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富翁死後給不貞妻子驚人懲罰!
2005年4月,南京市資產千萬的富豪於新任因肝病住院,已告不治。彌留之際,他立下了遺囑,將他與妻子武梅榮的共同財產留給了自己的大弟,又給小弟寫下一張50萬元的“欠條”。更有甚者,於新任在遺囑中明確表示,將自己的骨灰交給他的情人保管。也就是說,作為於新任的合法妻子,武梅榮不僅分文全無,就連丈夫的骨灰都沒能留下。不久,於新任溘然去世,兩個弟弟迅速將嫂子武梅榮告上了法庭…… 得知這一消息,武梅榮痛哭失聲。她知道,丈夫之所以對她如此絕情,是因為多年前她曾經有過一次婚外情。為了這段風流情事,丈夫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裡對她進行精神懲罰,竟然臨死也不肯放過她。
辛苦打拼 留守愛妻卻在家中偷情
1985年7月,25歲的於新任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江蘇省一家外貿公司任統計幹部。兩年後,與當地一位幼兒園教師武梅榮結了婚,婚後一年,他們有了一個可愛的兒子。於新任非常疼愛妻子,曾經對妻子說過:“只要能讓你過上好日子,吃什麼苦我都願意。”
1989年1月,於新任辦理了停薪留職手續,然後從銀行貸款5萬元註冊成立一家貿易公司。掘得第一桶金後,他又做起了中俄邊境貿易,頻繁地穿梭於中俄邊境,把國內的日用品賣出去,把俄羅斯的皮貨運進來,進出都賺錢。在大筆賺錢的同時,長年在外奔波的於新任也吃了不少苦。為了省錢,於新任最初兩年都是借住在莫斯科大學的留學生宿舍,一晚上15個盧布;白天在零下40攝氏度的街頭賣東西,於新任的手和腳都被凍壞了;因為不適應俄羅斯的氣候和飲食,嘴裡的潰瘍長年都不癒合……但為了讓家人過上好日子,於新任覺得這些他都能忍受。
1994年11月初的一天下午,於新任從邊境回到了家,他事先沒有跟妻子武梅榮打招呼,是想給妻子一個驚喜。他掏出鑰匙打開了家門,卻聽見臥室裡傳出一陣異樣的聲音。他打開臥室房門一看,眼前的一幕讓他天旋地轉:妻子和一個男人正在床上翻雲覆雨…… 於新任憤怒地摔門而去,在酒吧裡喝得爛醉如泥。武梅榮找到他,向他承認錯誤,請求他的原諒。她告訴於新任,他長年不在家,她覺得孤單寂寞,一時糊塗,才做出了這種見不得人的事。她向丈夫保證,今後再也不會發生類似的事了。但於新任不肯聽她的解釋,也不肯原諒她。一想起自己這麼多年在外為這個家打拼的辛苦,而妻子竟然如此回報他,他就痛苦得猛打自己的腦袋。
從那以後,他很少回家。他曾想過離婚,但他不敢想像,要是家人問起離婚的理由,他又該怎麼說?一個男人,怎麼能將這樣的醜事告訴別人? 於新任不提離婚,心有愧疚的妻子更不敢提,兩人就這樣冷戰著,但在外人面前他們還是努力維持著“幸福夫妻”的面子。 1998年5月,於新任買下了中俄邊境一個小山頭的木材採伐權和一個緊靠鐵路的儲木場,從俄羅斯採伐木材運回國內販賣,經過三年多的辛苦運作,他的個人資產達到了1200餘萬元。
十年冷落 華美的婚姻滿目瘡痍
2002年9月,於新任告別了他的木材生意生涯,回到家鄉。他在南京買了一套190多平方米的躍層商品房,將家搬到南京,並給自己和武梅榮各買了一輛新車,讓武梅榮在家中當起了全職太太。
不明實情的親友都誇武梅榮找了個好丈夫,可以安享榮華富貴了。只有武梅榮自己知道,她在丈夫的心中早已“死”了,這個家對她來說只是一個空殼,於新任只是象徵性地每月交給她3000元生活費,其他什麼都與她無關。
丈夫究竟有多少錢,每天他在外面都幹了些什麼,她一無所知。 武梅榮努力讓丈夫改變對自己的看法,每次逛街時,她都不忘給丈夫買些新款衣服,但丈夫看都不看一眼,還責備她說:“別瞎買了,什麼眼光啊?看人都看不準,還能買什麼好東西!” 丈夫過生日,武梅榮精心地準備了慶祝儀式,約好親朋好友,但於新任根本不回家,只打個電話說:“我和朋友在外面有事。”弄得武梅榮在親朋好友面前下不來台。 武梅榮曾無數次要主動與丈夫溝通,檢討自己的過錯,希望得到丈夫的諒解,但只要她一提到這事,於新任就斷然地說:“我不想再提那些丟人的事。你覺得光彩啊?還說!” 所有的努力終告失敗,武梅榮覺得丈夫的心已是無法挽回,就對丈夫說:“如果你實在不能原諒我,我們乾脆離婚算了。”一聽這話,於新任的火就上來了:“我都沒提離婚,你有什麼資格來提?如果你敢到法院起訴離婚,我就到你娘家去講你的‘偉大壯舉’,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個怎麼樣的女人!” 武梅榮哪裡丟得起這個臉,一次次敗下陣來後,她乾脆什麼也不說了,每天只是一門心思做家務,照料兒子。
於新任和妻子的冷淡關係外人不知道,他的家人還是看出了端倪。在父母家人的多次詢問下,於新任終於把妻子紅杏出牆的事告訴了家人。父母和弟弟都勸他說:“現在這種事多了。嫂子也不是花心的人,可能是一時走錯了路,你能原諒就原諒她吧!”於新任不為所動:“我在外面拚命,她在家裡給我戴綠帽子。這口氣我說什麼也嚥不下去啊!” 於新任在南京重操舊業,成立一家貿易公司,專門承接歐美國家的服裝訂單。
2003年1月,從英國留學回來的24歲西安姑娘汪菁菁到於新任的公司應聘,於新任考慮到她的英語特長,將她安排到公司辦公室工作,專門負責對外商報價。隨著接觸不斷深入,於新任對汪菁菁的好感與日俱增,他覺得這個女孩除了工作踏實認真外,生活中也非常細心。
有一次,於新任在陪客戶應酬時隨口說起自己的眼壓較高,平時飲食從不吃辛辣刺激的食品,旁邊的汪菁菁便默默地記在心裡。之後,他們為工作外出一起就餐時,汪菁菁就只點清淡的食物,還經常告訴他一些日常護眼的方法。 在辦公室,汪菁菁每天都給於新任泡上一壺她用檸檬、枸杞、菊花葉等泡製的“清涼去火茶”,這讓於新任喝在嘴裡、醉在心裡。
2003年4月26日,當他倆一起到北京出差時,終於越過雷池,成為情人。
有了情人,於新任的想法不同了,他決定結束這段無愛的婚姻,跟情人百年好合。2003年9月初,於新任主動提出要與武梅榮協議離婚,武梅榮不假思索地同意了。這麼多年來,她一直過著守活寡的生活,生不如死。但於新任只同意給她50萬元,武梅榮不幹了。她知道丈夫這些年賺了很多錢,僅在南京市中心買下的三處房產就至少價值400萬元,更何況公司還有大量的周轉資金。於新任卻冷冷地告訴她:“公司裡的錢是要做生意的,不可能抽出來給你。這50萬元也只是我對你這些年來照顧兒子的一種獎勵,如果你堅持不同意,那結局將會是分文全無!” 一周後,於新任以“事實分居多年,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與妻子離婚。而武梅榮因為對財產分割方案極不滿意,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經審理,於2004年1月以“夫妻感情並未完全破裂”為由,判決兩人不准離婚。 接到判決書後,於新任當庭告訴法官:“半年以後我還會再來,這婚我是離定了!” 果然,2004年7月,他就第二次將離婚申請遞交給法院,並當眾表示了自己離婚的決心。
絕命遺囑 給不貞妻子最後的懲罰
2004年9月3日中午,坐在辦公室裡的於新任突然感到右腹部一陣劇烈疼痛,痛得他一身虛汗、臉色慘白。正在辦公室的汪菁菁急壞了,迅速撥打急救電話將於新任送進醫院。醫生經過檢查後,表情沉重地告訴於新任:“讓你的家屬來吧,我們有些事情要跟他們談。”
一小時後,於新任的兩個弟弟先後來到醫院。醫生告訴他倆:“你們的哥哥得了晚期肝癌,如果不立即手術的話,最多只能活三個月。現在可以進行肝移植,但手術有一定的風險,費用也會很高,至少得50萬元左右。你們考慮考慮吧!” 兩個弟弟與汪菁菁一起商量後,同意於新任進行肝移植手術。於新任的大弟弟於新成特意徵求了於新任的意見:“要不要喊嫂子(武梅榮)一起來商量商量。”於新任冷冷地搖搖頭說:“我的任何事都與她無關,你們倆決定就行了。” 但這畢竟是大事,於新任的小弟弟當天還是將哥哥的病情打電話告訴了嫂子武梅榮。 剛剛得知丈夫病情的那幾天,武梅榮痛苦得終日以淚洗面。雖說這十年來她與丈夫的感情名存實亡,但他們畢竟有個共同的兒子,畢竟這個男人曾經與她真心相愛,如今得知他患上絕症,她的心又怎能不痛!那幾天,武梅榮頗費心思地在家煮好湯,親自送到醫院捧給於新任。於新任卻說:“我沒有胃口,你先放著吧。你以後也不要來了,在家陪陪孩子就行了。醫院裡有護工,生活很方便的。” 武梅榮覺得,丈夫不讓她到醫院去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身邊已經有了另一個女人。武梅榮幾乎每次到醫院去,都會在病房裡看到汪菁菁,丈夫告訴她說是公司的員工,但武梅榮從丈夫與汪菁菁的眼神中讀出了他們的特殊關係。但是,此時丈夫命在旦夕,武梅榮覺得自己沒有必要再與丈夫理論此事。考慮到丈夫再三讓她不要到醫院來,兩個小叔子也告訴她:“我們已經花錢在醫院請了專職護工,你就不用操這些心了。”武梅榮此後就真的沒有多到醫院去,只是每星期六帶著已經上高中的兒子到醫院去看看於新任。
2004年11月27日上午9時,於新任被推進手術室進行肝移植手術。之前的手術通知單上,是他的大弟弟於新成作為家屬代表簽的字。術後,於新任恢復得非常好,一個月後他順利出院。與此同時,法院考慮到他的身體狀況,對他的離婚訴訟作出了暫時中止審理的裁定。
2005年4月9日下午,正在辦公室處理事務的於新任突然覺得腹部脹得難受,便在汪菁菁的陪伴下到上次就診的醫院進行複查。檢查報告很快出來了,於新任新換的肝臟出了問題,需要立即手術重新換肝。
當天,於新任就住進了醫院,做各種術前準備工作,同時等待合適的活體肝源。但是,這次病情來勢兇猛,住院第六天就出現了肝腹水,醫生在搶救他的同時下達了病危通知書。 於新任從兩個弟弟凝重的表情中得知了自己病情的嚴重。
2005年4月16日下午,他在病房裡立下了遺囑,白紙黑字寫著五項內容:1.我與武梅榮的夫妻共同財產有三套房子和兩輛轎車,以及6萬美元和22萬港元;2.我在生病期間向小弟弟於新民借了50萬元人民幣用作醫療費,該筆欠款從我與武梅榮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償還;3.支付完於新民的50萬元債務後,屬於我名下的三套房子和一輛汽車由我的大弟弟於新成繼承;4.現存的6萬美元和22萬港元由我的兒子於未未繼承,用於他將來的讀書和生活費用;5.我的後事由我的兩個弟弟全權處理,骨灰由汪菁菁保管。
當時在病房裡值班的兩位醫生作為見證人,在這份遺囑上簽了名。 2005年4月20日上午9時,也就是立下遺囑的第四天,於新任出現深度肝昏迷,經搶救不治身亡。
鬧上法庭 遺囑糾紛一地狼煙
遺體火化後,武梅榮提出要將丈夫的骨灰帶回家,但於新任的兩個弟弟說:“骨灰還是由我們保管比較好。”武梅榮想了想,覺得他倆畢竟是丈夫的親兄弟,也就沒說什麼。 處理完丈夫的喪事後,武梅榮覺得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已經隨著當事人的逝世煙消雲散了。就在她準備重新打起精神好好生活的時候,兩個小叔子找上門來了。
2005年5月14日晚7時許,於新任的大弟弟於新成來到武梅榮家,簡單問候幾句後,他直截了當地問:“嫂子,你什麼時候去辦手續?” 武梅榮詫異地問:“辦什麼手續呀?”於新成反問道:“你不會不知道吧?”他從懷裡掏出一張遺囑,指著上面的第三條說:“我哥在遺囑裡說得很清楚,他名下的三套房子和一輛汽車由我繼承。” 武梅榮仔細看了看小叔子手裡的遺囑,差點沒暈過去。作為妻子,她根本不知道丈夫臨終前曾經立過遺囑,並將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獨自進行了處置。更重要的是,丈夫竟然公開在遺囑上寫明,他的骨灰由情人汪菁菁保管。武梅榮憤怒至極,她不明白自己作為合法妻子,為什麼連丈夫的骨灰都得不到。她拒絕了小叔子的要求。於新成臨走時留下一句話:“那我們只有法庭上見了!” 剛剛送走大弟弟於新成,小弟弟於新民也找上門來了。一進門,他就將一張“借條”遞給武梅榮看,這張借條是打印的,上面寫著:我因為治病,借了小弟弟於新民人民幣50萬元整。此筆款項從我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償還。落款處有丈夫於新任的親筆簽名,落款日期是2005年4月16日。 武梅榮當時就糊塗了:“我們家有那麼多錢,光三套房子就值400多萬,治病的50萬元還要跟你借呀?”於新民可不管那麼多,他的理由很簡單:“你家有多少錢與我無關,欠我的錢一定要還!”武梅榮當然不能同意他的要求,兩人又是不歡而散。
2005年5月底,武梅榮同時接到了法院的兩張傳票:一個官司是丈夫的小弟弟於新民在某區法院起訴她,要她“歸還借款”;另一個官司是丈夫的大弟弟於新成要求“繼承遺產”,此案因為標的額過大,在當地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起訴。
武梅榮只得趕緊聘請律師。幾天後,律師告訴她,已經從南京的多家銀行查到,於新任生前共辦理過11張銀行卡,卡上共有人民幣1680餘萬元、美元6萬餘元、港幣22萬餘元。武梅榮根本沒有想到丈夫會有這麼多錢,她更沒有想到,那1680餘萬元人民幣已經被丈夫分15次全部取光,取款時間正是丈夫第一次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那段時間。 既然丈夫那麼有錢,為什麼還要向弟弟借50萬元治病呢?這樣的“故事”說出來誰會相信?此外,在丈夫的遺囑中,兒子和兩個弟弟都有了安排,唯獨對她這個法定妻子隻字未提。這讓武梅榮倒吸了幾口涼氣。她知道,於新任一定是對多年前她的那次偷情耿耿於懷,他懲罰了她十年還不夠,還一定要在死後讓她身無分文才解恨。想到這麼多年來的委屈和痛楚,武梅榮不由得失聲痛哭。
考慮到這兩起民事訴訟是因為同一份遺囑引發的,2005年8月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於新成起訴武梅榮要求“依法繼承遺產”一案作出裁定:本案待另一起案件(於新民起訴武梅榮歸還50萬元借款案)了結後再行審理。
2005年9月22日,於新民訴武梅榮民間借貸糾紛案一審判決。一審法院認定於新民所持借條合法有效,判決武梅榮在判決生效後的15日之內歸還借款。武梅榮不服宣判,當庭提出上訴。
2005年12月2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裁定:撤銷區法院的一審判決,將此案發回重審。
2006年3月4日上午,區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了於新民起訴武梅榮要求其歸還借款的案件。原被告雙方當庭各執一詞,法院依法對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了當庭質證,最後宣佈擇日再審。
這起轟動江南的千萬富翁遺囑糾紛案還沒有最後的判決,但在當地引起了極大的反響,人們對此議論紛紛,觀點也各不相同。有人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於新任這樣做太狠了,死了都讓老婆不得安寧,還想盡各種辦法一定要讓自己的老婆身無分文,這樣的男人太沒有氣量了。”也有人說:“這件事給類似武梅榮這樣的女人以終身難忘的教訓,要讓她們知道,丈夫在外拚搏時,妻子的出軌是對他最大的打擊,是他人生最大的失敗,這樣的‘非常出軌’,必須要用一生的折磨來償還。”更多的人表示,現代社會夫妻間的感情變數越來越大,對於當事人來說,不愛了就應該放手,讓雙方的身體和心靈都恢復自由。像於新任對待武梅榮這樣,愛早已死亡,卻硬要懲罰妻子,無愛無性地共同生活十多年,這是對人性的慘烈摧殘,是萬萬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