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和兩個女人的自虐
《我願意》和這首《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是現在的鄭波每晚必聽的兩首歌。他說,前者代表了他對晨曦的感情,後者則表達了他對兩個女人的心態。兩個女人和他有著怎樣的感情糾葛呢?一起走進下面的故事吧……
傾訴人:鄭波,男,33歲,出租車司機
在動手寫鄭波的故事前,我放了一首齊秦的《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當憂傷的旋律將我淹沒時,我再一次深切地體會到了鄭波的無奈、自責和近乎自虐的情感。
《我願意》和這首《不讓我的眼淚陪我過夜》,是現在的鄭波每晚必聽的兩首歌。他說,前者代表了他對晨曦的感情,後者則表達了他對兩個女人的心態。
原以為,對妻子坦白一切會讓他放下心理包袱,至少,他可以作出一個選擇,沒想到實際情況卻違背了常理和他的預想——他發現自己對晨曦的感情完全失控了,但是,兩個女人卻採取了一致的態度:不爭不搶,一個避讓,一個寬容。於是,在兩個女人的柔情中,他陷入了兩難,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意味著傷害。最後,在深深的愧疚和無奈中,他選擇了封閉自己。
★心裡悄悄地裂了一道口子
我很早就從工廠出來自己做生意。我幹過很多事情,大江南北地跑過。今年7月,我開起了出租車。開出租車是我的一條生存底線,在沒有找到合適的投資項目時,我總是一邊開出租車一邊考察生意。我和愛人是1994年結婚的。我單方面認為,我們的婚姻出現問題是在2000年,也就是我的大家庭進行財產分割之後。她卻始終認為沒有問題。
我們是租房結的婚,隨著大家庭房產的增多,我們把父母的一套福利房買了下來。2000年,父母把房子收了回去,並且把家裡所有的房產都歸到了我哥的名下。
我詫異地問:「你的父母為何這樣做?」他回答說:「大概是因為我和愛人的收入都比較高的原因吧。那時我倆一個月收入在7000到10000元之間。」
我的朋友們都說,真不知道你是不是你父母所生的。
愛人的大家庭卻對我很好。我能發展到今天,與她的大家庭的幫助是分不開的。每次我在生意上遇到了困難,都是他們義無反顧地拿出資金幫我渡過難關。他們對我像對親生兒子一樣。
大家庭對我的不公,我沒有告訴愛人。我是男人,只願意把好的情緒帶回家,不好的事情就自己扛著,怕她擔心。但後來她還是知道了,開始經常為這事跟我發生爭吵,拿兩個家庭對我的態度進行對比,說我無能。
她常掛在嘴上的一句話是:「你就靠我養。」我也知道她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她這樣說,我從不做聲,但心裡還是止不住地難受。有一次她發牢騷,我的朋友都聽不下去了,說:「你別以為你老公無能,他聰明得很,只是機遇不好而已。」
從那以後,我對她的感情就一點點地淡漠了。我甚至對她提出過離婚,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因為她的大家庭對我太好了,我不忍新傷害她的父母。
★網戀並深深陷了進去
2002年,我與晨曦相識。別人都笑我們是網戀,但我認為不是。我們在網上相識,但從未在網上說過一個「愛」字,真正發生感情是在現實中。我覺得自己不是為了尋找婚外刺激,因為我在這方面的機會很多,但我一直把握得很好。
我與晨曦的感情不是一天兩天產生的,接觸幾個月後,兩個人都不知不覺地投入進去了。從一開始她就知道我已婚,但從未對我要求過什麼,她願意就這樣跟我過一輩子。
有一年多時間,我們一個月見一次面。她是荊州人,不是我趕到荊州去看她,就是她來武漢見我。她把我介紹給了她的朋友、同事,我覺得她是真心想跟我在一起的。
鄭波停頓下來,將一張照片遞給了我。那是一張立拍得。在夜晚的天安門前,一個長相甜美的女孩與鄭波依偎在一起,幸福而又甜蜜。那個女孩,就是晨曦。
她唯一沒帶我去見的是她的父母,但他們隱隱約約知道有我這樣一個人存在,也隱約猜到了一些事,於是不斷地對她說:「你也該有個男朋友了。」每次她都不做聲。
她的家人開始給她介紹男朋友。我說:「你去見面吧,如果可以,就交往下去。」但每次見面後,她都給我打來電話,說不行,一點感覺都沒有。她的父母越發懷疑了。後來,為了躲避家人的逼婚,她提出來武漢工作,由於聯繫的工作不太理想,她只得選擇去北京,那裡有她很多親戚。
她的父母親自把她送到了北京。在武漢轉車時,我陪他們一起吃飯。她父母問我結婚沒有,我無語。後來,他們藉故離開了十多分鐘。我想他們已經肯定了心中的懷疑。事後她告訴我,他們對我印象不錯,但叮囑她要對我瞭解清楚,說白了,就是擔心我已經結婚。
★為了網友,和妻子離婚
今年的9月9日,很多人結婚,都為了圖個長久之意。可是在這一天,我卻與愛人離婚了。離婚的原因,是為了財產保全。所有的財產全歸到她和女兒的名下,我只留了輛小車。
我有個非常特殊的女兒。女兒今年9歲,學了5年舞蹈,卻不斷地換老師,因為每位老師帶不了多久,就沒能力再教她了。老師們都說,她跳得出來。她得了很多獎,以她現在的水平,應該上初中舞蹈課程。
學舞蹈的專業費用是一筆巨款。自從開出租車後,我心裡漸漸有了擔憂。我害怕自己出事。比如,一次較大的車禍就可以讓我傾家蕩產。我覺得,如果因為父母的過失而影響到孩子的成長,那對孩子來說是不公平的。我於是跟愛人商量離婚,我說:「這樣,即使我發生什麼事情,財產也會完全歸在你和女兒名下,女兒成長所需的費用可以得到保證。」她同意了。
之後,我去了一趟北京。跟晨曦見面後,我跟她講了離婚的事情。她問我:「你離婚時有沒有考慮過我?」我說考慮過。她問她的因素佔了多少成分,我說:「財產保全佔90%,你佔5%,家庭占5%。」她說:「哪怕只有1%的因素是為了我,你的離婚就是一種欺騙行為。這對你老婆不公平,對我也是一樣。」
我覺得她說得有道理。從北京回來當天,我就把和晨曦之間的事情全部向愛人坦白了。我對她說:「我們之間已沒有愛了,我對你只有親情和責任。」我想了很久,感覺再這樣欺騙下去不行,這其實也是在欺騙自己。
告訴愛人真相,還基於另一個原因。上火車前我與晨曦經過天安門時,她提出照張合影。以前這樣的要求我從未答應過,但那天我同意了。我怕今後再沒有這樣的機會。
從今年6月份開始,我的膽一直疼,做了很多檢查,結論是膽囊沒有問題。後來又做了DNA檢查,肝功能也沒有問題。但是,疼痛卻有增無減。我的心理壓力很大,因為我的親屬中有好幾個是死於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