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束裝盜金
【拼音】shùzhuāngdàojīn
【成語故事】漢朝時期,郎官雋不疑侍奉漢文帝,他的同事請假回家,誤把同宿舍的另一個的金錢帶回家了。那個同事認為是雋不疑拿了。雋不疑知道不能分辯就拿自己的金子給丟金的人。後來誤拿金子的人回來了,把金子還給丟金人,丟金人十分慚愧。
【出處】為郎,事文帝。其同捨有告歸,誤持其同捨郎金去。已而同捨郎覺,亡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金償。後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慚,以此稱為長者。《漢書·直不疑傳》
【解釋】指無端見疑。
【用法】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成語舉例】嫌或疑心,誠亦難分。動容竊斧,束裝盜金,又何足論也。南朝·宋·顏延之《庭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