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希特勒為什麼能成為德國人追隨的“偶像”

解密:希特勒為什麼能成為德國人追隨的“偶像”

希特勒

解密:希特勒為什麼能成為德國人追隨的“偶像”

  納粹黨1919年初建立後的頭10年內,一直是個微不足道的小黨,1928年國會選舉僅獲選票2.6%,共81萬張。此後兩三年內,納粹黨迅速發展,1930年成為國會第二大黨,1932年成為國會第一大黨。納粹黨之所以迅速壯大,是由於在經濟危機期間吸收了大量中產階級。

  1929年10月世界經濟大危機爆發後,小手工業者貧困潦倒,小企業、小商家大量倒閉,小農被迫出售自己的土地,職員大規模失業,中間階級面臨破產威脅。 因此,自1930年起,中間階級強烈地要求改變現狀,希望建立一個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新政府——城市手工業者、小商人、小企業主強烈地希望,在資本競爭面前得到國家的保護,限制大工廠、大企業的勢力,以求生存,進而改善自己的經濟和社會地位。中小農希望政府推行保護關稅政策,降低地租,調整農產品價格,禁止拍賣地產,保持鄉村風格。官吏、職員和大學生希望保證就業,保持社會地位的穩定性。

  1932年納粹黨達到100萬人,成員主要是中產階級,約占2/3,工人不到1/3,在領導集團中,中產階層也佔絕對優勢。可以說,中間等級是納粹黨的「中堅力量」。在魏瑪時期,德國政黨已有所發展,有相當多的派別可供中產階層選擇,為何納粹黨才得到大部分中間階級青睞?

  在經濟危機期間,中間階級對現狀十分不滿,反對資本主義的情緒劇增。納粹黨的領導人格雷戈爾·施特拉塞看到了這種情況,指出:目前95%的德國人自覺或不自覺地具有反資本主義的傾向。這「是……人民對一種墮落經濟的抗議!」 但是中產階層又留戀私有制,懼怕取消私有制的無產階級革命,因為馬克思主義意味著進行一場廢除私有制、實現生產資料公有化的共產主義革命,這也包括掃蕩中間等級所擁有的一切特權。因此,這個成員複雜而分散的中產階級,害怕「會在有組織的資本主義與有組織的工人的磨石之間被輾碎,因而極力尋求一場能替他們鳴不平的、統一的新政治運動」。

  納粹主義糅合多種「主義」,如反猶主義、反啟蒙主義、反民主主義、反經濟自由主義、反異族資本主義、反馬克思主義,以致於當人們要問「納粹主義究竟是什麼」時,只能用這樣一句話去概括:「納粹主義就是反對現存社會的一切!」但也正是人們經常強調的「納粹主義意識形態缺乏獨創性」這一「大雜燴」特點,才賦予了它根本的吸引力,正是由於納粹主義具有如此之大的包容性,才首先將中間階級,繼而將越來越多對社會現狀不滿的人集合在它的旗幟下。

  當然,納粹黨的成功不僅僅是高呼籠統的口號,而是能夠針對中產階級切身具體物質利益進行宣傳攻勢。納粹在制定政策時就強調「要求提供充分的工作崗位;使在勞動崗位的勞動者能過富裕的生活;保障工作和贏利(基本上讓無產者得到產業)」;1930年後制定的《訂貨法草案》中規定,「國家或地方的訂貨,國防軍的訂貨,以及私人企業的大批訂貨,盡可能由手工業和中小工商業承擔。」

  儘管希特勒有眾多追隨者,在1923——1933年德國國會選舉中,希特勒並未贏得多數人支持,而在1932年11選舉中,納粹黨的票數還從1370萬票降至1170萬票。在1932年德國總統選舉中,傳統保守派興登堡贏得了投票總數的53%,希特勒則只有36.8%。在11選舉中納粹黨勢力有所下降,但依然是國會第一大黨。

  傳統保守派別有意拉攏納粹黨,爭取中產階級的支持,但是對納粹黨仍然有疑慮和戒心。直到1932年,納粹黨仍時常受到政府的壓制和保守派的冷遇。衝鋒隊和黨衛軍曾一度被禁止活動。興登堡在這年3月的選舉中明確表示:「他之所以參加競選,是為了阻止一個具有片面而又極端觀點的黨派人士當選。」

納粹奪權後就立刻著手重組警察部門與保安部門,通過警察機構,對民眾進行無處不在的監視,對異見者進行鎮壓。

  1933年3月,納粹建立集中營關押共產黨人和社會民主黨人。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1936年以後,德國的集中營關押了更多被納粹認為「不受歡迎的」的社會群體:反社會分子、不願意幹活者、共濟會成員、小型宗教團體成員、同性戀者,少數民族吉卜賽人和猶太人。1940年,還專門建立集中營開始收押「不安分」的青少年。

  除了暴力手段外,納粹還主動宣傳,要求全國人民與元首保持一條心。媒體被納粹接管,其他派別的著作均被禁止、焚燬,中小學校和大學的教學大綱被篡改成宣揚納粹領袖的種族主義和地緣政治觀點,政府行政部門中的持不同政見者都已被清除出去。

  總之,納粹奪權後,德國民眾已經不能通過正常的通徑來表達意見,公開批評納粹政府則要面臨著被投入牢獄、集中營的威脅,隨時會被處死。

  納粹除了鉗制異端外,還給德國民眾洗腦,納粹公開宣傳集中營是對政治犯、刑事案件慣犯、猶太人進行品德糾正、維護社會穩定的教養機構,將集中營及其暴力恐怖體制合法化、正當化。因此,即使有少數報道提及被收容者慘遭殺害,人們認為那也只是偶然的,是集中營管教人員自我防衛的結果,或者是為了防止收容人員再度逃回社會造成威脅,暴力是必要舉措。這種暴力恐怖被塗上正當的光環。

  恐怖政治或一體化政策、宣傳洗腦等並不能完全解釋納粹政權能夠存在十餘年之久,更不能解釋希特勒能夠在推行慘絕人寰的猶太大屠殺。

  大多數納粹分子對大屠殺自我辯解時候,都採用類似納粹頭目艾希曼的辯詞:只是服從元首和法律,自己不知道集中營屠殺的存在。納粹頭目的辯詞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國內外學者對於納粹大屠殺的研究和反思,其中最為著名的是漢娜·阿倫特的《平庸的惡》。阿倫特強調,艾希曼不是那種獻身於邪惡的罪犯,而是一個缺乏思考,不具有判別正邪能力的人。「艾希曼既不陰險奸詐,也不凶橫,……他完全不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是什麼樣的事情。……他並不愚蠢,卻完全沒有思想——這絕不等同於愚蠢,卻是他成為那個時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這就是平庸……這種脫離現實與無思想,即可發揮潛伏在人類中所有的惡的本能,表現出其巨大的能量……。」

  學者接受他的說辭,因為相信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然而,艾希曼說謊了,他說謊只要擔心起後代被人歧視,在審判期間寫給他律師的信中說:「我關心的是,我的孩子、他們的孩子、以及更後面的孩子們都能閱讀它們(審判的文件),以便知道他們的父親、祖父、以及曾祖父絕不是一個謀殺者。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這件事,而不是倖存下來。」事實上,艾希曼對猶太人充滿仇恨,大戰期間,有朋友問他,如果德國戰敗他會有什麼遭遇?他回答說,「我會很高興地跳進墳墓,因為至少我成功地屠殺了五十萬猶太人。這給我很大的滿足和光榮。」

  當時德國民眾像艾希曼一樣對反猶人抱有強烈仇恨。戈德哈根在其《希特勒的自願行刑者》一書中根據大量事實判斷:「有些普通的德國人甚至完全自發地、主動地在殺害猶太人。一個德國人解釋說:「刑警殺猶太人並不需要得到這樣的命令才行刑,他們往往是自覺執行的。許多刑警以殺猶太人為樂。為什麼高興?為什麼自覺自願?很顯然,因為這些普通德國人對猶太人有看法,認為他們不是人」(P261頁)戈德哈根認為,任何從心理學上的解釋,無論是「對權威力量的服從」還是「迫於無奈」、「別無選擇」,或是「德國人對上級的服從」都是站不住腳的,都是沒有說服力的。…[詳細]

  而且德國民眾知道大屠殺存在,且為私利主動配合和順應納粹

  戈德哈根從國民性和意識形態方面描繪出德國民眾主動去迎合納粹體制。反猶主義確實在希特勒上台之前就已經在德國根深蒂固,但反猶主義卻並不限於德國,奧地利亦有。那麼,為什麼屠殺六百萬猶太人的事情單單發生在德國呢?戈德哈根沒有對此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蓋拉特萊在其《支持希特勒:主動還是被脅迫?》(Backing Hitler:Consent and Coercion in Nazi Germany?)一書從非國民性和意識形態方面分析德國民眾支持大屠殺的原因。他指出,雖然大屠殺發生在波蘭境內,避開廣大德國民眾的直接視野,但是即使有普通德國民眾親眼目擊了暴力、殺戮的事實,還是表現出迎合納粹迫害猶太人的暴行。譬如,德國民眾明知被告密者會被不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遭受酷刑、送往集中營,甚至被處決,他們還是積極主動地檢舉納粹要消滅的所謂「社會危險分子」,且,檢舉的內容都是家庭內部或親友私下的言行。表面上看,他們都是積極支持納粹主義,但仔細閱讀檔案發現,這些人大多帶有私人的動機,很少是出於公共社會政治義務。比如,貪婪和嫉妒。為了獨佔一個本來公用的浴室、獲得一套被害者居住著的公寓、壟斷某種商品經營權、為了性愛陷害情敵等等。

  概而言之,蓋拉特萊認為德國民眾為了私利主動、自發的順應和配合納粹的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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