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嫵媚的初戀
回家的路上,眼睛有點濕。這次握手,不是在告別一個人,而是在告別那段青蔥歲月裡,暗戀一個人的甜蜜和喜悅。
1、矮個子老師有魅力
方傑進來的時候我正在抄作業,嘴裡叼著半個麵包。輔導員介紹說,這是我們新來的老師,師大的碩士。
我抬眼看了看,他長相一般,很矮。方傑走過我身邊的時候,我故意裝做找什麼似的站起來了一下,身邊的姐妹笑成一團,她們悄悄告訴我,他大概比你只高兩三厘米吧。我身高160厘米,中文系女生,只對高大帥哥有興趣。
大學教室裡的第一排,永遠只坐著兩類人:學習最好的和學習最差的。學習好的一大早跑去佔位置,學習不好的,就像我,上課遲到,發現後面的座位全滿了,只有硬著頭皮坐到第一排。
方傑在台上講課,我在下面打盹,他很自然地走下講台,用粉筆在我桌子上細細地敲一下,細得只有我聽得見,再抬頭看他的表情,很淡漠,我故意朝他笑笑。
第一排的那個位置,從此成了我的固定座位。
方傑在黑板上寫字時,我觀察他的手,手指細長,沾著白濛濛的粉筆灰,關節微微突出。字寫得飄逸漂亮,柔軟而有韌性。隔得近,我好像能聞見他身上的味道,淡淡的荷花香氣,用這麼奇怪的古龍水的男人。
他有點像藥,一點點熏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