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和別的男人在我家同居
他為她離了婚,卻因為沒有房子,結婚要求被拒絕。他用所有的積蓄買了房子,卻沒想到房子最終成了她和另外一個男人的溫柔鄉。
武柯是從登封打來的電話,語氣中充滿了氣憤和委屈,「我已經去法院起訴她了。無論如何,那房子是我的」。
難以相信,我的家裡竟住著別的男人
如果不是親眼看到,我真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2007年2月11日,我趕夜班車從工作的新鄭回到登封。到家後,我敲門屋裡沒有反應,拿鑰匙也開不開,打電話給亞芸,她沒接,再打,竟關機了。當時,我的心就「咯登」了一下。
那天,我在門外熬了一夜。天亮後請了個開鎖匠過來,人家才鼓搗了一會兒,門就從裡面打開了,出來的竟是一個男人。我吃驚地問:「你怎麼會在我家?」那男人一點都不驚慌,還說:「誰說這是你的家。」我著急了,沖屋裡喊亞芸,沒人答應,可那男人一喊,亞芸就出來了,躲在他後面。我明白了,抬手要打那男的,誰知他卻猛的一巴掌打在我臉上。我又氣又惱,跟他扭打起來。
後來,不知道誰打了110,我們都被拉到了派出所。我說亞芸是我老婆,那房子是我的。警察問亞芸是不是,她卻不吭聲。警察要證據,我說,結婚證還沒辦,房子沒有房產證只有收據,在家。我話剛說完,亞芸就把收據拿了出來,說房子是她的,跟我沒關係。我一看,媽呀,收據上真的寫著她的名兒。那時,我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之後,亞芸一直躲著我。我去她工作的飯店找她,她一見我就跑。過不了一會兒,那男的就出現。從別人的閒言碎語中,我知道了亞芸和那個男人的事兒,他們本來就認識,我去新鄭後,那個男人從牢裡被放出來,兩個人重逢後很快就好上了。
7月,我去法院起訴了亞芸。律師說,我的案子很不好辦,關鍵是找證據。10月,我回到登封,租了房子,專心找證據。
與妻離婚,她的主動追求讓我飄飄然
那些日子,我不是堵亞芸,就是想方設法找證據。晚上睡不著,想想從前的事兒,覺得就像做了一場夢似的。
我和亞芸是在登封認識的,但我家在新密。2004年,前妻和我鬧矛盾跑到了登封,我為了找她也來到這裡,幾個朋友招待了我,亞芸是朋友的朋友,丈夫出車禍去世一年了。她是個很想得開的女人,勸我:「天涯何處無芳草,她不想要你,你乾脆離了再找一個得了。」我說找媳婦哪有那麼容易。她說:「找不到,我當你媳婦得了。」
當時,我只當她在開玩笑。可那幾天,亞芸老是托朋友約我出來,我回新密後,她仍然瘋狂地給我打電話。說實話,從來沒被人追求過,我真有點飄飄然了。
2004年秋天,亞芸提出要來新密玩,我答應了。那天,我去車站接她,她提了三包東西,說是給我父母帶的。我稀里糊塗就帶著她回了家。前妻知道這件事後,非常生氣,鬧著跟我離婚。
11月,我辦妥離婚手續去了登封,租了房子把亞芸和她的兩個孩子接過來,又租了個門面,賣菜、賣糧油。每天早上,我四五點起床,去批發市場進貨,等我回來,亞芸再起來照看。當時,我們倆分工很明確,我負責進貨送貨,她負責賣貨收錢,我進貨時再向她要錢。那時,日子雖然過得挺艱苦,可心裡感覺很幸福。
一無所有,才發現她是早有預謀
2005年1月,我向亞芸提出結婚。她卻猶猶豫豫地說連個房子都沒有,不想草草結婚。我覺得也是,不能這麼委屈她。
6月,我和亞芸相中了一套房子,私人開發的,沒有房產證,但只要7萬元。那天,我們交了錢,人家給開了收據,上面寫著「武柯交房款7萬元整」。後來,我又從自己的積蓄中拿出2萬元裝修、買家電。9月,我們一家四口終於搬進了自己的房子。房子算是住上了,可我手裡幾乎沒錢了,結婚的事兒只好耽擱下來。
11月,糧油店因為經營不善關了門,我去給人家開三輪車拉貨,亞芸則去飯店給人打工。生活陷入了困頓,我和亞芸的關係也緊張起來,她怪我把錢都花到了房子上,擔心兩個孩子的未來不知道在哪裡。
我也沒什麼好說的,覺得就是虧欠了他們。2006年春天,我經朋友介紹去新鄭工作,希望能多賺些錢。11月24日,我因為有事去銀行取錢,可工作人員竟告訴我銀行卡被註銷了。回家一問,亞芸說是她註銷的,省得多交一份年費。我心裡很不舒服,可還是沒有多想。
現在,我卻明白了,亞芸早就盤算著跟我分家了,先是銀行卡,再是房子,為此還偷偷改了房子的收據,虧我還一直那麼信任她。
從去年起訴到現在,我一邊打工一邊找證據,可是沒有一點進展。我可以不計較亞芸對我的背叛,卻不甘心自己辛辛苦苦掙錢買的房子裡住著她和別的男人。
-記者手記
一份感情倉促地開始,又無奈地結束。本是感情上的傷,可因為牽扯到經濟糾紛,痛苦就越發重了。講起房子,武柯恨得咬牙切齒,可又很無奈,因為他還沒找到證據。
生活就像一本教科書,有時你可以從別人的錯誤中學到經驗,有時只有自己親身經歷了才會變聰明。房子被人霸佔了固然可氣,可一味沉浸於此,失去了前進的動力,顯然是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