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後感
在漫長的暑期中,我閱讀了一本世界名著——《簡.愛》。
《簡.愛》這本書的作者是勃朗特(1816—1855),是一位英國女作家,是19世紀活躍在英國文壇上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在她的小說中,最突出的主題就是女性要求獨立自主的強烈願望,關心女性自身命運,具有濃厚的抒情色彩。從而使後世作家在處理女性主題作品時,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她的影響,並把她的作品視為“現代女性小說”的楷模。
《簡.愛》這本書中寫了一個孤兒——簡.愛的悲慘的經歷。簡.愛在父母去世後,被舅父和舅母養大。後來,她又被送到羅沃德義校學習,在那裡生活了8年。
在簡.愛與舅母生活(那時她的舅父去世了)時,受盡了委屈。舅母的兒子約翰.裡德毫無顧忌的打她,海德太太把她關進紅房子(裡德先生就是在這間房子裡死的)。在簡.愛的舅母看來,簡.愛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是錯的,而她的兒子約翰.裡德做的事情都是對的。我想,這應該就是人們口中的偏愛吧。
簡.愛好可憐啊!看了下面這段話,你會更加覺得簡.愛可憐的:他一句話也沒說,突然狠命揍我。我覺得一兩滴血從頭上順著脖子淌下來,感到一陣熱辣辣的劇痛。
後來,簡.愛被送到了羅沃德義校學習。她在那兒當學生的日子,雖然比不上在蓋茨海德府那麼苦,卻也稱得上是艱辛。在那裡,粥時不時地燒焦了,冬天雙手被凍得通紅。簡.愛就這樣熬了8年。
8年後,簡.愛終於去找工作了。她當了一名家庭教師。後來,她的小主人(或者說是學生)去上學了,她也就離開了。
最後,她和愛德華結婚了,他們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是啊!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到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