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女人要做個戀愛火槍手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提到蔡琴與楊德昌的柏拉圖式愛情。離婚後,在一次演唱會上蔡琴自言自語:「像我這樣受過傷的女人,如果碰到一個對象,到底還要不要戀愛?」台下觀眾異口同聲說:「要!」蔡琴說:「可是我會害怕。」
她的反應也很俗套。無數心理學家、文學藝術家都認為,因為失戀而導致從此懼怕愛情,這種想法要不得,但是受過傷的人,無論男女,大多對感情有這樣那樣的顧慮和恐懼,早就少了初戀時生生撞向刀鋒的勇猛和激情,在面對任何一個可能的異性時三思而後行,結果就是,沒幾個人有金三順的韌勁,永遠當大無畏的戀愛火槍手,無論身處何種境遇,槍管都能噴射出熾熱的火星,一次又一次熊熊燃燒。
痛過就不那麼容易痛了,不是因為神經不再敏感,而是學會了保護自己。
愛過就不那麼容易愛了,不是因為身體不再年輕,而是不再敢袒露真心。
偶像劇裡說:「去愛吧,就像從未曾受過傷害。」文字很煽情,可現實哪有這麼輕描淡寫?
慶幸好事情還是有的。那英與高峰的糾葛過去多年,也終於遇到了那個願意和她正大光明生孩子的男人,現有兒女成雙,愛人陪伴,應該算是盼來了人生中最美的時光。吳倩蓮和庹宗華的十年情了斷,男方閃電結婚生子,吳倩蓮開始一個人背包獨自旅行,時隔四年,也終於遇到真命天子,在美國低調出嫁。為她們高興,不那麼悲憫。
所以,無論遇到過什麼樣的事,會憤怒、有悲傷還是值得慶幸的,這一切都在證明:我還年輕,我還有愛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