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約組織的成立背景:冷戰的對峙狀態日益嚴重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隨著世界戰略格局雅爾塔體系的確立,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同美國為首的西方資本主義陣營處於冷戰的對峙狀態。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在華盛頓簽署了《北大西洋公約》,該條約於同年8月24日生效。
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國家簽訂了《巴黎協定》,吸收西德入西歐聯盟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蘇聯政府曾照會23個歐洲國家和美國政府,要求他們不要批准《巴黎協定》,並建議召開歐洲集體安全會議,討論「防止德國軍國主義再起」等問題,並締結《歐洲集體安全條約》,但遭西方國家的拒絕。
同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蘇聯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在莫斯科舉行歐洲國家保障歐洲和平和安全會議,會議通過宣言聲稱:如西方國家批准《巴黎協定》,蘇聯和東歐國家將在組織武裝力量和聯合司令部方面採取共同措施。1955年3月,八國又就締結集體友好互助條約的原則、組建聯合武裝力量及其統帥部等問題進行了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
5月5日,《巴黎協定》被批准。5月14日,蘇、東德、波、阿、捷、匈、羅、保八國在華沙簽署了《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匈牙利人民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簡稱《華沙條約》。條約有效期為二十年(到期可順延十年)。該條約由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起草。同年6月4日,根據《華沙條約》第六條規定,華沙條約組織這一軍事、政治同盟正式成立。華沙條約組織總部設在莫斯科,俄語、德語、波蘭語、捷克語為官方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