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獨身,我快樂,我幸福
告別圍城,獨身已久的我,閒暇時讀書、欣賞音樂、健身、擺弄花草、上網看看帖、逛逛超市、燒個好菜慰勞自己、偶而去跳場舞、給家鄉的老友寫封信……它們都是我喜愛的樂此不疲的閒情逸致和生活內容。非但未染上獨身的陰暗與弊端,還將這些日子裝扮得分外妥帖與亮麗,調理得鮮活、平和、愜意、有滋有味,不只是將它粉飾在外表、掛在嘴上的,而是表裡如一、發自肺腑的。
日子好過否看心情,心情好壞否看心態。心態平和了心情自然就好,心情靚麗了日子便燦爛。自己感覺日子好過,是因為擁有了平靜、平和、知足、達觀的心態。
然而,我鍾情的這種無拘無束、逍遙自在的日子卻不被周圍的人理解。他們勸我:獨身一人是不完整的人生,你活在自己幻想的天地裡,你說得好聽,其實你很無奈很淒涼很痛苦的,你只是要自尊而不想承認罷了。你為什麼不走出去,去酒吧、去咖啡屋、去舞廳,你難道沒有那種衝動與需要,就這樣白白浪費了歲月與資源,多可惜埃
我越解釋反而越發加深他們的好奇心,越是想追根究底,執意要讓我徹底暴露出真面貌,是他們想要的真面貌。
他們無法理解我獨身的日子這樣地令我陶醉與享受,懷疑我是在用面具掩飾內在的東西,於是將不解升級為種種猜疑,因為他們實在難以置信我這個常年獨身的女人,竟然全然沒有鬱鬱寡歡、壓抑沮喪、焦躁騷動,還活得滋潤,除非生理功能有障礙或者內分泌嚴重失調,否則,一個活生生的女人怎能捱得住生理上的那份慾念與衝擊。或者是故作陶醉與瀟灑,白天笑灑辦公室,晚上淚落枕頭邊。再或者,避著人偷偷地找漢子。再不沒人要,故作孤傲、清高、灑脫。於是他們從開始的同情、關心、勸告,升級為可憐、懷疑、諷刺與嘲笑。
我告訴他們獨身是生活方式中的一種,並不等於孤獨、淒涼與痛苦,也不等於一定有原因,更不是一種錯誤,它是人們對生活的一種態度與選擇,是由人根據自己對生活的態度、理念、需要、喜惡等作出的選擇。人們可以選擇婚姻,自然也可以選擇獨身,其他人根本沒權力去干涉、責難、非議、歧視。婚姻不等於幸福,獨身不等於痛苦。選擇婚姻與選擇獨身都是個人的自由,一切隨緣。想結婚了,攜著心愛的人雙雙步入婚姻殿堂。想獨身,就逍遙自在隨心所欲地享受獨身的獨具魅力的日子。
在我認為,結婚也好,獨身獨處也罷,這都不重要不關鍵,而重要關鍵的是,是否快樂幸福,是否身心自由,是否能實現自身的價值,是否能符合自己的意願。你走入婚姻,但你不快樂不自由,甚至痛苦受折磨,那麼還不如不結婚。
我坦言自己嚮往婚姻,但絕不湊合,刻意為婚姻而婚姻。遇上了,兩人都有了心跳的感覺,就自自然然地談婚論嫁,雙雙牽手做夫婦,恩恩愛愛過日子。沒遇上,就平心靜氣、快快樂樂地過日子,順其自然。自然的才是最美的,心跳的才是最真的,快樂的才是最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