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被老闆包養
已經是10年前的事了,那一年我19歲,在一家飯店當服務員,他是我們店的經理,整整大我12歲,家裡還有老婆孩子。他對我特別特別的好,這極大地滿足了一個女孩子的虛榮心,我就這麼糊里糊塗地跟他交往起來。
一次,我和他一起參加一個同事的聚餐,那天不知怎麼的我喝酒喝多了,醒來時發現他躺在我身邊。我覺得已經是他的人了,就死心塌地地跟了他。
好在後來他和他老婆離婚了,我可以名正言順地和他在一起了。我們沒舉行婚禮,又因為沒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證也沒領。我和他一起生活了六七年,現在女兒都10歲了,結婚證都沒領。
婆婆對我一直不滿意,她說我很嬌氣,什麼活都幹不了,說我跟她兒子是看中他們家的家產。天知道他家有什麼家產,也就兩套房子罷了。我從小身體不好,在自己家時從來不幹重活,但在他家,我能幹的活盡量干,但還是討不來他家人的歡心。連我的孩子,他們都很漠然,他們看重的是他前妻留下來的孩子。我女兒從小就抱到我家,是我媽帶大的,他們家人很少過問。
他又有了別的女人。其實,我早該知道他會有別的女人的,就像他當初追我一樣。我的存在對他在外面的艷遇根本不構成任何障礙,我的不滿我的傷心自然可以置若罔聞。
我只有帶著我的女兒回娘家。我和他「結婚」10年,已經分居將近4年了。我出了他家的門,他再沒叫我回去,連女兒也是不聞不問,就當從來沒有我們娘倆似的。
回想我十多年的「婚姻」,就像一場夢,夢醒後,了無痕跡。
B也就是兩年前吧,我去了一家超市打工。超市老闆知道我的情況後,很照顧我。時間長了,兩個人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老闆是結過婚的,他家在外地,一年半載也回不了一趟家。他年齡比我大,很會疼人,跟了他我以為自己找到了歸宿。
我從父母家搬了出來,老闆給我租了一小套房,他並沒有搬過來跟我同住,只是隔三差五地來過過夜。跟他不久,他就讓我辭職———「好好給我呆在家裡,別掙那倆小錢了。」
我說我還有女兒呢,現在女兒全靠我,她父親不給我們一分錢。
「一個小姑娘能花多少錢,她需要錢我給。你一個月掙那點錢還不夠一頓飯錢。」
他的慷慨讓我很感動,我沒再堅持,從超市裡出來了。我想他也不想太多的人知道我和他的關係吧,畢竟他是有家的人。
家裡就我一個人,我很少讓女兒過來。女兒現在是小學四年級的學生了,已經有些懂事了,我知道我這樣的生活狀態畢竟不是很正常,我怕影響到她。她一直跟姥姥姥爺住,我有時間了過去看看她。我和老闆同居也瞞著父母,這事不能說。一個人在家無聊,就弄弄這弄弄那,等他回來,我每天的生活就是在等待中度過的。能等來他還好,等不來他,那種無聊和寂寞真是令人難挨埃
沒事的時候,就逛逛街,買回一堆有用沒用的東西。我的生活好像跟現實的社會斷了聯繫,只有父母家可以走走,再就是他了。他們成了我與這個世界的全部聯繫,也曾想過找找以前的朋友,可人家都有工作有家,哪裡有時間陪我這樣的閒人呢?再說,我目前的生活情形我也不願意讓別人知道,說實話,朋友也怕見了。
我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但手頭卻沒有多餘的錢。老闆的錢掙得不容易,花得也很仔細,除了給女兒的花銷和日常花費,多的也不給。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心卻沒法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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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前,我瞞著老闆私下找了份工作,到另外一家超市打工,有了工作,有了同事,日子過得充實了好多,時間打發得容易多了。掙錢不多,但畢竟有自己的收入,心裡也踏實了。
他一知道這事立即黑了臉,他問我:「你想幹什麼,是錢不夠用?錢不夠用你吭聲,我沒剋扣你吧。」我說不是錢的事,我一個人閒呆在家裡實在太無聊了。
「這就耐不住寂寞了,你是不是需要男人時時刻刻陪著你?」
這話說得太難聽了,他把我看成什麼人了?他讓我立即辭職,我沒說我不辭,我只是稍微猶豫了一下,他就甩手走了。
他已經兩周沒來我這裡了,以前他每週至少要過來兩次,即使不來,也會打電話說明原因,這兩周時間他連一個電話都沒給我!
他肯定想拋棄我了!我現在腦子裡只有這個念頭。我沒心幹任何事,還去上班,但心亂了。在家的時候,老支稜著耳朵聽門外的響動,希望他能來,一聽見樓梯口有動靜,趕緊打開門,哪有他的影子。他的心怎麼這麼狠啊!
我沒做錯什麼呀,為什麼要讓我遭遇這些呢?感情總是不順,「婚姻」是無言的結局,遇到這麼個人,卻又被他無情地拋棄!我想有正常的婚姻、正常的家,可這些對我來說卻是遙不可及!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