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人作文
我的好朋友歐陽慕
我有一個好朋友,他叫歐陽慕。
你知道我倆怎麼成了好朋友的嗎?因為我們四年級的時候被安排到一個學習小組——四組,我聽說他每天晚上都去廣場,於是約好了星期五晚上去廣場玩兒,並且我們把對方的電話號碼記住了,以便今後聯繫。
後來,在學校一下課我們就在一起玩兒,每次玩兒得都很開心,要是外面是陰雨天,我們在教室裡或樓道說會兒話也會很高興。他的手握成拳頭很硬,像石頭似的,怪不得他姓石。也許是他媽媽想讓他力氣大,拳頭硬,在他的名字裡又加了3個“石”,叫歐陽慕。我每次被同學們欺負,他見了總是保護我,由於他的力氣大,別的同學就再也不敢欺負我了。這也是我倆成為好朋友的另一個原因。
我們之間,還發生過一次有趣的事呢!有一天,他穿上了他的新衣服,帽子上有一個東西可以粘在一塊,我的帽子也是那樣的,下課我試了試,我倆的帽子竟然可以粘在一起!不過粘在一起很難走路,因為我們臉對著臉,一個人要往前走,另一個人必須往後退,我倆配合得很好。不過太麻煩了,我們走不快,更跑不了,所以我們就不粘一塊兒了。
我每天都找他玩兒,他有時也找我玩兒,因為我是英語課代表,英語老師交給我任務的時候他找我玩兒,不是在旁邊說:“走,先去玩兒,回來再做。”而是在旁邊耐心地等著我完成任務。如果我剛完成任務準備去玩兒的時候,突然上課了,他也不會抱怨我完成的慢,而是說:“我先回去上課,下課後接著玩兒。”
因為現在我倆是這麼好的朋友,所以我倆都想初中、高中、大學都在一個班,在一個宿舍,你有可能會想:這麼長的時間你倆有可能已經忘了,不過我相信我倆不會忘的!因為四年級到五年級中間有六十天的暑假還沒忘,到大學肯定也不會忘,再加上我倆是這麼好的朋友,忘了就怪了!
我喜歡我的好朋友歐陽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