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初戀
到底什麼樣的才算初戀?概念好像很模糊。如果說我童年時的那段經歷也算初戀的話,那我的初戀是不是來得太早?
那時候,我才讀小學四年級。因為父母親被打成右派,回農村老家務農,所以我們一家都做了地道的農民。但是骨子裡的那點與農民本質的區別還是存在著,怎麼也無法完全褪盡,所以生活方式和觀念同真正的農民不太一樣。我們家沒有男孩子,加上農村的男孩子大多骯髒而粗野的,我很不喜歡和他們交往。
水兒是一個與眾不同的男孩子,他面容白淨清秀,舉止文雅,笑起來有兩個像女孩子一樣的酒窩。他修長的身材,白色的襯衫和藍色的褲子總是潔淨整齊。他家離我家不遠,又在一個班,每天上學他都來約我一道走。他成了我唯一的一個異性朋友。
在那樣的年代,家庭出身好像比什麼都重要。像我這樣家庭的孩子,總免不了要受人欺負。很長一段時間,水兒成了我的保護神,替我轟過狂吠的狗兒,也嚇跑過向我扔石子的調皮男生。不僅如此,上學的路上,水兒還總能從書包裡掏出好吃的東西給我,什麼辣椒干、凍米糖、鹽水豆……而他自己從來不吃的。
我們的老師是一個落魄的大學生。據說他的父親是一個逃到台灣去了的國民黨軍官,他當然是受到了家庭牽連,被學校清退回來了。雖然成份不好,但他還是做了學校的代課教師。老師很有才氣的,會唱歌,會拉二胡,會甩著綢帶扭著腰跳舞。老師特別喜歡我和水兒,沒事的時候,常把我們叫到跟前,給我們講故事,教我們唱歌。在他的影響下,我們也喜歡上了這些風雅的東西。在老師的努力下,我們成立了一個校文藝宣傳隊。我和水兒當然是隊裡的主角了。
那個時候,讀書是很輕鬆的。記憶裡,我們這支宣傳隊伍經常外出到工廠、農村、街頭去表演。我和水兒總是走在隊伍的最前面。引來那麼多人羨慕的眼光。他們都誇我們漂亮。每當這個時候,我們倆互相對望一眼,看到對方那種美滋滋的樣子便會心地一笑。有時候,走得遠了,就要在外面吃飯。幾十個孩子,像餓急了眼的狼崽子,不等飯菜都擺好,就一哄而上,你踩我的腳,我碰他的頭,還有可能被打翻的熱飯菜燙著。有不敢上前搶,總是靜靜地遠遠站著,等他們走開的時候,每個盆子都已經底朝天了。水兒一改往日的小紳士風度,也加入搶飯的隊伍。他咬著牙、弓著腰從人縫裡擠出來時,臉漲得通紅,衣服擠皺了,鞋子擠丟了,而被飯菜堆得尖尖的大碗卻在牢牢地護在他的懷裡。水兒興致勃勃地把他搶來的飯菜勻給我時,那些男孩子總是會嘲笑他。他的臉更紅了。但下一次,他還是一樣像個衝鋒陷陣的勇士一樣擠進那些人群裡。
水兒的父親也常來我們家串門的。見他的兒子和我這樣要好,有一次,他笑著對我說:「我們水兒這麼喜歡你,你做我們家媳婦算了。」我並不太懂得所謂做媳婦是什麼樣的意義,懵懂中,只是從旁人大聲的哄笑聲中感覺到那一定是一件很讓人羞愧的事,當下就掉了眼淚。事後還把這事遷怒於水兒,怪他竟有那樣沒趣的父親,因此好多天不肯再理他。後來,我們當然是又和好了。怎麼和好的,倒是記不得了。
上初中一年級那年,水兒突然要轉學了。那個喜歡我們的老師竟然是水兒的親生父親!他已經落實了政策,去了一所大學當老師。他不僅要把水兒認回去,還要帶水兒去那個城市上學。我怎麼也不能接受水兒是老師的私生子的事實。再也不願意理睬他。直到他走,我也沒去見過他。也許他也和我一樣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因為自從那個消息傳出來,他再沒來學校,也再沒來見我。
二十多年過去了,當我再回憶這些童年的往事,想起這位小夥伴的時候,禁不住笑著問自己:這也算初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