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守則
一、含蓄矜持,謙卑有禮,
不得有拍手大笑健步如飛之行為。
二、婚禮上飲酒,以三小杯為限,
不得有豪興大發與來賓劃酒拳之行為。
三、聽到黃色笑話,一律裝作不懂,
不得有恍然大悟連呼之行為。
四、忍受新郎與自己之裝扮,
不得自認有沐猴而冠伸手遮臉之行為。
五、即使汗流浹背,亦要裝作若無其事,
不得有撩起長裙猛吹電風扇之行為。
六、來賓致辭祝賀新人多子多孫時,
不得有搖頭反對出聲抗議之行為。
七、專心應酬,
不得有於假髮或頭套中暗藏隨身聽之行為。
八、坐於定位,
不得有自由行動查看簽到簿上禮金多寡之行為。
九、體貼新郎辛勞,
不得有於新婚夜強迫對方履行夫妻義務之行為。
十、婚禮隔日早晨應保持精神飽滿,
不得有氣若游絲引人遐想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