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改變從來不會比女人厲害。
一個男人的驕傲,來自女人對他的崇拜。
毀滅一件事物往往比創造一件事物簡單得多。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愛人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如果對方不愛你的話。
帶給你快樂的那個人,就是也能帶給你痛苦的人。
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暗戀是神聖的,要以對方的幸福為依歸。如果有痛楚,也該留給自己。
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在我快樂時,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膀。」
愛一個人,應該包括讓他追求自己的理想。
相隔那麼遠,不怕會失去嗎?愛情應該是擁有的。
愛情,就是美在無法擁有。
一個人,只有不害怕失去,比如不害怕失去尊嚴,那就什麼事都能做出來。
男人往往比男人容易適應環境。因為男人往往放不下尊嚴。
別離,是人類共通的無奈。
「如果很喜歡一個地方,能去看看也是好的,即使是一兩天,又有什麼關係?」
「我喜歡一個地方,就很想留下來,永遠不離開。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吧?如果只能夠生活一段日子,不如不要開始。」
花會謝,葉會散,繁花甜酒,華衣美服,都在哀悼一段早逝的愛。
到現在我才明白,愛上一個沒有女朋友的男人,是多麼幸運的一件事。
如果有一天,我成名的話,他就可以經常看到我的名字。即使是十年或二十年後,他也不會忘記我。如果我沒有成名,他也許會把我忘掉。唯一可以強橫地霸佔一個男人的記憶的,就是活得更好。
如果不害怕失去,還算是愛嗎?
我忽而發現,自己是一個多麼殘忍的人,在離別的那一刻,我並不感到悲傷,我只是感到難過。難過和悲傷是不同的。悲傷是失去情人。難過是失去旅伴,失去一個恩師。
喜歡一個人,是需要一份感動的。我一直等待被男人感動,我不會感動男人。誰願意感動男人?那麼艱苦。
如果我對你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我想我是從來沒有愛你。
有時我也恨他,只給了我那麼少時間,卻佔據著我的生命。
愛情不是由時間長短來衡量深淺的。
愛上她不是最痛苦的,知道她不愛自己才是最痛苦的。
她雖然喜歡笑,但她喜歡不笑的男人,整天在笑的男人,似乎沒有什麼內涵。她喜歡沉默的男人,最好看起來有一份威嚴,甚至冷漠,但笑起來的時候,卻像個孩子。
甲喜歡乙,乙喜歡丙,愛情本來就是這樣。
女人在愛上一個男人之後會變蠢,而男人在不知道如何安慰一個女人的時候,也是很蠢的。
要防範一個女人勾引她的男朋友,最好便是跟她做朋友。
令女人老去的,是男人和愛情。
愛上一種味道,是不容易改變的。即使因為貪求新鮮,去試另一種味道,始終還是覺得原來那種味道最好,最適合自己。
知識愛情和傷痛都會敗給歲月。
人在動物心裡,留下的不過是味道,而不是相貌。
時間並不一定令女人老去,反而會為她添上艷光。
男人都是軟弱可憐的動物,他們都受不住誘惑。
懂得愛情就很容易老。
愛情的長度不是用時日計算的,如果結局是分手,一起多久都是毫無意義的。
是愛情選擇了我們,而不是我們選擇了愛情。
原來你去爭取是沒有用的,最重要的是別人爭取你。
要承認自己不忠,比承認別人不再愛你容易得多。
堅強的女人往往是情場敗將。
最痛苦原來是你無法恨一個人。
我以前以為我們無法一起生活的原因是你太壞,後來我才知道是我太好。
純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蕩的女人是魔鬼,魔鬼總是比較好玩的。
如果一個女人無法在一個男人失意的時候留在他身邊,她的愛情還值多少分?
我常常覺得兩個人沒有永遠在一起,結合是例外,分開才是必然的。我們都是為終會分開而熱烈相愛。
當我們不再年輕,便不再容易在愛情遊戲裡勝出。
想起那些沒有愛情的日子,原來是最無憂無慮的。
寂寞最霸道,可以成為傷害任何人的借口。
原來被人思念比思念別人快樂。
原來人的記憶有一個自動淨化系統,會把不快樂的記憶洗掉。
如果妒忌另外一個人,不是太沒有自信心嗎?
女人要是喜歡你,即使你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壞蛋,她還是喜歡你。如果她不喜歡你,你是善良億翁也毫無意義。
原來有本事令人傷心的人,才是最幸福的,是兩個人之間的強者。
一生一世是不應該有背叛的。
像秋天裡天色剛晚的藍色,我不知道它是否會變成黑色,還是經過了黑夜之後,又會再度明亮。
當你不愛一個人,他的情信只是一份紀念品而已。
我在尋找一個男人:只要別人在我面前提起他,我就會俏皮地吐吐舌頭,我想做他的壞孩子。
愛情也是一種發明,需要不斷改良。只是,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它沒有專利權,隨時會給人搶走。
暗戀最偉大的行為,是成全。你不愛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戀,是一生的事業,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沒有這種情操,不要輕言暗戀。
愛,從來就是一件千回百轉的事。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害,怎懂得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