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作文
爸爸誇獎我 星期天一大早,我就奉爸爸“之命”去農貿市場買菜。
買菜回家的路上,我正要去街邊的小店吃早飯,只見前面一位大伯的錢包掉在了地上。我的第一直覺讓我把它撿了起來。就因為這一撿,心中貪慾和良知就開始“打仗”了。良知告訴我:你應該把它還給那位大伯。貪慾卻讓我把它“吞”了,去買零食。
正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那位大伯要走了。突然,我胸前飄動的紅領巾映入我的眼裡,我恍然大悟:我是一名少先隊員呀!應該把錢包還給那位大伯!我立刻追上那位大伯,說:“大伯!你錢包掉了。給!”大伯摸了摸包,說:“唉呀!真是我的。”大伯接過錢包,打開一看,隨即掏出一張10元的票子遞過來說:“太謝謝你了,小朋友。這點小意思你收下吧!”我急忙擺擺手說:“別!別!不用謝了,這是一位少先隊員該做的事情。”說完,便轉身向小店走去……
回到家,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爸爸。爸爸笑著說:“喲!我的兒子是一位拾金不昧的人啦!做得好!做得好!我真不枉養你這幾年囉!”說完,爸爸摸了摸我的頭,又去幹他的事了……
那天我真高興,因為爸爸誇獎了我!
指導教師:杜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