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一部分人先「道德」起來
最近,「廣東2006十大關注問題」出爐,「公民道德素質建設」和「反腐敗」兩項位居前兩名,「公民道德素質建設」以高達62.0%的選擇率成為「一號問題」。廣東有專家指出,幾乎所有社會熱點問題的背後,其實質是「道德問題」。有專家甚至提出,廣東可考慮「根據對國家的貢獻和長期表現,嘗試設立公民爵位制,以激勵公民的榮譽感」。對於恢復「爵位制」的建議,各界褒貶不一。贊同者認為,建立「爵位制」在促進人的榮譽感方面有正面作用,它是一種道德方面的獎勵。反對者認為,「爵位制」是封建社會的產物,打著封建社會的烙印,是隔朝隔代的古董,恢復「爵位制」並不現實。而且也解決不了13億總人口的「道德問題」,並不是促進社會道德進步的有效手段。
在我看來,廣東的建議可以考慮。「爵位制」的意義並不在於稱號本身,它反映的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榮譽體系問題。環顧世界上的發達國家和地區,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自己的榮譽體系。這些榮譽體系,體現了一個國家和社會的價值觀和道德觀,對於提升整個社會的道德文化水平,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
其次,個別地區買官賣官盛行,商人轉仕途也不少見。在中國,賣官都是違法的,但如果開始實行爵位制,可以通過賣「爵位」來實現他們的「慕榮」心理。如果花錢買個「爵位」,當個「公、侯、伯、子、男」,對上堪稱耀祖光宗,現世更是享盡風光。香港有「太平紳士」,在英國除了「王位」和幾個「太尊貴」的爵位不出售外,其它皆有一個「約定俗成」的價格,只要你有錢,都可以賣給你。實行「爵位制」,可以部分抑制「買官賣官」的腐敗現象。
第三,實行「爵位制」可以對自己產生約束力,這是「爵位制」最重要的作用。一個人缺乏榮譽感就難以上進,一個民族缺乏榮譽體系就像缺乏靈魂,「爵位」雖然只是個虛銜,是一種對於道德方面的獎勵而已,但「爵位制」與以往的「先進人物」、「勞動模範」一樣,會對自己的言行舉止有一定的約束作用,乃至自覺主動維護社會道德。靠「爵位制」儘管拯救不了全體公民的道德,提高不了全體國民的道德素質,但要允許有一部分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讓這一部分人先「道德」起來,然後共同「道德」。大家都很在乎自己的榮譽,也許再過幾年,我們見面的寒暄已經變成:「張老三,你幾級爵位?」
中國社會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對於道德、文化建設的需求肯定會上升。這在當前的中國社會中,已經顯露出明顯的跡象。中國過去曾經有過自己的榮譽體系,「先進人物」、「勞動模範」、「傑出青年」、「標兵」……「雷鋒精神」也在很長時間內成為榮譽體系中的榜樣示範。然而,隨著經濟建設與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們忽略了社會價值與文化體系的建設,公民道德整體滑坡,榮譽體系也變得十分蒼白。
經濟迅速增長與文化道德建設滯後的反差,已成為中國當代社會的一個突出問題,從這個意義來看,廣東專家的建議,意在拯救公民道德滑坡窘狀,不但並不荒唐,也不是異想天開,還值得考慮,認真推敲爵位的評價體系。對於經濟上正在崛起的中國來說,建立富有現代感的、符合國際慣例的榮譽體系不僅十分必要,也是社會進步所必須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