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哲學之父——弗蘭西斯·哈奇森,弗蘭西斯·哈奇森的簡介
弗蘭西斯·哈奇森 (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十八世紀蘇格蘭啟蒙運動的奠基人,蘇格蘭哲學之父,其著作涉及倫理學、形而上學、邏輯學、美學。
早期經歷
弗蘭西斯·哈奇森出生在愛爾蘭的聖菲爾德附近的道恩鎮,他的祖父與父親都是當地蘇格蘭人聚居區受人尊敬的長老會牧師。1711年他到格拉斯哥大學接受教育,用最初的六年時間學習了哲學、古典學、文學,隨後又學習了神學,在1712年獲得學位,並且獲得許可在長老會布道直至1716年。
都柏林時期
他返回愛爾蘭,在都柏林作了十年的教學和哲學方面的學術研究。在都柏林的這段時間他匿名發表了他最有名的四篇用英語寫成的哲學論文,即1725年的《論美》與《論道德的善與惡》和1728年的《論激情與感情的本性與表現》與《對道德感官的闡明》。
格拉斯哥大學任職時期
他於1729年再次來到蘇格蘭,任格拉斯哥大學哲學教授,《論人類的社會本性》(拉丁文)是他在1730年任道德哲學系系主任的就職演說稿件。他是格拉斯哥大學哲學系第一個用英語,而不是拉丁語進行授課的教授。哈奇森曾經為亞當·斯密授課,從斯密的著作《道德情操論》中可以看出哈奇森帶給他的思想烙印。
哲學貢獻
在倫理學上,霍布斯指出自愛是人類一切行為的基礎,而哈奇森持不同的觀點,他指出:仁愛(benevolence)是相當多的人類行為的唯一的、直接的動因,從自愛產生的品行在道德上有好有壞,而發自仁愛的品行才是唯一能夠得到讚許的。人除了五感以外,還有其它六種感官,其中哈奇森特別強調的是"道德感官"。哈奇森以"為了大多數人的最大的幸福"為信條為古典功利主義奠定了基礎,他的倫理觀深刻地影響了休謨與亞當·斯密。
在形而上學方面,哈奇森是洛克與蘇格蘭學派之間的重要連結。在美學上,哈奇森於1725年寫的美學論文是最早涉及美學的現代著作。
哈奇森其它的主要著作有發表於1722年的《邏輯學綱要》與《形而上學概要》,三卷《道德哲學體系》在他去世後由他的兒子發表於175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