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戀愛換來他將我扔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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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戀愛換來他將我扔下河

5年戀愛換來他將我扔下河

傾訴者:周玲,40歲,成都人,個體經營

「如果那一天我沒看到晚報的情事文章,我可能早就自殺了……」一個女人在電話裡哭得讓人心顫地說。周玲外表堅強,卻有一顆矛盾和脆弱的心,她在我面前清晰地描述當天幾欲自殺的經過,她說:「當我看到一個個比我還脆弱的靈魂,他們遭遇不幸的情感後仍然選擇好好地活著,我決定放棄自殺的念頭……」

5年戀愛換來他將我扔下河

1986年,在姐夫的介紹下我認識了張可,一個十分憂鬱的男人,我和朋友談笑時,他從不搭話。我幫張可承包了一個皮鞋店經營。一天,他出去修鞋,很久都沒回來,在女人的直覺下我想來想去,覺得不對勁。我出去找他,卻被我撞見他和另一個女人在一起,十分親熱的樣子。我愣在原地沒有衝上前,我只是他的女友不是妻子,他有權利選擇別的人,我這樣安慰著自己。

如果他心中真有了別人,那麼分手就趁早。於是第二天一早,我騎著車胡亂尋找,在張可與那女人的出租房前停下。前一秒我還天真地認為他不可能在這裡,「張可!」但當我喊出他的名字,張可應聲而出的這秒,我覺得整個天都塌了,我用力扶住自行車好讓自己不會倒下,轉而淡然一笑地離開了。

下午,我又去了那個女人的住處。她和張可如何認識、如何在一起的過程都一一對我說了。張可得知我去找了那個女人,第二天一早就拉著我衝到那女人的房內,抽下皮帶就對著她一陣暴打。「周姐,救救我……」被抽得遍體鱗傷的她躲到我身後求救。「我也沒辦法,這是你們之間的事。」我轉身離開了,後來那女子被打得全身是血。

我並沒有對張可出面收拾那女人所感動,他的表態,反倒讓我很寒心,他既然能這樣對待她,那麼有一天他也可以同樣這麼對待我,我帶著所有的衣服離開我和張可的住處。

我走後,張可找到我吵了起來。他將我抱起來往河裡扔,我從水裡爬起來說:「我們完了,從此以後,你走你的,我過我的!」那時我們已交往了五年。如果初戀本就這樣結束,雖然不值得我半點留戀,但不至於會在後來漫長的歲月化成一道傷。

牢獄之災我當了「秋菊」打官司

我躲著張可不見面,但半年後,他再次找到我說:「出去了那麼久,轉了那麼多地方,最後覺得還是你適合我。」「你要想清楚,畢竟我比你大3歲。」我說。「我只喜歡你,我要照顧你一輩子。」我不願與他糾纏,回了新都老家。也許是因為他死纏的時間長了,我也開始相信他真會對我好,我最終原諒了他:「要和我在一起,我們就馬上去辦結婚證。」張可很乾脆地和我去了民政局,那是1993年。

1998年,我們健康乖巧的女兒出生了,這樣的幸福生活直到2000年,丈夫在我們村上當了生產隊長。開始我並不支持,但見丈夫一副雄心壯志的樣子,我也就同意了。我每天在家做飯、洗衣、打掃、帶女兒,對他在外的工作和應酬從來不過問。

2005年1月16日,張可因為「非法佔有土地罪」而被逮捕,當我親眼看到丈夫被帶上警車的那一刻,我的心被震住了,站了好久才跌跌撞撞回到家,覺得整個屋子都是空的。眼見還不到一個月就是春節了,這個家卻少了一個人團聚,在傷感之後,我突然覺得肩上的擔子很重。「我不相信他會是個罪犯,我要為他打官司。」一句豪言竟出自於我這個弱女子之聲。

寒冷的天,我買來了許多關於《民法》《刑法》的書籍認真鑽研,一個連大學都沒有上過的打工女人,卻對僵硬如鐵的條款倒背如流。上訴期間,我找到了當地的刑警大隊長,希望能對丈夫申請取保候審。「他犯了法,就該接受法律的制裁。」他說。我爭鋒相對地說:「他到底犯沒犯法,還要等法院終審判決之後,在上訴期間他都是犯罪嫌疑人,既然是犯罪嫌疑人就有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這個手續不該由我來辦,你可以找律師,或找法官說說。」他說。「沒什麼好說的,我相信張可不是罪人。法不容情,當法官坐在法庭上那刻是不帶任何感情的!」幾天後,我請了一個律師,但他還沒有我跑得勤快,於是我又換了第二個律師。

春節臨近,所有人都藉著團聚的日子訴說著一年的收穫,而我卻趁著親朋相聚的時候,四處低聲下氣地借錢打官司。熬過了春節,看著綠油油的田地,希望在一次次破滅後又重新在我心中燃起。我沒有放棄,跑壞了一雙又一雙的鞋,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政府部門,可以去的地方我幾乎都去了,嘴皮子都磨破了。每週我還得去看守所看望張可:他更瘦了,鬍子都長了出來。我將心痛化成力量,真覺得自己有點像電視劇裡打官司的「秋菊」。

2005年6月14日,二審宣判張可犯「非法佔有土地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張可依據法律得到公平公正的判決,為了上訴,我已為他負債20多萬元。

婚姻「死刑」我和丈夫刀刃相見

我想等張可回來就好好過日子,一起努力把債款還了,一家人過平淡的日子。6月18日我從監獄把張可接回家,看他一副有心事的樣子,我便讓他出去散散心。到了深夜1點多,張可還沒回家,我忍不住給他打了個電話:「那麼晚了,還不回來嗎?你在哪兒?」他告訴我:「我在學駕校。」我知道這是謊言,誰都知道任何一個駕校都不會在凌晨開放。我想質問,但想到他剛出獄,可能心情不好,也就忍住了,只叮囑了聲:「注意身體。」便掛斷了電話。那一夜,我幾乎失眠。第二天中午,丈夫才回來。「怎麼現在才回來?」我希望他給我個理由,「沒什麼,去洗了個桑拿……」他甩給我一句話,便徑直走進了臥室。

我們冷漠的相處了幾天,漸漸地我發現張可時常偷偷接電話。有一天,張可出門忘了帶手機。我覺得好奇,翻看著他手機的通話記錄,一名叫莎莎的號碼引起了我的注意。憑著女人的敏感和張可這段時間對我不冷不熱的態度,我懷疑我們的婚姻亮起了「紅燈」。只是我一直不敢相信,自己千辛萬苦,拚命護住的丈夫居然會這樣對我。那一刻,支撐我堅強的信念瞬間崩塌了。

我按重撥鍵撥出了那個號碼,告訴她我是張可的老婆,電話那頭的女人很坦然:「你好,我叫『莎莎』,我和張可已經在一起幾年了。我知道你,也見過你的照片。」我說:「我決定退出,讓你和張可在一起,但我們負了20萬元債,只要你拿20萬元把債還清,我馬上和他離婚。」莎莎顯然沒料到我會這樣說,她笑笑說:「如果我有20萬元,還會找他。」便掛了電話。

當晚,我和張可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爭吵從晚上12時一直持續到凌晨3時多,張可憤怒地向我提出了離婚。第二天,我越想越氣,買了兩百顆安定放在桌上,窮苦、上訴那段委屈的日子裡,我都沒現在這麼絕望過。正當我放棄自殺,決心好好生活的時候,3月24日晚,張可再次將我叫進屋內談離婚。「所有人都可以對不起我,但你不能對不起,我為你付出這麼多,非要離婚你得給我一個理由。」我說。「你太能幹了……」他回答得極為不合理。我一氣之下,衝進廚房拿出刀說:「要離婚可以,你先把我殺了,要不然,你就去法院起訴,只要法院通知書一到,我立馬走人。」我將刀放在他面前,他沒敢動手,他說:「你心真毒,你要把我害死嗎?」「我和你這麼多年,我害了你什麼?」我說。當他說傷我的話時,我覺得我已經一無所有了,從認識到現在,我把最寶貴的20年都給了他,但最後竟然是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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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問及周玲後不後悔在丈夫落難入獄前後的付出時,她十分肯定地回答說,「不!」但她轉而立即說她很後悔分手後又吃了「回頭草」。她說,當她站在十字路口時,女人最怕的就是男人糾纏,她輕信了他片刻的激情表白,這使得她後來的婚姻在錯愛中節外生枝,她感言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離婚的漩渦將周玲攪得一團亂,一面很理智一面又極度感性。她說,如果丈夫能給出一個合理的離婚理由,並到法院起訴離婚,她會很堅強地挺過去,她想要的只是丈夫對婚姻和家庭那句公平的話。但當一次次聽到無理的離婚條件時,她又無法平息心中的怒火。其實,畢竟相愛一場,別讓離婚刀刃相向,難道我們在情感上受的傷還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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