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帽男人在屈辱的愛情裡傾家蕩產
我在北京做了10年生意,有人說無商不奸,我覺得很對:只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做商人必須要奸猾一些。可是在生活上,我相信世界上有一生一世的愛情。不過到今天,我必須承認,在愛情上,我是個徹底的傻子。
她是否真正愛過我,是個謎
2003年初,我在北京望京一家手機專賣店裡做部門經理,一個叫孫莉的售貨員引起了我的注意。
她很漂亮,每次她走來,我的心跳總是加快。一次,她纏著我,要我把一款價值3000塊錢的諾基亞手機打3折賣給她。我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她愣住了,本是玩笑,沒想到我會這麼大方。
第二天,她約我吃飯,吃完飯,我藉著酒勁兒,牽住她的手,她看了我一眼,就把頭靠在我肩膀上……
在北京這個大城市,所有人的腳步都是飛快的,連愛情也變得像快餐一樣,我們都沒有時間和精力談一場古典式的愛情,只要雙方都對上眼兒了,大家就迅速進入狀態。我們很快就住在一起,那段時間是我幾年來最幸福的日子,我幾乎把所有的積蓄都花在她身上。她很愛逛商場,渾身上下一定要全副「武裝」:腳上一定要達芙妮,身上一定要ELAND,至於化妝品更是高檔。可是我樂意,不是說女為悅己者容嗎?
2005年10月,孫莉要我跟她一起回東北老家創業,她說只要有一兩萬投資,立刻可以賺一筆錢。我帶著1萬元過去了,到她老家才發現,所謂生意,其實就是傳銷。我不想做違法的事,勸她不要捲進去,可她不聽,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抓著我又哭又鬧,非要我把家人也拖下水。我覺得很害怕,留下了3000元,悄悄離開了。
後來兩個月裡,我們幾乎失去了聯繫。直到2005年12月底,她忽然出現在我面前,撲進我懷裡,放聲大哭,我本來已打算忘記她,現在又離不開她了。
她想在春節期間去看我的父母,我知道她的潛台詞,心裡不禁一陣歡喜。孫莉告訴我,她見了我父母,順便在我們江蘇老家,先把結婚證辦了,回北京再辦婚禮。雖然我覺得進展有點兒快,可我相信自己的眼光。
辦結婚證時,我留了個心眼兒,找公安局親戚查了一下她的背景,身份證顯示她年齡30歲,未婚,沒有犯罪記錄,我的要求不高,這些就足夠了。
回到北京,我們就簡單舉行了婚禮,她說得很實在:「咱不求那些虛榮場面,只要把日子過好了,比什麼都強。」
我們住的地方是她妹妹男友的房產:筒子樓裡的一居室,傢俱、電器、裝修都是我出錢。住了一個月,問題出現了,由於工作地點離住處較遠,我每天回家都是晚上10點多了,所以一天到晚,我們幾乎很少能打照面。她建議,不如我們也來個「週末夫妻」制,一周見一次,「小別勝新婚」。
想想也是,我就同意了。一開始,小日子過得還挺浪漫,我回家時總要帶上玫瑰,晚上吃燭光晚餐,週日就是到各大商場不停地逛。我覺得她多少有些變了,她的生活品位越來越高,我覺得身上的擔子更重了。我必須成功,向她證明可以負擔起她的奢華生活。
後來,這樣週末相聚的日子漸漸少了,一是我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幾乎一天24小時在店裡忙;二是她說自己有很多婦科病,想和妹妹一起住,後來我們甚至一個月都見不了一面。
一張身份證,可以否決我們的婚姻
2006年3月2日凌晨兩點,我忽然接到孫莉妹妹男友的電話,他告訴我,她們姐倆兒打起來了,吵得鄰居都要報警了,他要我過去勸勸架。我住的地方比較偏,晚上很難打到車,更何況,也許我去了,孫莉會覺得來了後援,矛盾反而激化了。第二天我找到孫莉,她的眼睛都紅腫了,見我就又哭了。我問她究竟為什麼和妹妹吵架,孫莉冷冷地說:「因為她要結婚了。」我說這是好事啊!然而她說出的話,卻讓我如墜冰窟:「我結婚用的是她的身份證!」
原來她真實姓名叫孫紋,已經35歲,因為年齡已比較大,怕找不到工作,就用妹妹的身份證到北京打工。後來遇到我以後,更不敢說出真相了。
我覺得匪夷所思,從面貌上看,她真的很年輕,我真無法相信自己和大6歲的女人結了婚!
現在想想,還是有一些蛛絲馬跡的:她有小肚子,大腿有魚鱗紋,這些都不太像30歲女人的樣子,而且她肚子上還有可疑的刀口,莫非她做過剖宮產?
我沒有勇氣去刨根問底,因為我還愛她。我尊重她的隱私。
更何況,目前擺在我們面前的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身份證危機!
孫紋說:「按照法律規定,我們的婚姻是無效的。」我一聽,就是一身冷汗。我也恨她騙我,可她不是害怕我因為年齡拒絕她嗎?一想到這裡,我心就軟了。
為了她妹妹,我們只有先離婚再結婚了。我本想在老家把兩件事一起操辦了,她說想在2007年春節,在老家重新結婚。她家親戚在計生委工作,有二胎的指標,我當時一貪心,就同意了。
很快,她妹妹和男友回老家了,以5萬元價格把店盤給我,我花了兩萬多重新把店裝修了,又借父母的多年積蓄進了貨。因為工作忙,所以就讓孫紋做老闆娘了,我只在上貨的時候來。我不想計較過去了,只要踏實過日子就可以。
2006年5月一天,她跟我商量,能否以後不去她那裡過夜了,因為她堂姐最近和老公鬧離婚,離家出走了,現在想和她一起住,白天幫她看店。我也不好說什麼,一開始她還過來看我,一起住過一個星期,可是後來次數越來越少,而我也忙於工作,一時顧不上去找她。
有一天,我好容易得閒,趕緊去她店裡看看,到了那裡,發現只有她堂姐看著,一問才知道,她整天都在外面逛街、做美容、健身。堂姐本來心情就不好,現在更難過,禁不住跟我發牢騷:「她可真狠心,走這麼多年,連一個電話也不給女兒打!」我心裡一驚,連問什麼?堂姐不敢再說,連說自己口誤。可我心裡有了疙瘩。
2006年7月,堂姐實在受不了,辭職走了。這時我工作的那家手機店也破產了,對我來說,這也是好事,我終於結束聚少離多的日子,可以回去開夫妻店。
我跟孫紋說明了自己的意思,她冷冷地說:「我還要和別人合租呢,你別回來了。」這是什麼話?放著老公不讓進,反而要和別人合租?我以為她開玩笑,就沒當真。
第二天早上7點,我背著大包小包就回了家。她開門就嚷起來:「你是來捉姦的嗎?」我覺得可氣:我如果要捉姦,為什麼不選擇深夜?看她睡眼朦朧的樣子,我以為她「鬧覺」,就沒當回事。可是她越發過分,非讓我出去,等她睡好了再進來。我說:「我就在床上坐著,也不出聲,怎麼會影響你?」
她倒頭就睡,我默默坐在床上。我感到莫名其妙,本想給她一個驚喜,可萬萬沒想到她對我這樣的態度。正想著,她忽然衝我腰上就是一腳,我一下就摔到床下了。
我又坐上去:「你的氣消了吧,我們心平氣和地談談吧。你看我們也不小了,是不是該要個孩子了?老人都盼著呢……」我說這話其實是想用孩子把這個家維繫祝
她轉頭說:「你就關心生孩子,從來不關心我!」我心裡一陣難過:「從現在起,我絕不會再離開你,我們好好過日子。」她忽然扭過身,惡狠狠地喊:「你去找別人生吧,反正我絕不會給你生孩子!」這叫什麼話?我是個傳統的男人,結婚生子對我來說是天經地義啊!我無法忍受,就大喊起來:「你這是人話嗎?「
她一聽,撲上來就又咬又撓,不一會兒我渾身都是血道,臉也被打腫了。我一直沒還手,因為我捨不得動她。最後她累了,坐在床上喘氣。我說:「你要怎樣才能和解呢?」她冷笑:「那你跪下吧。」我愣住了,這個女人怎麼這麼狠?算了,都被打成這樣了,索性就跪吧。我一咬牙跪下了,她衝著我小腹一腳,我滾在地上,好久都起不來。她踹得我小便失禁,後來甚至尿血了。
她穿上衣服,看著我在邊上掙扎,就說:「你走吧,我們之間已經沒有關係了。」我開始覺得奇怪了,她這麼無情,是不是真的有人了?
十幾分鐘後,我勉強起來,看著鏡裡紅腫的部位,想到冰箱裡找幾個冰塊敷一下,可打開冰箱一看,發現有六七瓶啤酒。她平常不喝酒,我又不常在家,這酒是給誰準備的?接著我又看見鞋櫃旁有一雙男式拖鞋,一開始以為是我自己的,可是後來一比才發現比我的大多了。我的心忽然很酸。
她梳洗打扮完後,就招呼我:「走,出去吧。」我看她情緒已經平靜了,以為她發洩完了,可一到樓下,她一把搶過自行車,一溜煙跑了。我當時已經被打得遍體鱗傷,根本沒力氣追她了。
一場失敗的交易就是我的婚姻
我只有到店裡等她。這時我已心灰意冷,認識她4年來,我在她身上花了十幾萬元,把這些年的積蓄都花光了,我不後悔付出,但我唯一要收回的就是這個店。這個店當初是以我舅舅名義做法人註冊登記的,後來,孫紋鬧著要轉到她名下。本來我有顧慮,可是她一句話打動了我:「我比你大,如果將來我人老珠黃了,你要是拋棄我,我起碼還能有個店來制約你。」於是我就答應把店歸在她姑媽公司名下。
卻沒想到因此種下了禍根,我在生意圈裡混跡10年了,從來小心謹慎,可唯一不防的是我的家人,對老婆也毫無保留。我一直以為用真心能換回真心,可是我錯了。
也許一開始我的婚姻就是一場騙局,我要不回我給這個女人的十多萬的「投資」,要不回來我的青春和感情,但我不能讓這個店也丟了,因為它的本錢都是老母親的血汗錢啊!
中午12點的時候,我終於把她等來了。她來了,先去健身,洗了澡回來,見我就說:「你怎麼還不走?」我說:「你把我踢成這樣,先給我500塊錢看玻」她丟下一句話:「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我要她把店還給我。她笑了:「這個店和你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了,你就認了吧。”
我看著這個冷酷無情的女人,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什麼讓她變得這麼冷血?變得這麼快?
我有些哽咽地問:「你為什麼變化這麼大,我到底犯了什麼錯,讓你這麼對我?」她一邊抹口紅一邊漫不經心地說:「你沒用,沒出息,沒錢,我跟你這幾年,已經仁至義盡了。」我眼冒金星,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以後的日子,我天天都在店裡堵她,我真豁出去了,只想見她一面。真是禍不單行,就在我和她鬧的時候,母親得了中風,急需用錢,我在北京連工作都沒有,哪來的錢啊!我真要急瘋了,連忙跟朋友借了錢,回老家看母親。
9月16日,母親的病情穩定下來,我趕緊回北京,早上7點,下了車就去找她。來到樓下,我看見一輛掛滿東風廣告的車,腦子裡電光火石一閃:對了,她桌上有好多印著東風商標的紙杯,連日曆都是東風的,難道她是和一個賣車的人好上了?
我心急火燎地敲了半天門,沒有人應聲,但我能感覺到裡面有動靜。這個老式筒子樓的每家門口都有玻璃窗,我從旁邊搬來一把椅子,站在上面往裡瞧。一看,我簡直氣得無法呼吸,床上有個男人和她躺在一起!我腦子一片空白,下來就狂踢門,他們還是不開,我就拿起墩布把,伸進防盜門的鐵柵欄,把門上的玻璃捅碎了,這下我們終於可以「見面」了。那傢伙有1.8米,而我比他矮了10公分,他肉大身沉,我乾巴瘦弱,可是我不怕了,我就要那個男人出來單挑。
那男人沒說什麼,就告訴我:「我已經打110了,就等著警察抓你吧。」到底抓誰啊?這世界還有沒有公理了。我簡直要崩潰了。
她輕蔑地看著我說:「我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了,你以為你在捉姦嗎?你這叫私闖民宅!」什麼?我氣得渾身發抖——這個家從上到下,甚至連她的內衣內褲都是我買來的,連房租都是我交的,這倒成了她的家?
在生意場,多少次我被人坑得血本無歸,可我從沒感覺這樣受傷。萬萬沒想到,我這輩子最虧本的原來是婚姻!
我和她隔門對罵,她罵我傻,連她有了13歲的孩子都不知道,連她已經不能生孩子都不知道,她已沒有羞愧心了,絲毫不怕別人聽見,她就是要羞辱我,讓我徹底崩潰!
最後她說:「我跟著你,連孩子的撫養費都沒有,我當然要甩了你,你是個窩囊廢!被女人打了都不敢還手……」
我瘋了,拿起垃圾桶裡的啤酒瓶就砸了過去,瓶子砸在防盜門上,碎片橫飛,濺在她臉上和我臉上,一個大玻璃碴子離我眼睛只有1厘米,差一點兒就進眼睛了。我臉上鮮血橫流,涕淚交加,我的人生從來沒有如此失敗過,我被這個女人罵垮了,我只想去死!
這時警察趕來了,把我們帶到警局,孫紋驚魂未定,再也不敢刺激我了。瞭解情況後,警察勸她拿錢消災,以免日後不可收常她這次痛快了,第二天把3萬塊錢摔在桌上,讓我立字據,以後不再騷擾她,不主張店的所有權……
這時我都無所謂了,我開始明白自己的愚蠢:自己踏入了一個騙局,我也是同謀,因為我配合得太出色了。
認識這個女人後,我付出太多了。我小心翼翼,忍辱負重,我努力維繫,疲於奔命,可最終還是輸了個人財兩空。我永遠忘記不了那兩個清晨,一次是我跪下被踢的情景,一次是我被玻璃扎得滿臉是血……這兩個早晨,摧毀了我對愛情的所有信仰,我無法再相信任何人。我愛上了一個連親生女兒都捨得拋棄的女人,我成了她的口香糖,嚼得沒滋味了,就一口吐掉。
愛了一場,傾家蕩產,這就是結局。我到底做錯什麼,要受到這樣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