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從來就是一件千回百轉的事。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害,怎懂得愛人?愛,原來只是一種經歷,但願人長久,可是能夠長久的人並不多。這就是我的不幸,也是所有人的不幸。
愛上了你,我才領略思念的滋味、分離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還有那無休止的佔有慾。為什麼你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潮起伏?為什麼我總害怕時光飛逝而無法與你終生廝守?
如果沒法忘記她,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在愛情的世界裡,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候,偏偏已到了結局。如此不堪回首的不只是愛情,而是整個人生。
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會帶著對她深深的思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愛情在有限與無限之間搭起了一座橋樑。即使愛只給你帶來了哀愁,也信任它。不要把你的心關起來。當我死時,世界呀!請在你的沉默中替我留著:「我已經愛過了」這句話吧!
行動可以承諾,感情則無法加以承諾!一個人如果向誰承諾要永遠愛他、永遠恨他、或永遠對他忠實,這明明是在虛應別人一項自己無法做到的事情。因此,當有人指天發誓說他對你的愛此生不渝時,他是在發誓說:「我將永遠地在表面上愛你。」
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離開。我離開你的時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更痛苦,因為我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凡事皆有代價,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
世上最淒美的距離是兩個人本來距離很遠,互不相識,忽然有一天,我們相識,相愛,距離變得很近。然後有一天,我們不再相愛了,本來很近的兩個人,變得很遠,甚至比以前更遠。可是上帝保佑我們讓我們重新相愛,而你卻離我而去。
總是自私的!不願意遷就,不願意委屈。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也許這就是一個人的自由!那麼,如果有一天兩個人在一起會不會改變!或者,應該說不想改變。應該怎樣來適應呢?愛別人,還是更愛自己!
戀愛的時間能長盡量長。這最少有兩點好處:一,充分,盡可能長的享受戀愛的愉悅,婚姻和戀愛的感覺是很不同的。二,兩人相處時間越長,越能檢驗彼此是否真心,越能看出兩人性格是否合得來。這樣婚後的感情就會牢固得多。
感情的事基本上沒有誰對誰錯,他(她)要離開你,總是你有什麼地方不能令他滿足,回頭想想過去在一起的日子,總是美好的。當然,卑劣的感情騙子也有,他們的花言巧語完全是為了騙取對方和自己上床,這樣的人還是極少數。
婚姻生活猶如長期的對話,當你要邁進婚姻生活時,一定得先反問自己--「你是否能和他在白頭偕老時,還能談笑風生?」婚姻其餘一切都是短暫的,在一起大部份的時光都是在對話中度過。
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是一種快樂,幸福。因為不易所以才應該更加去珍惜,不要到失去的時候才懂得。同樣,愛需要包容,記得有這樣的一句話,彼此相愛的人,他們的心是彼此最溫暖的
世間最珍貴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現在能把握的幸福。」當有一天,我們老得走也走不動時,記憶深處是否還留著曾給自己感動的人,那才是一生中最大幸福和財富。即使,那個人不是陪著自己走完一生的人,但是,他就是愛人呀!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卻不會天色常藍。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這壞不是指心腸狠毒,自私無情什麼的。而是指油嘴滑舌,花言巧語。一般的好男人以為說情話是油嘴滑舌,輕浮肉麻的表現,所以不願去做。對別人這樣說是不對,可是對自己老婆,就要油嘴滑舌一點。為什麼不能做個心好嘴滑的男人呢?
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是因為婚前已經往去墳墓的路上走著。就算不結婚也會在墳墓前分手。為什麼不先分手就一頭鑽進墳墓呢?
只會讀書的女人是一本字典,再好人們也只會在需要的時候去翻看一下,只會扮靚的女人只是一具花瓶,看久了也就那樣。服飾美容是做好一個女人的必要條件,不是充要條件。你還需要多看書。這樣你會發現生活更加美好。
平平淡淡才是真,沒錯,可那應該是激情過後的平淡,然後再起激情,再有平淡。激情平淡應呈波浪形交替出現。光有平淡無激情的生活有什麼意思?只要你真心愛他,到死你也會有激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