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我才明白最愛是前男友
採訪:安冬
採訪對像:水清,27歲。曾經遇到最熾烈的愛情,但因水清的任性和不懂得珍惜,兩人失之交臂,當水清結婚、生子後,她發現,無法忘卻的還是那段舊情。
安冬手記:
有時候愛很堅韌。前兩天聽一個朋友說,他認識一對夫妻,30多年前因為雙方家長反對,兩人離家遠走,私訂終身,卻也漂泊艱難。30多年後,一雙兒女成人成才,夫妻最終回歸故里,依然恩愛如初。這是經歷風雨的愛情。
有時候愛很脆弱,如一榭春花,如果不好好呵護,就會凋謝、枯萎。大概水清的情況就屬於此類吧。
我們可以說年輕的時候不懂愛情,所以與愛失之交臂,就像水清自己說的:「愛你的人,在左;你愛的人,在右。你的心難以靠近愛你的人;而你愛的人卻離你那麼遠。」
這話讓我聽得有些心酸,但我覺得,既然愛已遠去,總不能讓生活也遠去吧?偶然地回首往事,是感受生命的一段記憶,如果陷入其中,那我認為可就太得不償失了。
生活幾乎不可能讓一個人同時擁有愛情、財富和健康。所以我的想法是,先抓住能抓住的,抓不住的就放手。
我從小就是個爭強好勝的女孩兒,大學以前我只顧學習,沒交過男朋友。上了大學,不鹹不淡地交往過一個,也就是搭伴吃飯、學習什麼的。不客氣地講,我很優秀,追我的男孩兒不少,但各方面都不如我,連老師們都反對我跟那些男孩子交往。
我遭遇愛情是在大三。他是我的老師,比我大7歲。那陣兒我們專業新開設了一門課,教課的老師就是他——我後來愛的那個人,林。這個老師,很有才氣,不過直到現在,以我的閱歷和經驗來看他都是個謎,他在學校的口碑不太好,也許是有些人嫉妒他的才華和他身邊圍繞著太多女孩吧,但在另一些人眼裡,他又是不錯的一個人。所以我無法用一兩句話來概括他。
我對他不是一見鍾情,當時我還比較單純,喜歡那種高大、白淨、文氣的男人,他完全相反,個子不高,穿戴不拘小節,有點玩世不恭的樣子,我不喜歡。不過他倒是很義氣,拿學生當朋友,如果哪個男學生失戀了,半夜給他打電話他都會出來陪人家。那陣兒他經常幫我找家教的活兒,我的女友蘭問我:他是不是追你啊?我說不可能,他對其他學生也這樣。
有一段時間,我、林,還有蘭和她的男朋友,我們四個人經常一起出去玩,他總是很慷慨。
2001年11月,他突然提出要當我男朋友,我沒同意,覺得他大我太多,而且他也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種男人。
不過對一個人的感覺應該是潛移默化的,直到現在我都很費解:為什麼當初沒有來電的這個男人直到今天都令我如此眷戀?像我,以前肯定不喜歡林這樣的男人,但是接觸了一段時間後,感覺變了,他是個非常浪漫的人,總會給人驚喜,例如晚上約好一起吃飯,他打電話說來不了了,但過了一會兒他就帶著花出現在我面前。而當時的我,什麼都不懂,不懂星巴克,不懂哈根達斯,這些都是他帶著我去懂得的。到2002年元旦,當他再次提出交往後,我水到渠成地接受了他。
我們的關係一開始不敢在學校流露,怕別人說三道四,上課時我們還得裝得跟普通人一樣,約會也是偷偷摸摸的,這讓我挺難受的。
時間長一些,周圍人也慢慢地察覺出來,學校有好多老師表示反對,覺得我怎麼能跟這樣一個人在一起,但我不介意,對我來說,跟他的感情,是我至今為止最投入的一次。
交往後不久,我跟他之間有了那一層關係。
我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那種女孩兒,以前也不是沒有機會跟別的男孩子在一起,但我不想隨便,在我心裡,只有能夠讓我看到婚姻曙光的男人,我才會把自己交給他。
他知道我原來有個男朋友,但他沒想到這是我的第一次,所以震驚之餘,發誓一定對我好。
他對我也確實非常好。那時他買了一套房子,裡面所有的東西都是我們一起採購的,並且按我的心願佈置房間,這就是我們的甜蜜小屋。他寵著我,每天晚上像個居家男人一樣給我做飯。那麼愛睡懶覺的他,天天早晨六點就起床開車去接我。他身邊的朋友都說他為我改變了很多,可能真的是找到了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那個人吧。那時候啊,除了晚上睡覺和上課時不在一起,幾乎剩下所有的時間我們都廝守不離,我們還在院子裡種花種草,每週有一天一塊兒做衛生,點點滴滴都透著幸福。人生能有幾次啊,真的,終生難忘的一段時光。
現在想想,美好的東西都是瞬間的。熱戀半年後,我們開始吵架。用女友蘭的話說,你們把別人談戀愛三五年的時間都集中到了半年裡,你們兩個人廝守太多,離得太近了。
可能真是這樣吧,兩個人距離近了顧忌也就少了。那時我太任性,要求他天天陪我玩陪我逛街,其實他也是很自我的一個人,不可能事事順著我,所以兩個強勢的人一吵起來就挺凶的。每次這個時候,我就嚷嚷分手,他說不過我,就打自己,我一心疼,兩個人和好了,然後過兩天又吵。
我們吵架最多的是因為其他女孩兒。我不理解的是,他一個很不起眼的男人,卻特別招女孩子喜歡,他總收到他女學生的短信,我看到了就不高興,跟他吵,但他總是說他不會偏離軌道,叫我不要在意,可對於一個愛他如此之深的女孩兒是不能容許這份感情有半點瑕疵的。到後來,他乾脆把他的手機給我,來了電話和短信都是讓我先看。當時我是那麼喜歡他,所以做事也偏激。有一次看到一個女孩兒給他發短信,我氣得跑出家門,坐在附近的上島裡。他打電話問我在哪兒,我隨便說了一個地方,他去找,我不在,又問,我再編一個地方,結果支得他滿天津市跑。類似這樣的事情特別多,我用一次次發脾氣當作最終他寵愛我的勝利,卻沒想到我在他心裡的地位會每況愈下。
2002年年底,因為一盒巧克力,我們再次吵起來,他說是他媽媽送的,我的直覺告訴我這不可能,為了這件事我們吵得很凶,他又打自己,打得他的白襯衣上都是血,這要是在以前,我肯定會心疼地去哄他,但這一次,我沒理他,而是拿起東西就回家。之後,我們冷戰了十幾天,誰也不理誰。女友蘭找到他勸我們倆和好,他跟蘭說他寒心了,他認為我不愛他。
半個月後,我打電話跟他提出分手,其實我嘴硬心軟,內心裡只是希望他像以前那樣哄我就好了,但他沒有。我去收拾自己的東西,臨出門時,他突然抱著我哭起來,他妥協了:咱好好的吧,你別走。就這時候我還耍呢,我硬著頭皮說:不行,必須分手,我必須走。到現在我都不理解我為什麼要這麼做,也不知道當時是擰著一股什麼勁兒。
後來,一個我們共同的朋友看兩個人都挺難受的,就把我和林叫出來一起吃飯。我倆一見面就笑了,什麼都沒說,和好了。
但說是和好,這種和好也就維持了十幾天。也許是兩個人隔閡太深,他對我不像以前那麼熱情了,如果這事兒放到現在,我可能會想辦法修復兩個人的關係,但那時我受不了他這樣,所以找茬兒又跟他吵起來,我再次說出「分手」兩個字,他沉默了半天,跟我說:行,這次咱倆都狠狠心吧。
結果,我們倆真分了。
我還記得分手那天,外面下著瓢潑大雨,我被淋得精濕,感覺特別淒惶。
內心深處,我不相信我們的「分手」是事實,我認為他還會來找我。但所有的美好都過去了,前後也就是一年時間,多麼短暫!
我們成了陌路,即使在學校裡偶爾碰面也像陌生人一樣,這讓我難受極了。我消沉了一段時間,後來聽說我們的甜蜜小屋換了女主人,她就是送巧克力的那個女孩兒。我的好勝心又來了,我跟自己說,一定要努力,讓他看到我比他強。
我在跟他較勁兒,要讓他看到,沒有他,我的事業生活一樣過得很好。我永遠在故作堅強,其實直到現在,即使有了孩子,心裡的那段往事還沒有結束。我做的一切是給他看的,但他究竟有沒有在意,誰知道呢?
我忘不了他。那時我想,忘掉他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應該找個條件好的人把自己嫁掉。
所以從2003年年中開始,我四處相親,我變得非常現實,只要對方條件好就可以見面。那陣兒,我純粹是為了結婚而結婚。
2004年夏天,我認識了我後來的老公。他像個大男孩兒,外表還可以,但我不在意這些,我只看重條件。聊天中,他流露出來,他的家境很好,能滿足我和林在經濟實力上的抗衡,於是,我決定跟他交往。
我們進展得很快。2004年年底,我們就開始裝修房子準備結婚。我想,這應該是新的開始吧。
轉年春天,我嫁掉了自己。結婚前夜,我並沒有準新娘的興奮和緊張,而是出去和蘭喝酒,因為在我看來我和林再也沒有可能了,是我給我們的感情最終畫上了句號。蘭很理解我的心情,她甚至想像,婚禮上在我說出「我願意」前的瞬間林出現把我帶走。但一切也僅僅是想像而已。我和老公的婚禮讓人羨慕,場面奢華,夫妻般配,誰不羨慕?但我明白自己並不像大家看到的那麼高興,我結婚,包括生孩子,我都會告訴我和林共同的朋友,他應該知道我那天結婚吧?他心裡有沒有難過?我想知道,卻無從得知。
婚後不久,我發現自己懷孕了。蘭知道我和老公的感情基礎不穩定,她勸我別要孩子。但我的想法是,也許有了孩子就能佔滿我的生活空間,我就可以徹底告別過去。
就這樣,去年春天,我有了一個女兒。那一段時間很緊張,我生完孩子,公司有一個重要的項目要我來做,家裡就需要有人幫我帶孩子。這樣,家庭矛盾出現了。我婆婆認為她有錢,我得哄著她,但我恰恰不是這種人,所以帶孩子這件事就成了一個問題,婆婆覺得我既不哄她,老公又聽我的話,她就不願意幫我,想讓我媽給帶著,可我媽上班沒時間。這點事兒,在我月子裡就鬧過好幾次。
可以說,自從有了孩子,家裡一直不消停,瑣事不斷。我老公沒有心理承受力,也不會處理婆媳關係,碰上婆媳鬧意見,他也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我們婚姻的未來如何,一點兒信心都沒有。
我還是會時常想起林。這幾年,我給他發過短信,鬼使神差地,就是想聯繫上他,但他從來沒回復過。
前些日子,我又想起了他。我以找他幫忙為由,再次發短信給他,沒想到他居然回了,很痛快地答應他可以幫我。
第二天,我去他辦公室找他,四五年來,我們頭一次面對面地坐下來交談,但我們的眼神無法對視,很尷尬。可我心裡還是踏實了一些,至少,他對我沒有再採取拒絕的態度。
之後我們又見過幾次面,也不過是就事論事,沒有談過其他的話題。
但見到他後,我的心又亂了,這也是我找你來的原因。我得知他還沒有結婚,當初他那麼迫切地想等我畢業以後就嫁給他,對婚姻是那麼憧憬,可現在他的這種狀況,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這段感情也同樣讓他刻骨銘心。話說回來,就算是為了我,我能回到他身邊嗎?就算回到他身邊,我就真能得到幸福嗎?女友蘭說過這麼一句話:林是你的一個夢,抓不住的時候,絢爛如虹,抓住了,未必如想像的美好。
我明白,她說的這些我能不明白嗎?但我不甘心啊,我總是想起我們相處的那段美好時光,總想起他喊我「丫頭」時的那種親切,總想起我們設想的那個只屬於愛情的婚禮……回憶真是毒藥,一旦觸及就潰不成軍。忘掉一個人就這麼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