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先斬後奏
【注音】xiānzhǎnhòuzòu
【成語故事】竇天章為了換取上京趕考的路費,把女兒竇娥抵押給蔡婆婆做童養媳,10年後竇娥的丈夫去世,地痞張驢兒想霸佔竇娥,誣陷她毒死他的父親。竇娥被官府斷案不明斬殺。6年後深受皇帝信任有先斬後奏之權的竇天章為女兒伸了冤。
【典故】吾悔不先斬錯乃請之。《漢書·申屠嘉傳》顏師古註:“言先斬而後奏。”珍偏將張仁遇珍曰:‘軍中有犯令者,請先斬而後白。’《新五代史·梁臣傳·朱珍》
【釋義】原指臣子先把人處決了,然後再報告帝王。現比喻未經請示就先做了某事,造成既成事實,然後再向上級報告。
【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用於辦事
【近義詞】先禮後兵、先斬後聞、先行後聞
【相反詞】事先請示
【成語例句】
◎您說,這麼大的事,能這麼先斬後奏嗎?可我還能真的為這事鬧個雞飛狗跳的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