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不平則鳴
【拼音】bùpíngzémíng
【成語故事】唐朝時期,文學家韓愈的學生孟東野熟讀經史,很有才能,直到50歲才做溧陽縣蔚,因而常抱怨自己懷才不遇。韓愈十分同情,並在孟赴任時寫《送孟東野序》贈別:“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水之無聲,風蕩之鳴。”
【出處】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唐·韓愈《送孟東野序》
【釋義】鳴:發出聲音,指有所抒發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
【用法】作謂語、定語、分句;用於遇到不平的事時
【近義詞】不平之鳴、鳴冤叫屈
【反義詞】忍氣吞聲、心平氣和、稱心如意
【成語舉例】“不平則鳴”,看看現時的情況,難怪學生們厲聲疾呼——革命、救國。楊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