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父母應根據懷孕早、中、末期胎兒發育的不同生理特點,循序漸進地進行胎教。首先在孕早期應準備好胎教儀、胎教音樂磁帶、胎教日記本等。從第4個月起可進行胎教,胎教時間可安排在早上起床後,午睡後或下班後,晚上臨睡前。撫摸運動、對話胎教、音樂胎教可交替進行,如早上可先進行撫摸,給胎兒以上課的信號,然後接著放音樂或文字訓練,下午先進行撫摸運動,然後講故事或進行文字訓練,晚上先進行撫摸運動,然後放音樂或唱歌。剛開始胎教時,每次時間3~5分鐘為宜,隨著月份的增加,可延至5~15分鐘,胎教內容也有所增加,但每天進行胎教的時間應相對固定,胎教內容應相對固定,循序增加。有胎兒學校的地方,可按胎兒學校的課程安排進行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