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手拉著手,才不會被風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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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手拉著手,才不會被風吹走

只有手拉著手,才不會被風吹走

哥哥來了

林西在我17歲那年成了我哥哥,因為他大我半歲,但我們沒有血緣關係。我們的身份一樣,是爸媽收養的孩子。但我是被爸媽用襁褓抱回來的,我早就在心裡認定他們是我的親生父母,而且,不想別人來分享。

但林西來了。

他來的那天,天氣很暖和,一整天我都呆在天台上,看幾隻麻雀在我眼前飛來飛去,心裡什麼也沒有想,只是難受著,說不出來。然後我就趴在自己的膝蓋上睡著了。睜開眼睛的時候,我發現另一雙眼睛正望著我,乾淨清澈,隱隱的憂傷,嘴角卻帶著一股倔強的神情。

這是我和林西的第一面。我們誰都沒有說話。我們同校同級但不同班,以前是陌生人,現在是熟悉的陌生人。我們每天一起上學一起放學。他在前面我在後面,我總超不過他。我們一路沉默著,就像我在跟蹤他。

有哥哥真好

兩個月後的一天,我把自己從樓梯上摔下去了,扭傷了腳脖子。於是林西就充當了我的車伕。第一天很不習慣,下了一點雨,路有點滑,我有點害怕。他大概看出來了,說,」小宇,抓住我的衣服吧,沒什麼好怕的。」到了學校門口,他的脖子裡已經滲滿了汗珠子,一顆一顆往下流。

他回過頭,笑著說:「我運氣真不錯,撿了個這麼重的妹妹。」我白他一眼,我怎麼這麼倒霉,遇到一個像絲瓜的哥哥!可從那天起,我卻暗暗發誓,每天少吃一個雞蛋。我終於能自己騎車了。那天他請我吃麥當勞,說是為了慶祝他的車伕生涯的結束。我們點了奶昔,可樂,薯條,麻辣雞翅。小姐說,「二位不要漢堡嗎?」我們對望一下,同時拚命搖頭。」可是我們在搞活動,買三隻漢堡可以送一隻抱抱熊。」小姐繼續引誘我們,她把熊熊都拿出來了!是一隻粉紅色的,是我一直想要的那種。我嚥了嚥口水,還是懨懨地回座位上去了。

他大塊剁頤,我不停地拿眼角的餘光瞄擺在櫥窗裡的熊熊。他說他去上洗手間。回來的時候他卻端著三個大大的雞肉漢堡,那只粉紅色的熊熊,被他頂在腦袋上!吃完三個漢堡,他拍拍肚皮說,「撐死了,丫頭,看來做你的哥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1我抱著熊,得意又感動,有哥哥真好。出門時,小姐還很熱情地說:」熊熊一共有8款16只。我們每隔一周推出一款。」

我們的晚餐

然後我們去商場瞎逛。在首飾部,我們看到了我爸,一個女人挽著他的胳膊,正在買項鏈。那個女人,不是我媽。我們兩個都呆住了。對望一眼,沒有言語。我們就那樣呆呆往外走,過了很久,林西慢慢地說,「為什麼會這樣,媽媽會很傷心的,我也才剛剛有了自己的家。」我心裡發冷,覺得無比淒涼。

爸媽還是離婚了。離婚前他們天天吵架,之後是長時間的冷戰,兩個人都互不理睬,有時甚至徹夜不歸。林西和我沒有晚飯吃了。我們先是到外面吃,吃到都沒有什麼錢而且都膩了的時候,我們只好自己做。於是我們開始學會精打細算,去菜市場討價還價,買土豆買胡蘿蔔買小蔥殺好的魚。可我對廚房裡的事一竅不通,只會煮泡麵。幸好他還懂那麼一點點。於是他一邊指揮我剝蒜洗蔥一邊說我,「連飯都不燒的丫頭,將來怎麼嫁得出去埃」我瞪他,「不嫁,不行嗎?」「嫁?」他眼睛瞪得比我還大,「那誰做飯養活你呢?」我不理他,假裝生氣了。他歎口氣,「放心吧,還有我呢,你是我妹妹,我不會讓你挨餓的。」我聽了,心裡感動著,又酸酸的。

向日葵和百合花

那個時候我正迷戀著彼得-梅爾的《山居歲月》。對書裡描述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嚮往,它們可以讓我暫時忘卻家庭的陰影。我看了就講給林西聽,有一天,他拍拍我的頭,很堅定地說,「丫頭,以後我帶你去普羅旺斯,去看全世界最好的向日葵1我說,「真的嗎?」他說,「一言為定。」

家的樓下新開了一家花店,有很美麗的百合。每次路過我都會去看,可它們實在太貴了。林西發現了,說,「我們自己種,我教你,以前我學過種花的。」兩天後,他就真的弄來了一包百合的種子。我們去買了一個花盆,星期天又到郊外裝了一袋種花用的泥土。是他騎自行車帶我去的,我輕輕抓住他的衣襟,一路都唱著歌。

他說再等等,等天氣再緩和一點,就可以種了。

可天氣還沒有暖和起來,爸媽就正式離婚了。他跟了媽媽,我跟了爸爸。他們搬走了。像他來的那天一樣,我躲在天台上,沒有去送別。

我們的七月

我們幾乎沒怎麼見面了。有時我有些想他,感覺很奇妙,好像胸膛裡不停有暖暖的風刮過,帶著向日葵陽光般的氣息。爸爸終於把另一個女人娶回了家,是傳說中灰姑娘的後媽那樣的女人。我的日子可想而知。我開始不回家吃晚飯了。我幾乎吃遍了學校和家附近所有的小餐館。遇到林西那天,我正在學校外的小麵店吃一盤炒粉。這是他離開後我們第一次見面。我們同時說,「你瘦了1林西他真的瘦了好多。

他說媽媽也結婚了,家裡的氣氛他很不適應,就搬了出來,一個人租房子祝然後他帶我去參觀他的小屋,是一間20平米的閣樓,床,書桌,一個小衣櫃,沒怎麼用過的簡單的炊具。五月的太陽已經把屋子烤得悶熱,但我迅速喜歡上了這裡。我把複習課本從家裡轉移到這裡。我不用再一個人孤單地吃晚飯,不用再一個人遊蕩到暮色四合他們都出門的時候我再回家複習功課了。每天放學後,我就直奔這裡。

我和林西一人占桌子的一頭,各自認真複習,埋頭苦讀。有時我們一起做晚飯,更多的時候一起吃我泡的泡麵。吊扇扇出來的熱風把我們嚴實的包圍住,我們一點都不覺得艱苦,我們一心一意,除了學習,什麼都好像忘記了,忘記了普羅旺斯、向日葵,忘記了百合花,忘記了麥當勞。因為我們都知道,只有拚命學習考上大學,才能離開這座城市,離開家,離開家帶給我們的傷害和陰影。最後一門考試結束的時候,天下起了大雨。我們一起在大雨裡狂奔,雨水打濕我們的頭髮打濕了我們的衣裳,忽然我們就手拉著手一起狂奔,後來,我們都在大雨裡哭出了聲。

在風裡唱歌的孩子

那年的九月,陽光燦爛,我們都考上了大學。並沒有約定,但我們到了同一座城市,離家二千多公里。我們的學校,隔著一條江。開學後半個月是我的生日,18歲生日。那一整天我都開著手機,等他對我說生日快樂。可整個上午手機都像壞了似的躺在那裡。為了提醒他我的存在,我中午還給他發了條笑話,可手機像關機似的安靜。在我幾乎按捺不住想打電話給他說,今天是我的生日快說生日快樂的時候,他出現在我宿舍樓下,更讓人吃驚的是,他抱著一堆熊!不同顏色不同款式的。

他說,「丫頭,生日快樂!這些熊其實還在家的時候我就已經湊齊了。加上原來那隻,一共16只了。」為了熊,他吃了48只他討厭的漢堡!他又說,「丫頭,還記得我答應你的事嗎。帶你去普羅旺斯看向日葵,教你種百合花,煮飯給你吃,我都會——去做的。」

頓了頓,他又說,「知道嗎,小宇,我們都是在風裡孤單漂泊的孩子,只有手拉著手,才不會被風吹走。」於是我知道,17歲那個暖和的日子,已經成為我一生中一筆無法替代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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