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時,我喜歡一個叫仔仔的男生,他有兩顆虎牙,當他手裡有兩個紅橘的時候,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現在我再遇到他時,他手邊有一個五歲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3歲,我暗戀隔壁班一個叫阿昆的男生,為了見到他我每天繞道去廁所,一直堅持了兩年。
16歲,我覺得自己真的在愛一個人了,我喜歡上了我們的生物老師。他瘦瘦的白白的,他提問我,我張口結舌,還總是特別深情地看他。他說,考不上大學你就傻眼了。結果考上大學我也傻眼了,他結婚了,我失戀了。
19歲,我正兒八經開始人生的初戀,大一時有個男生每天為我佔圖書館座位,還給我買小籠包吃。另外,情人節還送我打折玫瑰。我白衣飄飄地坐他的單車前,上演著花樣年華。結果呢?大學畢業後我們各奔東西。想了想,最難忘的是他晚自習送來的小籠包。
23歲,我變得聰明而多情起來,想找個「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車有房。但那樣的人不是給我準備的,於是我降低要求想嫁個小有錢人,後來看了太多有錢人花心的故事,我又被迫降低標準,沒有錢,個子高長得帥也行。這樣的男人交往了幾個。結果長得比我難看的被我甩了,比我長得好看的甩了我。男人女人均是好色之徒。
25歲,我終於塌下心來想找個知冷知熱的男人過日子,畢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這也難,遇到一個,小氣到讓我側目,不打折的東西不買,牙膏用完了要死擠,擠完了還要用剪刀剪開,天啊!我怕嫁給他一條內褲也要穿十年,還是快閃。
27歲,我理想的男友條件一直在降低著標準,卻仍獨守空閨。我媽說我這人太挑剔,我說我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兩回事。
30歲,我的嫁人條件簡單到和5歲時一樣,我希望有一個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裡有兩隻紅橘,他會把那個大的給我吃,如果我嫌剝皮費事,他就替我剝,如果我嫌吃費事,他就把它們搾成果汁。
人生就是這樣,走了那麼多路,只是在原地畫了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