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要遺忘。」
記得。
是童年擺在玻璃櫃檯裡的倔強的不肯跟媽媽要的玩具琴。
遺忘。
是現在牆角佈滿灰塵的學了三天的吉他。
記得。
是十六歲那年在漆黑的房間為她哭了整整一個晚上。
遺忘。
是照片上那個長頭髮的女孩開始在視線中氤氳不清。
記得。
是撫摸老式課桌上刻畫的字跡凹凸的感覺。
遺忘。
是牆上曾經貼過的痕跡被厚厚的牆粉覆蓋。
記得。
是與同桌傳紙條用的便簽本上斑駁地覆蓋著不同顏色的稚嫩筆記。
遺忘。
是在某個拐角遇見了三年的同桌卻擦肩而過。
記得。
是曾經手拉著手躺在草坪上許願三十九年後在一起看獅子座流星雨。
遺忘。
是一起逃課去看流星隕落的她在畢業紀念冊上只寫了祝你永遠開心。
記得。
是深夜兩點短促的鈴聲讓我們永遠是好朋友八個字熠熠發光。
遺忘。
是若干年後發出的你還好嗎幾個字永遠都沒有回應。
記得。
是某個午後陽光透過玻璃照在綠色封皮的《彼德。潘》上。
遺忘。
是在十八歲上日零點零分閃爍的手機屏幕發問:我是不是再也不是孩子了。
記得。
是默念了很多遍的電話號碼卻遲遲不敢按下。
遺忘。
是曾經撥了幾萬遍的號碼突然在拿起話筒的那一刻消失在茫然無措之中。
記得。
是在每天乘坐的公車椅背上用白色的修正液塗抹:“你還在乎我嗎”。
遺忘。
是面對粉紅色信紙上曖昧的署名卻想不起是誰。
我們可不可以不記得。
我們可不可以不遺忘。
寂·小若
2008年07月13號凌晨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