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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中的「焚書」舉措是秦始皇採納了誰的建議?
選項A:董仲舒
選項B:趙高
選項C:李斯
選項D:呂不韋
正確答案:選項C
小貼士:焚書坑儒是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焚燒除《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不是任博士官之職的人,家中私藏的《詩》、《書》及百家典籍都交由守、尉燒燬;私底下談論《詩》、《書》的棄市,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法令下達三十日仍不燒燬所禁之書者,「黥為城旦」;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不屬焚燬之列,可以保留。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此即為「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