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安全10條黃金定律
1、食品一旦煮好就應立即吃掉。食用在常溫下已存放四五小時的食品最危險。2、未經燒熟的食品通常帶有可誘發疾病的病原體,因此,食品必須煮熟才能食用,特別是家禽、肉類。
3、應選擇已加工處理過的食品。
4、食品煮熟後難以一次全部吃完,如果需要把食品存放四五個小時,應在高溫或低溫條件下保存。
5、存放過後熟食必須重新加熱才能食用。
6、不要把未煮過的食品與煮熟的食品互相接觸。這種接觸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都會使煮熟的食品重新帶上細菌。
7、保持廚房清潔。烹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應用乾淨的布揩乾擦淨。
8、處理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讓昆蟲、兔、鼠和其它動物接觸食品,因動物常帶有致病微生物。
10、飲用水和準備食品時所需的水應純潔乾淨。如果懷疑水不清潔,應把水煮沸或進行消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