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為方便偷情和我鬧分居
天籌幾次通過手機發短信約我採訪,他說,他剛剛結束一場婚姻,希望通過我的採訪講述的他的這段經歷能讓世人「引以為戒」。這麼說來,又是一個傷心的故事吧?這種基調的故事在我的「專訪」欄目中俯拾皆是,沒有懸念的結局讓我未及採訪已多少有些無奈。
天籌的樣子很「北方」,濃眉大眼,高大粗獷,但他卻告訴我,他是地地道道的汕頭人,而他敢於主動「爆料」揭秘私生活的這種勇氣也為汕頭男人所少有。他聲稱自己是本專訪欄目的忠實讀者,連續幾年都在看,甚至把每一期的報紙都收集起來。也許因為在以往的欄目文章中早已掌握了我採訪的「套路」吧,天籌根本不需要我的任何提示,剛一坐定就拉開了話匣子。
曾經在網絡上看到這樣一句話:「在一個對的時間遇見一個錯的人是一種悲哀,在一個錯的時間遇見一個對的人是一種無奈。」當時,我只是覺得這句話很有哲理,但並不完全能理解,如今,多少年過去,經歷了很多的風風雨雨之後,再回過頭看看自己走過的路,尤其是在情感上的種種遭遇,我終於明白過來,自己這些年的經歷,難道不正是這句話最恰切的註腳嗎?
8年前,一個偶然的機會,我邂逅了一位來自湖南的山區女孩,從此開始了與她之間的一段恩怨情仇。
當時,我在市區一家高檔酒樓當經理,業餘經常去打保齡球,就是在那家保齡球館認識她的,她是那裡的服務員。像很多俗套的言情劇一樣,我們的故事也未能免俗,就是「一見鍾情」的開頭。
她其實說不上漂亮,但是很清純,正是這種清純讓我在第一眼就喜歡上她了。工作性質決定我每天接觸的人很多,形形色色、紅男綠女,但像她如此清純的女孩子並不多見。
她應該對我也有好感,所以我主動跟她搭訕的時候她也不反感,還彼此留了聯繫電話,就這樣開始了。
交往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倆就同居了。那應該是我們之間最美好的一段時光,但是好景不長,沒有多久,因為我的一次出軌,這種美好的日子就不再了。
那是我們同居大概半年之後吧,她老家的親戚到汕頭來打工,就住到我們家裡來,那時候我們住的是出租屋,本來很溫馨的二人世界突然闖進來一個外人,這讓我很不習慣,也很鬱悶,我就經常藉故不回那個家,而就是這個時候,我認識了另外一個女孩子,而且跟她有了「一夜情」。
其實這並不是我的初衷,也許是因為那段時間我確實很無聊、很鬱悶吧,我這樣說並不是為自己感情上的出軌找理由,我一直都很為自己的那次經歷深感內疚,但是,很多事情就是這樣,做過了才知道錯和後悔,但已經晚了。
後來,這件事被我女朋友發現了,她一氣之下就跟我分手,而且跑回湖南老家去了,直到這個時候我才幡然悔悟,並為自己感情上的出軌追悔莫及。
後來,我三次去她湖南老家登門道歉,並真誠地向她求婚,一開始她態度很堅決,但是我鍥而不捨,一年中「三顧茅廬」,正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吧,她最後終於回心轉意,跟我回到汕頭,並且在翌年跟我登記結婚了。
結婚的時候我們搬回家裡跟我母親同住,我母親對她很好,但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從進了我們家門之日起就從來沒有給過我母親好臉色,甚至每天下班進門都沒叫過我母親一聲。
母親對此頗有微詞,我夾在她和母親兩個人中間,真的很為難,儘管經常是兩頭受氣,但我仍然盡量地設身處地地為她著想,盡量在我母親面前替她美言。
我認為,剛剛開始的婚姻生活對我們彼此來說都是陌生的,這需要一個磨合的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出現的種種非正常現象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堅信只要一起努力,假以時日,我們一定能夠達到和諧共處的境界。
但是,事與願違的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我發現自己所希望的局面不但沒有出現,而且,她在我眼裡似乎變得越來越陌生,跟婚前的那個清純的她簡直判若兩人了,尤其突出的一點是,她把錢看得很重,並且經常為此跟我吵架。
她在一家台資企業上班,收入還不錯,但是,我們家用的開支全部都是我負責,她自己的工資則由她本人支配,我從來沒有過問,即便是這樣,她仍然不滿意,還經常在我面前抱怨我給她的錢太少了,更讓我受不了的是,她還經常在我面前說她哪個同事的男朋友很有錢,哪個老公買小車了,言下之意就是她老公最窩囊了。
事實上,那時候我每個月有將近6000元的收入,這在當時的汕頭算是不少的了,我每個月給她2000元,給我母親2000元,我自己留2000元應酬,她還不滿意,經常在我面前嘮叨說不應該給我母親這麼多錢。我真的不明白她為什麼會這個樣子?
她甚至為了錢還要打掉我們的孩子!那是她懷孕8個月的時候,有一次她又因為錢的事情跟我吵架,一氣之下,她竟然跑到醫院要去做引產手術!天哪!那可是一個已經8個月的小生命啊!若不是醫院要求必須有家屬的簽名才能做手術,恐怕我們的孩子早就沒有了。
兒子的降生,多少讓我們的家庭氣氛有所緩和,而就在兒子剛剛滿月時,我被單位派往惠州一家新的酒樓上班。
酒樓正在試業階段,我作為管理人員,工作千頭萬緒,每天至少工作12小時以上,忙得焦頭爛額,每次回到宿舍,一倒下整個人就像散了架一樣,但是,最讓我惦記的是她和兒子。
我總覺得,這個時候沒有在他們身邊是我的遺憾,每次打電話回來,總是不忘噓寒問暖。反過來,她卻從來沒有關心過我,每次給我發信息,不是抱怨帶兒子辛苦,就是跟我要錢,卻從不問一句我在外邊的工作或者生活情況,這讓我十分失落。
在惠州的那段時間,上班一忙起來就忘記一切,而一旦下了班,就會感覺很無聊,人生地不熟的一個人,總是有一種漂泊的淒涼之感,很想念家鄉,很渴望親情,然而,每一次通電話,除了跟我談錢,她幾乎找不到任何話題。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我認識了另外一個女孩子。她是在酒樓另一個部門上班的,說起來也算是同事吧,同在異鄉的那種漂泊之感讓我們有很多的共同語言,接觸過程中,她的善解人意和細膩溫柔給我很溫暖的感覺,而我也能感覺到她很喜歡我。
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我就能暫時忘卻生活和工作中的種種不愉快,彼此真誠的相待,讓我們在異鄉找到一點點類似於家一樣的溫暖的感覺。
我深深感歎,為什麼不是更早一點遇見她?換句話說,她的出現為什麼如此不合時宜?這實在是造化弄人!
這種相見恨晚的感覺讓我陷入一種前所未有的無奈之中。假如說,遇見那個已經成為我妻子的人是一種錯的話,那麼,遇見這個她又何嘗不是另一種錯?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和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只不過錯的方式不同而已。這種感歎也讓我在即將噴薄而出的激情面前戛然止步,理智告訴我,我還有一個家,儘管那個家並不完美,但是,我不能一錯再錯。
後來我重新調回汕頭上班。但和妻子的關係並沒有因此而有所改善,而吵架的主題一直不變,仍然是錢。
2005年9月,她跟我徹底鬧翻了,並從家中搬了出去,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住,那個時候,我們的兒子才只有22個月大,她卻一走了之,不管不顧。
兒子很乖,也很懂事,每天都跟我要媽媽,面對兒子無辜而天真的眼神,我真的欲哭無淚,卻只能一次次忍氣吞聲上門去求她,跟她道歉,要求和好。
我們是今年2月14日西方的「情人節」這一天辦的協議離婚手續的,這也是她提出來的。在此之前,就是在她搬出去獨住的這段時間我們實際上還有來往,我每次去她那裡她也沒有拒絕。
我跟她談和好的事情的時候,她也一直虛與委蛇,但是,我萬萬沒有想到,她竟然就是在跟我分居之前就已經認識了另外一個男人,並且早已經紅杏出牆,而跟我鬧翻並分居,只不過是她為了更方便跟那個男人暗渡陳倉的一個「策略」。
這些還是我在10月份中旬才剛剛知道的,而且是那個男人親口告訴我的,而那個時候,我跟她還在籌劃著「復婚」事宜呢!
我在一瞬間有一種被當頭棒喝的感覺,多麼恐怖呀!這個於我同床共枕將近8年的女人,我竟然一直都沒有認識她!
8年前我眼裡的那個清純的女孩子就是她嗎?我懵了!更讓我意想不到的是,她還偷偷在外面買下了一套房子,而我對此一無所知,後來我通過一些渠道瞭解真相以後才知道,那個房子竟然是在我們協議離婚之前就買下的。
也許,此刻,在她的眼裡,我就是天字第一號的大傻瓜,被人賣了還替人家數錢的大傻瓜,她做夢也該笑醒吧?但是,我已經釋然,我慶幸,我終於看清了她的真面目。我是一個信佛的人,佛說:「世間萬物,鏡中幻影。有亦是無,無亦是無。」我堅信。
旁觀者語
自問
有一回,某歌手參加一個露天演唱會,唱到中途,天忽地下起了驟雨,歌手不肯欺場,堅持要把歌唱完,工作人員急忙撐傘來擋護。場面既熱鬧又熱烈,觀眾為之感動。
你道是台前幕後雙方情深意重?不不不,是因為那個麥克風不能沾水,否則會發生漏電意外,禍及所有音響器材,不但損失無可估計,演唱會亦要腰斬。
最大的誤會,也許人人都不願相信:———你其實並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重要」,那麼「能幹」,那麼「無可替代」,以及人見人愛、車見車載。
有生物學家說過,愛情是一種化學反應,週期只有36個月。走過熱戀進入了婚姻之後,昔日的風花雪月逐漸被眼前的柴米油鹽所替代,孩子、錢財、家庭矛盾、婆媳關係,要周旋其間游刃有餘,是很需要男人有一點智慧的。
大至治國,小到齊家,道理相通。美國政壇在世界上舉足輕重,總統任期尚且只有四年,沒有誰可以常駐白宮;期間還要兢兢業業,四面討好,平衡各方關係,如有出錯便得面對彈劾下台的威脅。
平凡如你我的婚姻就更當竭盡全力去經營,別以為娶了媳婦生了孩子便等於進了保險櫃,皆因誘惑來自四面八方,當你已經不是她理想的最佳拍檔時,那麼遭遇換屆淘汰是自然的事。
因此,天籌,當怨恨老天對你不公,忿懣她對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