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霆父親的採訪語錄

經典短文,勵志小短文,短文摘抄,短文網,小短文

請輸入查詢關鍵詞:

許霆父親的採訪語錄

許父:“案子很簡單,把錢退回去就沒事了。我覺得,銀行報案是有問題的,找不到許霆還錢,為何不聯繫他家人呢?”

  ——哪個受害人會選擇不報案,而去找罪犯的家人呢?

  

  記者:那筆錢現在你們幫他還了嗎?

  許父:現在還沒還,怎麼還呢?罪都判下來了,還判得那麼重,要是能把案子翻過來,我一定分文不少地把錢退給銀行。

  ——很多貪污犯都是因為退賠而減罪,從許霆被抓到被判那麼長時間,作為父親即使不從“不拿別人財物”角度,都不肯從為兒子減刑著想,而至少退賠一部分。其好財與無情實在到一定程度了。

  

  許父:他一直都不是一個見錢眼開的人,思想覺悟本來是很高的。他最開始取了錢的時候都跟姓郭的說要交給領導。郭安山說這是銀行出錯,不關我們事,他才糊塗了。

  據許霆筆錄稱,“我從取款機取了大約4萬多元的時候,郭安山(已因盜竊罪被判刑)走過來找我,看見這個情況,非常驚奇,問我怎麼回事,我說我不知道。我把這些錢塞到上衣裡面,塞呀、塞呀,然後用皮帶紮好,塞得鼓鼓的。”當時,許霆“滿臉是汗”。

  ——以上兩段話對比,許父永不認錯、自我粉飾的習慣也顯而易見了。

  

  最後只能說:同情許霆,同時請許父不要過多發言而減弱人們的同情心了。

許霆從ATM取17萬,被判無期,令人同情。再與貪污3億被判死緩的一比,頗有“竊鉤者誅”的意味。

  可很多人的同情有無限制放大之嫌,他們說許霆取17萬,是因為銀行ATM機的錯誤,所以他無罪。說這話的,還有所謂學法律的。

  因為我的疏忽沒鎖門,某人進我家隨便拿東西就不犯法了?許霆反覆多次取錢之後逃跑,故意非法佔有他人財物,主觀動機、客觀事實俱在,怎麼不犯法呢?還有人說銀行是商業機構不是政府機關,所以銀行與許霆之間是民事糾紛,公安局不應該介入。按這個邏輯,小偷與被盜者都是個人,就更是民事問題了。

  從諸多言論可見,當今中國的社會環境既沒法律觀念,又少道德意識,真令人可發一歎。

  而我今天又看到了對許霆父親採訪報道,從中到可以看到這家教的影響,以上摘一些採訪語錄。

經典短文大全
實用查詢
文學資料
健康知識
起名參考
每日黃歷
黃歷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