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兩條船的男人,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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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兩條船的男人,去死吧

腳踏兩條船的男人,去死吧

今來比我來得早,她站起來的時候,我才看清,她個子不太高,頭髮一律向後,梳成朝上的菊花形,很時尚,在婚紗樓才看到人們這樣梳,由此我斷定她是一個愛美的人。她很客氣,說:影響你的工作了吧。我說:你有勇氣來報社,一定遇到了難事。

是啊!說起來有些不好意思,可現在我顧不得那麼多了。我是個離了婚的人,丈夫有了外遇,我一讓再讓,也吵過,也死過,沒用。他改不了,只好離了。按說離了心靜了吧,可他三天兩頭往我這兒跑,住我這兒,沒錢的時候借我的錢。我為什麼這樣容忍他,不是想讓孩子有個爸爸嘛,希望他回頭唄。可是,最近發生的事情讓我的心死透了。

可能有些緊張吧,今來有些語無倫次。我提議她從頭說,一團亂麻似的生活,要梳理清楚必須追溯到源頭,從相識、戀愛、結婚到婚變,幫助她分析日子為什麼過得「一地雞毛」。

我們是1996年底認識的,那時候我辭職來到鄭州,開了一個小書店,也有租賃業務,比如圖書、光碟。大軍(化名)有一次路過這裡,看我在賣書,就來借書。開始的時候我不在意,以後他經常來借書,有時一天借一回。我發現他借的書都沒有看過,這才意識到這個人不是來借書的。

那時候我已經有了男朋友,無心和他交往。有一天,他說:我能不能請你吃頓飯。我說下班還有事。他說有啥事?我說和男朋友約會。他說約誰不是約。就這樣糾纏了半天,我拗不過他,就跟他去吃了飯。

這件事很快就傳到了我男朋友那裡,他大怒,要見識一下這小子。我一時不知道該怎樣處理這件事,覺得這兩個人都不好惹,聽之任之吧。我完全不知道,這樣的事就像眼中不能摻沙子一樣,來不得半點的虛偽和遷就,沒過多久,這件事就釀成了大亂。

事情發生在一家飯館,那天大軍又請我吃飯,被我的男朋友逮了個正著。兩個人自然說不來,大打出手,桌子翻了,飯菜撒了一地,兩個人扭打成一團。我不知道該拉誰,哭成了淚人。

飯店老闆報了警,派出所的人來了,把我們三人帶到派出所。像一場噩夢,像所有電影裡的暴力事件,沒想到竟發生在我身上。到了派出所,兩個人都說我是他們的女朋友,都要我表態。民警對我們進行了教育,指責我不該搞三角戀愛。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心裡慚愧極了。深夜了,男朋友把我帶回家,家裡人都勸我不要三心二意。這件事讓我覺得無地自容,不如一死了之。我趁男朋友不注意,吃了半瓶安眠藥。

就在送往醫院的路上,大軍也趕到了醫院。他們兩人這回不打了,一起陪著我輸液。到天亮的時候,大軍讓我的男朋友回去,下午再來接他的班。我的男朋友不知是計,回去了。大軍趁我睡熟時辦理了出院手續,轉到他家。

大軍一家接受不了我,對我很不友好。我那時心灰意冷,隨波逐流。大軍說什麼就是什麼,我們的結婚證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辦成的。

結婚這樣一樁莊嚴的大事,就這樣糊里糊塗被他們拿下了。誰說過,婚姻是需要經營的,那麼戀愛是否也需要策劃呢?

結婚後,我們在鄭州大同路租了一間房子,連個床都沒有,是用人家的架子,上面搭上木板墊成的。結婚時,我花了160元錢,自己買了一套衣服,自己化了妝、盤了頭算了事。當時我有一種認命的感覺,我不愛求別人,相信依靠自己的努力,將來一切都會好,我心想,幸福不在乎形式,只要兩個人努力工作,相親相愛,簡樸一點沒什麼。

那時候也真是艱苦,我在外面租了一間門面房,賣皮鞋和箱包,他在外面開車拉東西。有時候沒有東西吃,他買一個麵包,剛咬了一口,發現我還沒有吃飯,立即就把麵包遞到我嘴上,非要我吃不可。後來我懷了孕,到生孩子的時候還沒有掙到錢。只好借我媽3000元錢,到醫院裡生下了孩子。

生活總是很不順,老是出事,先是門面房的商品被偷,後來車也丟了。他愛喝酒,每次喝酒都會發生打架傷人的事,而每次出事,都需要拿錢打發。辛辛苦苦掙來的錢,自己捨不得吃、捨不得花,大把大把地填窟窿,真讓人心疼。就是這樣,我一點也沒有埋怨過他,我不知道生活為什麼會這樣,從來也沒有認真地想過。

2001年,孩子一歲大的時候,大軍公司有一樁業務需要派人到澠池,一個月的工資1000元左右,我倆都覺得工資挺高,雖然分居兩地,距離也不遠,星期天還能回來,就讓大軍去了。剛開始的幾個月,他每月都把工資拿回來,每逢雙休日都回來和我們團聚。可是,漸漸地,他回來的次數越來越少了。大軍總是說公司有事,不能回來。

憑著一顆女人的心,我感覺他在外面有人。有幾次,他回到家裡,總有個女的給他打電話。我就旁敲側擊地勸他。他一副信誓旦旦的樣子,賭咒發誓。我不相信。我還是發現了很多可疑的地方。那時候我一邊做生意,還要帶孩子,很累,也不可能調查他。有時候我想,我對他這麼好,對他們家也不錯,但凡有點兒良心,他也不會背叛我。

以後發生了很多事情,我們的感情似乎越來越淡,他不回來的時間越來越長,好像把我們娘兒倆忘了一樣。我感覺到那個人就在我們倆之間,大軍的心不在我這裡。可我沒有真憑實據,吵吵鬧鬧越發讓他不願回來。

有一天,大軍突然回來了,他很沮喪,說和領導發生了矛盾,不願幹了。那些天他貓在家裡,不是喝酒就是躺在床上,無精打采的,一個人沒有工作很可怕,我托人給他找了臨時的工作,在工地。他說晚上還要看場地,不能回來,就把家裡的電視、被子也搬走了。不回來就不回來吧,我沒有多想,那時候生存的壓力太大,顧不上考慮那麼多。

讓我最難忘、最不願看到的一幕終於發生了。那是2003年元旦前的一天,我記得很清楚,天很冷,我領著孩子到他奶奶家去。這幾年,孩子的奶奶對我的態度大變,大概看我孝順老人,養活著孩子,挺能幹的,支撐著這個家很不容易,對我挺好的。我和兒子坐公交車從奶奶家回來,中間轉車的時候,我兒子指著對面的車站說:「媽媽,你看爸爸。」可不是嘛!大軍站在那裡,旁邊還有個高個子的女子,挺親密的樣子,絕不是一般關係。

當我和他們站在一起的時候,一股火衝向胸口,差點沒把我氣死。那是在大街上,我壓著火問大軍:「她是誰?」大軍說是同事。那女的說:「你們不是離婚了嗎?」我讓他們到家去說。女的很不情願,被我拽著上了麵包車。我們到了大軍的媽媽那裡,讓他當面說清楚。

今來說著從提包裡掏出一張兩人合影照。照片上的女子年輕美貌,微笑著,說不上幸福,但依偎在男人懷裡。今來說,這男的就是大軍。我說:這張照片怎麼到了你手裡?

這是從大軍房間找出來的。那天從大軍媽媽那裡回到家,我的腦子一片空白。所有的一切,都真真切切地擺在我面前,以前是一種感覺,總想到大軍對我還不錯,我也經常敲打他,孩子還小,他不會對不起我。可真是這樣的時候,我支撐不了了。我喝了一瓶酒,倒在床上。孩子給奶奶打電話,家裡的人和鄰居們都來了,家醜不揚也出門了。大軍說是去送那女的,到深夜還沒有回來。我感覺他和那女的還在一起,可能在外面租有房子。

我打電話到大軍工作的地方,謊稱是大軍的姐姐,有急事要找他,人家告訴了我他的住處。當我來到大軍租的房子,敲開他的門,看到屋裡的情景時,所有的謊言都真相大白。那是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家裡擺著電視,床上放著我們家的被子。在這以前,大軍說電視是讓工人們看的,被子是值班用的。這些年,我和大軍結婚以來,一家三口住著一間房,自從他把電視搬走以後,我和孩子就沒有看過電視。孩子特別喜歡看動畫片,因為掙的錢都被大軍拿走了,一直沒有買電視。而他們卻拿我的錢,租著大房子,看著從孩子眼前搬走的電視。

那女的坐在床上,哭哭啼啼,說大軍騙了她,沒法活了。我從衝動的情緒中醒了過來,打鬧都不是辦法,萬一這女的死在這裡,大軍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必須把這女的勸走,讓大軍回到我的身邊,畢竟,他是孩子的父親。

那女的只有23歲,是大軍在澠池認識的。她一會兒要跳樓,一會兒要割腕,情緒比我還激動。我和大軍的媽又是遞水又是勸,她就是不答應回去。折騰了一夜,還是要死要活的,大軍的媽只好把她領回了家,讓大軍跟我回去。

經過這場鬧劇,大軍似乎老實多了,他答應不再和那女的來往,一心跟我過日子。可是好景不長,沒多久,大軍說在澠池還有幾筆賬沒有要回來,要催賬。我說你別是又去找她吧?大軍又是千保證萬保證的,由不得我不信。

這樣的日子又過了很久,我的生意時好時壞,沒有精力跟著他。但我覺得大軍還和這女的保持著聯繫,只是我手中沒有證據。嗨!有證據又能怎樣,心在他身上,他不回到我身邊,我能拿他怎麼樣?去年2月,我提出離婚。

經過無數折騰,我們離婚了。我把他的東西收拾在一個箱子裡,讓他拿走。他不拿,我就放在門口。我希望他離開這間房子,不要再傷我的心。我說:你去跟她過吧,別再來了。

大軍總以各種借口來找我要錢。看在多年的夫妻份上,我不忍心不管,總得讓他過得去。如果他去偷、去搶,被判刑,將來孩子的面子也不好過。

今年春節,大軍又回到我這裡,在我這兒過了年。他表現還不錯,還說以前對不起我,以後要改,將來復婚幹這幹那的。我以為他經過挫折,浪子回頭了。誰知剛過初七,他又從我這裡走了,他手裡沒有錢,連孩子手中60元的壓歲錢也騙走了。這一次我絕望了,他是腳踏兩隻船,在我們兩人之間搖擺不定,哪邊好,他倒向哪邊。你說,這樣的人,能相信嗎?

記者手記

今來懷著善良的願望,希望大軍回心轉意、浪子回頭。願望畢竟是願望,大軍真的能回頭嗎?如果不是有第三個人,也許他會回來。我告訴今來,依靠自己的力量也會慢慢富強起來,為什麼非要把心寄托在別人身上。今來點著頭,好像贊成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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