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年 他家人不知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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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年 他家人不知我的存在

同居一年 他家人不知我的存在

講述人:雨瑤 女 22歲 醫藥代表

採訪時間:11月23日

采寫:譚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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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瑤的神情、打扮有著與她的年齡不相符的成熟,她說是艱苦的創業經歷造就了自己獨立、堅強的個性。但誰能知道,貌似女強人的她卻被情感問題攪得疲憊不堪,回味那段逝去的戀情,她所有的堅強已經崩潰,含淚對記者說了這樣一句:「我感覺他從未在乎過我。」

同居一年,他家人竟不知我的存在

曾經以為,我和文傑的相識是上天注定的緣分。最初,他是我的網友,兩個人在QQ上聊得很投機,偶爾也電話聯繫。2002年7月,中專畢業的我四處找工作,無意在街上看到了一則招聘廣告,廣告上留下的聯繫方式竟如此熟悉,仔細回憶了一番才記起是他的電話。雖然最後我並沒有被他錄用,但兩人的聯繫從那以後越發緊密。

後來,文傑去外地開拓業務市場,他在網上給我留言:「如果我能留在宜昌,一定會追你。」我則回消息說:「如果你回來追我,我一定答應你。」雖然言語間有一點開玩笑的成分,但我以為若彼此完全沒有好感,是不會說出這番話的。所以,當十幾天後文傑風塵僕僕地出現在我面前時,我毫不猶豫地接受了他。

一個多月後,我瞞著家人和文傑去了一個陌生的城市,我們商議要在那裡幹出一番事業。創業的艱難是很多人無法想像的,當時我倆身上一共只有幾千元錢,既要用做生意上的周轉,又要顧兩人的生活。為了省錢,我們沒有請幫工,他主要負責公關、進貨;而發傳單、聯繫客戶、送貨,這些瑣碎的事情都由我一人承擔。除此,我還要洗衣、做飯,打理好那個租來的「家」。辛苦是必然的,但我從沒有一句怨言,因為我心甘情願做文傑背後的女人。

一晃過了半年,剛滿18歲的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文傑當時正在為一筆生意奔波,我只好獨自到診所打掉了這個孩子。做完手術後,我本應好好休息,但見他那麼操心、忙碌,只好強撐著做飯、洗衣,還幫著折宣傳單。為此,我落下了病根,身體狀況比起以前差了很多。但我仍無抱怨,我以為我的真心付出,文傑一定會記在心上。

但後來的一件事情卻讓我感到十分寒心。2003年底的一天,文傑出門時把手機落在了家裡,有來電我就幫他接聽。其中一個電話是他的父母打來的,他們在電話裡反覆問我:「你是誰?」當我說自己是文傑的女朋友時,老人竟大吃一驚說:「怎麼沒聽他提過這件事啊?」掛了電話,我越想越生氣,自己和他同居了一年,他竟連提都沒跟家人提過。

因為這件事,我第一次和文傑發生了爭執。自知理虧的他又是道歉又是送花,這也是談戀愛一年時間以來他從未有過的舉動。於是,我輕易地原諒了他。

為經濟起糾紛,我只好獨自創業

在外地打拼的那一年中,我除了是文傑的女朋友,照顧他的飲食起居;還是他的幫工,幫著打理生意上的一切瑣事。那一年裡,我沒有一點經濟獨立的權利,日常開銷都是用多少找他報多少。本來,我並不覺得這樣的模式有什麼不好,認為我倆根本不用分彼此。

可2003年臘月的一件事情,讓我第一次因經濟問題感到羞辱。那天,有家超市開業,我看到宣傳單上寫著「購物達多少元就能兌獎」的字樣,想到有優惠,拉著文傑到超市購物。誰想買了東西到了收銀台才知道必須買規定的商品才能享受優惠,而我買的日用品不屬於活動範疇。其實,只有50多元的東西,而且是日常必需品,買了也沒關係。可文傑偏不這麼認為,當著眾人面罵我不會過日子。我委屈極了,沒想到自己省吃儉用過了一年苦日子,卻得到這樣的評價。當時,如果我有50元錢,我一定買下那些東西轉身就走;可我沒有,只能尷尬地站在那裡任文傑發洩。也就在那一刻,我下定決心一定要自己掙錢,一定要經濟獨立。

2004年春節後,我留在家鄉創業。拿著父母給的2000元錢,打算代理一種皮膚藥。決定之後,一無經驗、二無關係的我開始到各個鄉鎮跑業務,懇請那些藥店能擺放我代理的藥品。但很多店主見我是個生澀的小丫頭,都不敢答應,幾個星期下來,我跑細了腿、磨破了嘴皮,卻收效甚微。後來,總算有個店主被我說動,我代理的藥品才得以上櫃。那時,我的身上已經只剩10多元錢了,一想到「明天該怎麼過」,我就一片茫然。好在幾天後,那家藥店傳來了好消息,說我的藥賣得很好,讓我趕緊去結賬,才度過了那次危機。

在我最苦、最難的時候,文傑卻從未關心過,偶爾打來電話,也是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從未問過我是否需要幫助,我總覺得心酸。但沒有放棄過對文傑的感情,尤其是事業漸漸穩定後,我更加憧憬和他的將來。他甚至對我許諾:「現在我倆一起好好掙錢,等攢夠了錢,我們就買房結婚。」而這句話幾乎成了後來幾年中我努力奮鬥的惟一動力。

矛盾漸多,他對我越來越冷漠

2005年臘月,我隨文傑回到他的老家。2006年大年初二,我提出讓他和我回我的老家,因為按我家鄉的習俗大年初二是拜見岳父、岳母的日子。可他卻說:「要回你一個人回,我還想在家裡多呆幾天呢。」我又氣又急,忍不住哭了起來。誰想這竟成了文傑更生氣的理由,他認為這是很不吉利的事情,認為我的舉動會給他的父母帶來厄運。後來,只要我倆一起爭執,他就搬出這件事情,責備我不懂事,說我故意不讓他的家人好過。

矛盾從那時起越來越多,但不管怎麼不開心我從未想過分手,畢竟多年的感情,不是說放棄就能放棄的。

2007年春節,類似的一幕再次上演。文傑初二那天趕到了我家,但始終繃著臉,看到我的父母沒有一絲笑容。初四,我倆一起回他的老家,由於路途遙遠,天氣惡劣,一直到下午才走到離他家最近的那個小鎮上。剩下的路只能轉乘摩托車,可司機要價太高,我站在路邊和他砍起了價。不知為何卻惹惱了文傑,他一邊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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