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VCD的廣告鋪天蓋地以來,看電影這個詞語就已距離我很遙遠。也不知道為什麼,今天有人約我,我居然去了。
電影院離我足足有八九年之久的記憶。坐在華麗的座椅上,看著明晰的屏幕聽著清脆的聲音,我竟然有些手足無措。總感覺好像多了點什麼,又似乎缺少了點什麼。我想這是陌生感的不適應。幸好電影很快上映了。是外語片《不敗的情人》。
一幕幕的情節畫面從我眼前掠過,這是一部美麗的愛情劇,我少年時代進電影院本最喜歡看的主題,然而此刻我卻坐得像禪定的老僧。不隨人笑,也不跟著人們驚呼尖叫,更沒有像身邊的她唏噓不已。平和得連我自己都覺得意外,我什麼時候變得如此淡定從容?是已習慣到波瀾不驚?又或是已經麻木?
當男主角親吻著女主角的臉說:「親愛的我永遠愛你,永遠永遠。」女友早已被感動得偷偷抹淚。我遞上紙巾時卻被狠狠的掐了一把。其實狠疼,但是我依然裝若無其事地問:「怎麼了?」
「你是死人呀,那麼感人的情節你竟看得沒有半點反應?」她嗔怒。我陪笑。
「要怎麼才算有反應呀!莫非要像你眼淚鼻涕的浪費紙巾才算麼?」她破啼為笑,我手臂又中一掐。這次不是很痛,但我卻尖叫失聲,故意的。她輕輕的偎依在我肩膀上,繼續欣賞,我盯這屏幕。想。
影片裡出現頻率最高的是兩個字:永遠。主人公科恩總是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的對不同的女孩說同樣的對白:「親愛的,我永遠愛你。」說得很流利,連我這個典型的英語文盲都已經學會這組詞語的發音,卻聽到毛骨悚然。
說到永遠。我不禁想起了過去,在唸書時代這個詞語也曾被我像番茄醬那樣濫用過。談戀愛寫情書就套用它,從不放過,動不動就立下永久的誓言。事實上呢?真的會永遠嗎?永遠的話現在坐在我身邊的就應該是我的初戀情人,我曾對她說過一百多次類似電影的對白。信誓旦旦的對她說我會永遠照顧你。
不到一個月,牽著隔壁班校花的手時,早已忘記永遠有多遠,你不會記得初戀的她為你哭了三十三次,用掉半場回憶和一整瓶眼藥水。對著校花再次重複一樣的誓言,告訴她永遠只愛她一個。偶爾提起初戀的那個她,還佯裝委屈受傷的憤憤模樣,大聲的對她說:「不要在我面前提起這個女人,我永遠也不想再看見她。」
那時根本不懂什麼是愛情,卻相信長久,迷戀永恆。愛上一個人就以為會廝守終生,情話說得感天動地,偶爾觸及感官神經會擠出幾滴淚,用這廉價的武器征服眾多少女的芳心。她們會放棄矜持來安慰你,你順勢靠在她胸前,心裡其實在偷笑。抬起頭時依然淚眼模糊,含情脈脈。對著她羞紅的雙頰鼓起勇氣吻下去,告訴她你才是我一生中最愛,從此又一個女孩落網。
自己真的不喜歡她們嗎?也不是,每一場戀情都是真心的,都期待可以相攜同行,幸福美滿到終老。可惜,那是個變數的年代,是個迷信永恆的童話,是個變心的年齡,也是個朝三暮四的青春過度期。
所以長大後我不敢再相信永遠,什麼才是永遠?死去的那一秒才真正算是。至於從前,至於現在,我們不必說永遠。
談一場戀愛,分手時每每疼痛徹骨、傷心欲絕。以為永遠不會再有一場像以前一樣的愛了,可事過以後,日子還是一天一天滑過去。自殺是需要勇氣的,我沒有。也不可能那麼傻,這年頭誰還會在一棵樹上吊死呢?失去愛情又有幾個人真正會殉情?這是生活,不是小說,更不是電影,什麼都有可能會改變,所以我越來越不願詛咒發誓,許下那些永不可能實現的諾言。
少年時代是無知而愚昧,遇到不開心的事就選擇逃避。根本不懂什麼叫「感情」,包括親情友情和愛情。
老爸罵我,老子就閃人,發誓永遠不回家,帶上足夠的銀子,說是流浪還不如說是去旅遊。錢用光掉,怯生生的站到家門口,老媽會心疼的牽你回家,再編個幾天沒吃飯的謊話,騙取爺爺奶奶的眼淚,他們會給罵你的人很好的教訓,哭著鼻子痛數兒子的殘忍。自己卻躲在一旁看熱鬧,心下幸災樂禍的暗想:看你下回還敢不敢罵我。
和女朋友鬧分手,馬上跑去酒吧現釣一個,或者到夜總會開個KTV包房,在上百個千嬌百媚的小姐裡挑出最幼稚最靚的一位,擁在懷裡,哪還記得誰是誰。唱上幾首傷感的情歌,再告訴她你剛剛失戀,她會灌你幾大杯紅酒,然後盯著你口袋的錢夾,溫柔無限的告訴你她也會永遠的愛你。酒醒時人已不見,留下淡淡的暗香和那句低俗氾濫的詞語。你啞然失笑,原來永遠誰都可以說,卻只是沒有意義的謊言。
《不敗的情人》最後也敗了,沒有人去兌現永遠不敗的承諾。男女主角終究以分手告終。各自沿著自己的人生軌跡,溶入了這個充滿變數的世界。劇終。女友很傷感。我問她:「什麼是永遠?一場兩小時的電影夠不夠?一個月的時間夠不夠?一生的守侯夠不夠?」她看著我笑,突然變得前所未有的溫柔。
我知道其實永遠也有限期,重複過多的話語總是最難以實現,永遠是什麼?最好永遠也別說。
點支煙,期盼煙也能永遠燃燒,其實就如同這場煙霧,象徵永恆,注定短暫。
別迷戀永遠,永遠只是一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