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給父母當燈泡的五大理由
二堤蝦田
不知道從牛年馬月起,二堤蝦田就光榮的成為一個單身漢,雖然我一直堅信不是我沒魅力而是能欣賞我的女人太少,但是,每到這種“光棍”“情人”“7夕”這種十分欠扁的節日,我的心底還是會被絞起一點心痛。(來自:搖搖屋)
我用手摸了摸我心痛的地方,拔涼拔涼的,不是冷,而是心虛。我心虛情人節那天,看到朋友們都摟在一起我會突然寂寞,我心虛情人節那天,樓下收垃圾的大媽問我長這麼帥怎麼沒有女朋友時我會莫名尷尬。(來自:搖搖屋)
不行,必須找個事情讓自己充實,必須逃離這個讓我尷尬的環境。
每當受了委屈,或是有所恐懼,二堤蝦田就會第一時間想到父母,這是我從小到大改不了的壞習慣。於是,我想到了一個很好的計劃,就是在情人節那天,回家給父母過個情人節,因為:
1、我的父母或許不知道有情人節這個東西。就算知道,也不知道是哪一天,就算知道是哪一天,也不會在那一天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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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的父母從來沒有吃過真正的燭光晚餐。當年窮的時候,天天用蠟燭,但是沒飯吃。現在生活改善了,天天有飯吃,卻再也不捨得用蠟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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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的父母羞於浪漫。這麼多年了我甚至從未看見他們叫對方名字,都是叫“喂!那個誰!孩子他爹……”,更別說叫“打鈴!”“憨泥”“背鼻”什麼的了
4、我的父母期盼浪漫。雖然二堤蝦田的父母很古板,很羞於浪漫,但是這不代表他們不期盼、不喜歡浪漫。去年,我帶他們去玩的時候,活生生的硬逼他們牽手照個相,我看我媽那小臉紅的……後來,我又叫我爸摟著我媽照相,你猜我爸怎麼著?他那張老臉也紅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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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跟父母過情人節最有安全感。大家一定覺得我這個標題很滑稽,事情是這樣的,念大學的時候,二堤蝦田有次過情人節,給女友買了9束玫瑰,結果他說我太小氣,鬧到最後兩人翻臉。後來,我換了個女朋友,情人節我吸取教訓偷偷給他買了999塊錢的玫瑰花(忘記是幾朵了),結果他說我浪費這錢還不如給他買件衣裳,她說的很認真,我氣的很嚴重。和父母一起,可以不必擔心這麼多的煩惱,無論你買什麼,他們都最高興,最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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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養大我們不容易,我們有了另一半後忽略他們已經很過分了,如果你連另一半都沒有的時候還忽略他們,那,那,那就,就,太過分了!(來自:搖搖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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