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女老師愛上男生……
六年前,我師大畢業後在某中學教書,教高二語文。那時,有個班長個子特別高,不像學生,有點像老師。他父親是我的同事,所以我對他比較照顧,或者說是關心。不知不覺中,我們的關係有點曖昧。
沒想到這點破事,竟鬧得滿城風雨。他父親也極其反對我們的關係。我教了一年書就辭職來深圳了。
這個男孩大專畢業後,也回母校教書,一直跟我保持著聯繫,也一直稱呼我老師。前不久,他向我求愛,而我在深圳已經經歷了兩次失敗的愛情,對愛情已經不再像過去那樣充滿幻想,所以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
他與我不一樣,雖然已經不是原來那個班長了,但也還是個孩子,還沒談過戀愛。所以他父親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不讓我們在一起。理由僅僅是,我們是師生關係。
我只比他大5歲。接受這個愛情也許不難,但往後的日子也許不是很平靜,如何才能兩全其美?(讀者:dany)
愛不需理由,婚姻需要條件
有人說愛情是一種感情釋放方式,也有人說愛情就是成年男女的相互欣賞,而心理學關於愛情的定義則是:愛情是人際吸引最強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個體對異性產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級情感。
可見,愛是不需要理由的,「女老師」和「男學生」之間根本不存在「能不能愛」的問題,而是有沒有愛的問題。愛與不愛與他們的身份來說沒有直接關係,重要的是兩個成年人的情感傾向是否吻合。
但另一方面,現實社會的癡情男女,往往最後都會自然而然地走向婚姻,而婚姻關係、家庭穩定等等就不光是愛不愛那麼簡單了。不得不考慮各自的家人、親友對他們戀愛關係的接受程度。從這個方面來講,「女老師能不能愛男學生」,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在於兩人是否能夠共同面對他們的社會關係、是否能共同面對社會現實。如果你的愛情是指向婚姻的,除了愛不愛他,你再考慮一下他是否是那個能夠和你共同面對一切問題的人。想獲得就得有付出啊,這也很符合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