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澀房客變同居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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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澀房客變同居女友

青澀房客變同居女友

一夜電話房客變同居女友

有時候覺得,和小芬在一起的2年,就好像20年一樣,漫長的歲月把什麼都熬成了無味。而我,因為習慣,仍舊繼續著這樣的生活。

我和小芬是從一個電話開始的。2年前,家裡為我在閘北區買了套房子,本來準備結婚派用處,沒想到戀愛3年的女朋友,在新房交屋後不久提出分手,3室2廳的房子對我來說實在太大,於是在母校的BBS上掛了帖,出租其中的一、二間。

「喂,是樂文嗎?」那天我正在上班,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女孩自稱小芬,想租我的房子。我心裡「咯登」一下,一個女孩來借我的房子,是我之前沒想過的。留下聯繫方式,約好晚上再聯絡。

我準時給小芬電話。小芬說,臨近畢業,學校的宿舍離市區太遠,面試實習都不方便,所以想找一間價格便宜些的房子。因為是校友,而且還是一個學院的,兩個陌生人越談越投機。跟小芬說,分手時,女友用怎樣的語氣指責我太幼稚,我怎樣一宿一宿地難過,怎樣艱難地和父母解釋;小芬也告訴我,她父母怎樣地爭吵不休,她怎樣一個人住在學校裡好幾個月不回家……我們不停地相互訴說與傾聽,彷彿認識很久的老朋友。「要不,明天你就收拾好東西住過來吧。你沒找到工作前,我先不收你房租。」我熱情地邀請師妹,她也沒有拒絕。

第二天,在校門口見到小芬,和電話裡有點憂鬱的感覺不同,小芬本人看起來爽朗活潑。我去她寢室裡幫她拿東西,她去教育超市買了我最喜歡喝的飲料。校園裡,我們看起來就像來幫女友搬家的一對情侶。我接過小芬遞給我的飲料,之前還籠罩在分手痛苦中的我,突然有一種甜蜜的感覺。過馬路的時候,我順勢去牽了小芬的手,她很自然地握緊我,我們倆互視了一眼,一切盡在不言中。

工資卡上交女友賢惠不再

自從小芬入住,家裡多了不少生氣,她把她家的小博美歡歡也帶到了我家。那時小芬還沒有找到工作,雖然偶有面試,大多數時間是獨自在家。她會打掃房間,給我洗衣服燒晚飯。每天吃完晚飯,我倆就牽著歡歡去散步,日子過得平靜但快樂。

那天下班回家,見媽媽正和小芬在廚房忙活,看那樣子,很是熱絡。爸爸悄悄埋怨說,「小芬的事你怎麼不跟我們說,讓我們都沒個準備,不過這個小姑娘倒不錯。」原來他們見小芬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條,對人也熱情大方又懂禮貌,印象分給了滿分。飯桌上,媽媽直誇小芬有主見,還讓我往後凡事多聽聽她的意見。「你跟小芬在一起,我們也放心了。」媽媽又對小芬說:「我們樂文就交給你了。」半真半假的玩笑話,沒想到卻成為小芬日後最大的殺手鑭。

自從得到父母的認可,小芬開始和以前不一樣了。她時不時以天太熱為借口不準備晚飯,拉著我到外面吃飯。找到工作以後,更是很少做家務,經常指揮我做這做那,她自己卻抱著歡歡看電視上網。給歡歡洗澡,我們總是互相推委,最後沒辦法,只能送去 寵物店。

小芬給我的印象很節儉,給她的錢,除了日常開銷,很少買其它,還是我反過來勸她多添置點衣物。公司發給我二張卡,一張是工資卡,一張是獎金卡。當小芬提出要我把工資卡交給她以方便日常開銷,我也沒有多想,就把工資卡給了她。不料,從此讓我見識到她的消費能力,隔三岔五地拎回一件衣服一個包,衣櫃滿得都掛不下了,說她幾句,她不樂意了:「當初不是你讓我多買點的嗎,現在說話不算話啦。」

我們開始吵架,連洗個碗也爭幾句,她總是拿出我爸媽來壓我,而我爸媽也不知道中了啥邪,都當我的不是。有了爸媽的支持,小芬越發變本加厲。出席朋友聚會,她也從不給我面子,當著朋友面就數落我的不是。在這樣的磕磕絆絆中,我們走過了一年的時光。除了對我爸媽還算不錯,小芬在我眼裡已經沒有任何優點。也動過分手的念頭,真要行動了,還有點不忍心,畢竟在一起一年多了。

曖昧遊戲玩不出結果

沒有激情的生活繼續著。吵架了,她就找朋友訴苦,我氣不過,又找朋友解釋。周圍的朋友幾乎都知道我和她關係不合,有勸好的,有勸分的,也有哥們替我打抱不平:「這麼作的女人,長得又不怎麼樣,還不是看你有房有車,趁早分的好。」

分手的念頭稍一流露,立即遭到爸媽反對,「小芬那麼好,你不要朝三暮四。」不過,小芬對分手的態度十分的「爽氣」:「你要分手可以,你那張工資卡送給我,再幫我找個住的地方,我就搬。」心裡有點氣,可卡捏在她手裡,我也沒辦法。

無意中發現小芬同其他男人曖昧的對話,又是一頓大吵。一哥兒們勸我,「現在分不合算,她用你的住你的,一分手她走了,你不就虧大啦。不如先找個後備,再把她換掉。」我聽從了朋友的勸告。

意外地遇見高中同學凌波,當場就被她迷住了。要了手機號,之後就一直發消息給她噓寒問暖。凌波對我則是若即若離,有時很熱情,有時又不理不睬。我約她喝茶吃飯,她也是3次來1次,還總是帶著她的小姐妹,讓我摸不著頭腦。為了能擺脫小芬,我加緊了追凌波的速度,每天打電話給她,她還是不冷不熱,高興時跟我聊上半小時,不高興了說兩句就掛。時間一長,我也有點失去耐心。

我的事,自然逃脫不了凌波問候的話,「這個女人是誰,你跟她什麼關係?!」面對小芬的質問,我顯得理直氣壯「就許你和別人曖昧,不准我也曖昧一下,我喜歡她,你管得著嘛!」這話大大刺激了小芬,她歇斯底里地掀翻檯子,之後號啕大哭。

一夜的冷戰,希望小芬能主動說拜拜。誰知第二天一早,她的態度來了180度大轉彎。「你看看她回的消息,就知道她有多冷淡你。只有我才是真心待你,你難道不知道嗎?」小芬少有的溫柔,又讓我再次妥協。

冷眼旁觀女人忌作男人忌黏

結婚,屬戀人之私事,跟旁人無關,這個道理再簡單不過。文中這個24歲的大男孩,卻要為此煩惱,似有庸人自擾之嫌。

愛情這種事,好與壞,適合與不適合,外人看到的,只是表象,彼此是否真心相愛,只有當事人自己心裡最清楚。

用滬語「膩滋疙瘩」一詞,形容男主人公比較合適。跟前任女友分手,卻始終走不出失戀的陰影。一個電話,一夜之間,小師妹從房客晉陞為 同居女友,這速度快得有點離譜。這感情,也因之前沒有根基,之後沒有合適的土壤和養份,更缺乏精心呵護,自然也就難成活。

出了問題,一個大男人不是想著如何解決,卻是一味地想著逃避,甚至想先找到替身,再炒女友。幸虧老天有眼,這樣的陰謀未能得逞。倘若我是那女友,倘若我知道自己愛著的男友這麼無恥,無論他再有錢房再大車再好,我定先炒了他,決不給他尋找替補的機會。

文中男女主人公之間,實在談不上愛情。從一開始,就是各取所需之交易,一個找白吃白住之場所,一個尋求情感替補,最初的甜蜜溫馨,不過是短暫的假相。

24歲的大男孩,適婚年齡。有房有車,聽起來很好,骨子裡,還是個心智不成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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