無關
當天庭審中,安女士的代理人楊河律師表示,從新證據看來,此案根本不是借貸關係,而是侵權關係,並可能存在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
根據阿晨的《坦白書》可見,他是在陳律師的指使和策劃下合謀轉移、處分了安女士所應有的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兩人的行為本質屬於共同侵權。
而且,由於陳是資深律師,阿晨轉移財產的整個過程幾乎不露痕跡,安女士一方多次到北京取證均無功而返。由於銀行出於保密需要不提供公開查詢,關於財產轉移的關鍵證據只能由法院調查收集,而一審法院沒有進行此項調查取證工作。
庭審當天,陳姓女律師沒有親自出庭,她委託的代理律師對阿晨提交的《坦白書》沒有明確表態。其代理律師堅持了一審中的觀點,並表示,阿晨與陳律師的關係與案件無關。在安女士一方要求證人出庭證實二人不正當關係時,陳的代理律師再次以“與本案無關”為由提出反對。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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