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的男孩和那份叫愛的蛋炒飯
那年男孩二十四歲,女孩二十二歲,男孩在一個有星星的晚上,深情地把一枚幾乎感覺不到重量的白金戒指戴在女孩的右手無名指上。男孩羞澀地問女孩:「願意嫁給我嗎?不論健康疾並貧窮富貴,不離不棄。」女孩把頭靠在男孩的肩上,輕輕地回答:「我願意。」然後,女孩眼裡有星星在墜落。女孩搬到了男孩住的筒子樓,因為同為這個繁華都市的異鄉客,所以他們的婚禮很簡單。女孩用一張大紅紙剪了一個雙喜,男孩買了許多粉紅色的氣球,一個個吹大,然後任氣球滾落在他們狹小的愛巢裡。這就是他們的結婚禮堂,沒有賓客、沒有祝福,只有一種叫愛的東西,蕩漾在這對幸福的人心裡。那夜,男孩成了男人;女孩也因此被稱做女人。
男人是一個寫字的,之所以不稱他為作家,是因為他的字從來沒有在有影響的刊物上變成過鉛字。但是女人深信,她的男人一定會成功。在女人還是女孩的時候,就看過男人寫了一半的長篇小說。女孩就是因為他的字而被他輕易俘虜。在性和倒錯的愛充斥的文字界,男人的字就如炎熱夏季裡的一絲清風,優美且清爽。但是,會寫字的人太多了,就如會唱歌的人一樣多。唱歌唱得好的歌手,並不一定會成為歌星;同樣,會寫字的人,並不見得會出名。
當男人趴在那台舊電腦上碼著字的時候,女人會靜靜地坐在男人背後,看著男人因為長期彎曲而不再挺拔的後背,默默心疼。每當男人長舒一口氣,收拾文件的時候,女人就擦去眼淚,走進廚房,為男人準備消夜。
女人的消夜不外乎是碗普通的蛋炒飯。可男人愛吃,男人經常讚歎,女人的蛋炒飯是世間最誘人的美食。當女人看著男人狼吞虎嚥地吃著她親手炒的蛋炒飯時,總會露出幸福的微笑,這絲微笑,來自於她的愛人小小的一個滿足。
歲月如梭,男人還是以前那個名不見經傳的寫手。那本已經寫好的小說,還是無人問津。男人開始失望,既而是絕望。從不沾酒的他,開始酗酒。醉了,便如一個小孩般靠在角落裡哭。男人的淚水,在他自己而言,只是宣洩苦悶和委屈的化合物;而對女人而言,那些在男人消瘦的臉上蜿蜒而下的淚水,就如一把把利刃,生生地割在她心尖上。
當男人酒性過去了,哭倦了,女人便默默起身,走進廚房,為他炒蛋炒飯。在滾滾油煙的催化下,女人眼眶中凝結的東西開始溶解,化做水滴灑落。女人不承認那是眼淚,她知道自己要堅強,要和愛的人一起渡過他們人生中最坎坷和灰暗的時光。所以,女人不哭。
最困難的時候,他們家裡連米都沒有了,而男人卻不知道,他照常飲酒,和一幫「文友」買醉在樓下街角的大排擋中。當大排擋的老闆來向女人索要男人欠下的數百元酒錢時,女人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衣兜,微笑著對大排擋的老闆說:「請您先下去,過會我給你送過來。」一臉歉意地送走了那位老闆,女人跌坐在地上,第一次,肆無忌憚的哭了。
女人從血頭手裡接過那幾張用鮮血換來的鈔票時,看著灰濛濛的天空,心口狠狠地疼了一下。少女時代對婚姻如童話故事的幻想,徹底破滅了。雖然如此,可她如何能捨棄那個她愛盡整個生命的男人?女人不捨她的男人,因為他是她的整個天空呵。
男人最終從女人日益消瘦憔悴的臉上看出了端渺,他含著淚吻著女人肘彎處的針眼,懊悔且心疼地反覆問女人:「為什麼不賣掉戒指啊?為什麼不賣掉戒指呢?」男人怎麼能明白,那個戒指在女人心裡,重於女人自己的生命埃女人緊緊拽住右手無名指上那枚依舊璀璨的白金戒指,生怕會有人把它奪走般。過了良久,她才低聲回答男人:「我捨不得。」男人一把抱著女人,就如多年前他羞澀地向還是女孩的女人求婚那夜一般,緊緊地抱著女人,生怕一不小心,她便消逝無影蹤。
只要是鑽石,就一定會有璀璨的一天。懷才不遇多年的男人,他的書被一位有名的書商相中。男人的書出版了,書商就如捧紅那些網絡作家一樣,將男人從報紙宣傳到電視、網絡中。男人一夜之間從一個寫字的,變成了一位炙手可熱的作家。各類媒體紛紛採訪他,各種恭維充斥著男人的世界。男人經常興奮得難以入眠,失眠的夜裡,他拉著女人吃遍了城市各個有名的飯店、在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五星級酒店的購物中心給女人買各類名牌服飾和首飾,女人都不要。女人舉起右手,對男人說:「世界上最昂貴的東西我全部有了,那就是你和我手指上的這妹戒指。」女人並說:「我只想和你一起回家吃蛋炒飯。」男人一笑了之,對女人不解風情的做法很是不屑。
男人在讚譽和鮮花中開始迷失,他出入各種宴會,結交各類所謂的精英人物,當然,他是一切的焦點。 可女人還是那個女人,還是穿廉價地攤貨、吃最簡單的飯菜的那個女人。光環籠罩下的男人開始重新審視他的女人,女人的腰身已經不是幾年前那個女孩的水蛇腰了;女人的皮膚因為油煙熏罩而失去了原本的光澤;女人的談吐也不像一個作家的太太,更像一個農家婦女。女人的一切都讓男人感到厭煩。
漸漸的,女人更多的時候只能從電視上和報紙上看到她的男人。當男人一臉春風的出現在熒屏上時,女人突然有種錯覺,那個男人似乎已經不再是她熟悉的男人。女人在孤單的夜裡,只有撫摩著右手無名指上那枚冰冷的小戒指,才會有絲絲溫馨和以往的甜蜜。
終於,如所有家庭劇中的主角一樣,男人有了新歡。他的新歡是一位「名記」,這位女記者在一次採訪中認識了男人,男人傳奇的坎坷經歷和優美的文字,讓女記者對他從敬慕昇華到愛慕。女記者的美麗、聰慧也吸引了男人。男人忘了女人為他付出的一切,忘了曾經共同擁有過的苦難。也忘了,女人炒的蛋炒飯。身為名作家的他認為,豪華且考究的西餐廳和半生不熟的牛排,更適合他和他的女記者。
女人在男人把離婚協議書放在她面前時,鎮靜得讓男人心慌。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協議的內容,毫不猶豫的在上面簽字。男人試圖想說點什麼,來緩解他的尷尬。女人沒有給他開口的機會,女人反而如一位勝利者,輕輕地對略顯得狼狽的男人揮手說:「你走吧。」女人的動作輕柔中帶著不屑,就如趕走一隻蒼蠅般。這三個字讓男人如獲大釋,長長舒了口氣。女人忽然開始鄙視眼前這個曾是她愛人的男人,她無意再留下什麼,包括這個男人。所以,她放愛自由。
男人如願和他的女記者舉行了婚禮,婚禮很隆重,才子佳人的碧合一度成了那座城市的焦點。而似乎所有的人都忘了曾經有個女人在男人生命中最潦倒苦悶的時候,抹上了一筆濃濃的東西,那一筆,叫做愛。女人在筒子樓下開了家大排擋,最拿手的就是蛋炒飯,吃過的人都說,女人的蛋炒飯有種奇異的香味,就如戀愛中的味道。或許,在女人心中,一直裝著男人。只不過,她內心珍藏的男人,是已經死在多年前某個有星星的夜裡的那個男孩。那個男孩死去的那天,他曾手握戒指羞澀地問一個低著頭的女孩:「你願意嫁給我嗎?不論健康疾並貧窮富貴,不離不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