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人站一旁 壞男人當情郎
一個男人,我的或不是我的.
這個男人,姑且叫他「啊也」吧,認識我也有十年了,他知道我喜歡他,但是恐怕火候不到,所以至今也僅止於見面時有點曖昧地緊緊擁抱。
不過最近他來我這裡比較頻繁,我估摸著他是看上了新搬來和我同住的小姑娘周周,一個惹人憐愛的靚女。 啊也是個有賊心沒賊膽的傢伙,每次吃完飯就規規矩矩地進我房間聊天喝茶,不過聊天內容永遠是周周的一二三四五,煩得我只想把他拎起來往周周屋裡一塞了事。
可是我不能,因為每天周周的男朋友都要來陪她,無論是上個月那個戴眼鏡、斯文乾淨的廣告公司平面設計師仲鵬,還是最近剛換的那個開桑塔納、世故圓滑的銷售公司經理陶志。惟一的不同是仲鵬是用自行車馱周周,而陶志總是把車停在從窗口能看見的地方。當然,我不願意將啊也拱手送人的根本原因是我喜歡他,我願意寵著他,慣著他,由著他,但是我沒辦法把他塞給別的女人,哪怕他很有可能一轉身就進了其他女人的家門,眼不見心不煩,我想我是個好女人。
啊也第一次來我家就見到了仲鵬,開門的時候他看了他一眼,然後剩餘的時間一直在觀察周周。關上門聊天的時候啊也說仲鵬是個好男人,有責任心,就是有點知識分子男性通有的軟弱。「你家周周跟他不能長。」啊也悠悠然地說著,點了根煙,眼神裡有種類似憧憬的東西,他喜歡把「不可能」說成「不能」,彷彿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是個北京混混。我說你胡說呢吧,仲鵬出差去趟河北,周周整個人都浸泡在思念裡,不過兩天工夫就瘦了兩斤,你憑什麼說人家不能長久?
啊也不屑地噴了口煙:你不懂。好男人通常得不到想要的東西。我有點惱恨:那你說周周是什麼東西?切!周周愛仲鵬,傻子都能看出來。一個女人得到自己愛的男人,又是個好男人,沒理由不長久埃
慾望,在夜與不夜之間
仲鵬和周周相識兩個月的那天,周週一個人回了家。她說他們分手了,啊也坐在我家的客廳裡莫測高深地笑笑,一切盡在他的預料。周周反覆地說仲鵬真是個好人,單純、聰明、陽光燦爛,愛她就像愛護自己的眼睛。那你神經啊?非要分手?我忍不住要罵她,她卻搖搖頭說他是好男人,但是他不是我的男人。
什麼叫「我的男人」?周周的大眼睛裡彷彿起了霧:我說不清楚,但是那是一種感覺,就是一個男人在你身邊,你能不能感覺到他就是你的,你的男人。和仲鵬走在街上,我感覺我們像兩個陌生人。所以,他不是我的男人。
沒過兩天,周周領回了陶志。啊也說其實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沒什麼道理,不過是一個適齡的雄性遇到了一個適齡的雌性,愛情是奢侈的,寂寞才是真實的。而一個仲鵬那樣的好男人,並不足以強大到能夠替周周驅逐寂寞。就是這麼回事,就是這麼簡單。
愛就是理由
我總把啊也叫作「透明的」男人。他說愛,不需要理由,但是愛卻是一切行為的理由。無論是怎麼樣違背常理的行為,都可以說是因為愛。不過女人很少「愛」一個老實的、溫和的、有道德的男人,因為對他們用不著尋找理由。只要說不要,他們就會停止前進,進攻是壞男人的專利,而無論哪一座城池都不會不攻自破。好男人無不是輸給了自己,在他們聽從女人建議的同時,他們就失去了這個女人。
仲鵬給我打過一個電話,問我周周是不是真的去意已決再也無法挽回,我反問他為什麼不去找找周周,他在那頭用溫柔得令我的心都忍不住破碎的聲音說:愛一個人就要給他自由,他尊重周周的選擇。我脫口罵他傻X,可是罵出口我就開始後悔,他顯然是個善良的好男人,但我只想回家告訴周周,離開他不是她的錯。
陶志挺貧,愛開些惡俗的玩笑,不過不令人討厭。每天到了深夜十二點他還是賴著不走,還用深情到肉麻的眼神跟周周示意想要留下來。從我的角度看,陶志就是個混混,和啊也一樣,滿腦子男歡女愛,還毫不掩飾對其他女人的嚮往,不過奇怪的是這些話並不會嚇跑女人,她們似乎喜歡自虐般地喜歡這樣坦白到赤裸裸的話,並且以為自己找到了真實就等於找到了幸福。
陶志很快就登堂入室,儼然成了這個家裡的既定成員。我問周周他是否就是你的男人?周周搖頭又點頭,她說他不是她想要的那種男人,因為他不夠儒雅,不夠整潔,不夠文質彬彬,然而他是如此鮮活。他厚重的閱歷在我看來可能意味著深不可測的危險,卻讓周周感覺新奇和博大。她喜歡他什麼都懂,喜歡他罵她小笨蛋,喜歡他教她很多道理。啊也說這個現象很有趣,它說明周周嚮往著安全高尚的愛情,卻又忍不住進行冒險的嘗試。其實她心裡也感覺到了危險,但是她依然受到誘惑,就像站在高樓上的人會有縱身跳樓的慾望一樣。
愛讓我走開
啊也說男人愛女人多半由性開始,我偷偷地問周周陶志是否令她滿足?周周說這個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經開始付出感情,越陷越深,不過她又清楚地告訴我她將要和陶志分手,因為她還要繼續尋找「我的男人」。我承認我不理解這個小我5歲的女孩,有的時候我覺得她比我更像一個女人。她更熱情,因此也更盲目,而沉浸在陶志的「愛情」裡的她不會知道仲鵬傷心之餘已南下深圳。是我送仲鵬去的機場,他不讓我告訴周周。我看著這個男人憂鬱的臉龐,忽然覺得做個好人有多傻。
啊也又來了,他輕描淡寫地問我願不願意和他結婚,我愣了兩秒鐘,忽然笑起來:別開玩笑了,打死你我也不會嫁給你埃我把啊也送到電梯口,最後一次主動擁抱了他,我說啊也你其實是個好人,你想裝成大尾巴狼,結果不但沒裝成,反而變成了獵人的靶子。
迄今為止周周還沒有和陶志分手,反而越來越像他的女人,疼著他寵著他慣著他由著他。周周忽然問我為什麼啊也再不來看我了,我指著天空說,因為他想要鳥兒停止飛翔,所以就變成了沒有生氣的標本,不再活生生地令我牽掛讓我心痛了。
如果天氣好,我的陽台會在下午的兩個小時裡充滿陽光。我會在這樣的時間裡坐在陽光裡冥想。想起和啊也認識的這十年,我發現自己能想起的都是他離去的背影,每一次轉身都是他先,我會站在原地看他走遠。離別的姿態讓我於生命中有了某種期待,是期待讓我在漫長的時間裡勇敢而堅強地活著。可是有一天,這個背影轉過身來,一張模糊的臉對著我說其實他不值得寄予厚望,它也不過是個普通的背影,也要棲息下來,找個懷抱,彼此溫暖。
從前有句話我很喜歡:好女孩上天堂,壞女孩走四方。從那時候起,我就成了壞女孩。如今我要給我的Mr-center定義:好男人站一旁,壞男人當情郎。哈、哈、哈、哈,我聽見上帝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