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黃金規則是指“我對別人怎樣,別人就必須對我怎樣”。也就是說,你對別人好,別人就必須對你好;你喜歡別人,別人就必然喜歡你……
“如果每個人每時每刻的每個地方,都要調動那麼多能量來和每個人共情,然後把自己希望獲到的對待平等撒播給所遇到的每個人。”只是因為我是那樣的對你,你就必須讓自己來與我共情,以同樣的方式來那樣的對我,這可能嗎?這世界上所有你曾接觸過的人,你曾怎樣對他,他都可能像你對他那樣來對你嗎?
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存在的個體,我們怎樣對別人,是我們自己心甘情願自己樂意的,是我們自己能把握的;他人想要以怎樣的方式對我們,是他人自己的權利和自由,是我們的意志所無法把握和控制的。
比如說你失戀了,你認為那個曾經的男友拋棄了你辜負了你,你傷心欲絕,你認為:“我對他那麼好,付出那麼多,那麼地愛他,那麼想和他結婚,他就應該像我對他那樣對我好,應該像我為他付出那樣為我付出,應該像我愛那樣地愛我,應該娶我。”你能把握自己愛他,但你把握他也會像你愛他那樣愛你嗎?你願意和他結婚,你能控制他也一定會有和你一樣的願望嗎?
當你失戀時,一直暗戀你默默關心你多年,你一直把他當普通朋友一樣對待的張三,看準這個難得的機會,比平時對你更好,更加地向你獻慇勤,向你表白他一直都很愛你,想和你結婚。你心想:“張三長得又老又醜,還離過婚,還帶有一個孩子,雖然對我很好很溫柔,在工作上對我幫助也很大,可我從來沒有想過會愛上張三,從來沒想過要嫁給他,我從來都只是把張三當普通朋友和領導來對待。”於是你拒絕了張三,可是張三這時對你說:“我一直對你都很好,我一直都在關心你幫助你,我一直都很愛你,我一直都想娶你。你就應該像我對你那樣來對我,你應該像我對你那麼好地來對我好,你應該像我愛你那樣來愛我,你應該和我結婚。我怎麼對你,你就應該怎樣來對我。”他怎麼對你,你就應該怎麼對他,你做得到嗎?
黃金規則:“我希望別人如何對我,我就如何去對別人”,和反黃金規則:“我對別人如何,別人就應該對我如何”,哪個我們自己更能把握和掌控呢?
雖然我們感情上更喜歡反黃金規則:“我對別人如何,別人就應該對我如何”,但這是我們單方面從自我中心的角度出發,是一種想要控制別人按你的願望行事的支配慾望。面對又老又醜的張三,他對你幫助和付出的再多,對你再好,愛你愛得再怎麼死去活來,如果你不愛他,也不會樂意想要嫁給他的。你心裡會想:“我又不愛你,憑什麼你愛我,我就一定要愛你?(非反黃金規則)”如果他要死要活地非要和你結婚,認為他怎樣對你,你就應該怎樣對他(反黃金規則),你只會反感他,希望他不要再來糾纏你。
同理,面對不愛你的那個男友,你認為,你是那麼地愛他,他就應該同樣地來愛你,不應該在他發現他並不愛你時選擇離開你,他不應該拋棄你。若你還想苦苦相求去挽回,只會讓他更反感,恐怕也會希望你不要再去糾纏他。
那麼,大家能否都按照“我希望別人如何對我,我就如何去對別人”的黃金規則去思考問題呢?我希望張三能尊重我的選擇不要再來糾纏我,我也會尊重前男友的選擇不去糾纏他。張三愛我,我不一定非要愛他;我愛前男友,他不一定非要愛我。
我愛誰對誰好,是我心甘情願的,人家有愛我或不愛我的權利和自由。我愛的人也愛我,這是皆大歡喜最好的結果了;我愛的人他不愛我,我也不會後悔自己對他的愛。他不愛我只表示他不適合我,並不代表我不可愛,我還應該感謝他勇敢地選擇了拋棄我,他承擔了道義上和良心上的譴責,但卻能讓雙方各自都有再次選擇的機會去找到屬於自己的真愛。如果他不愛我,只是因為我是那麼地愛他,只是因為我愛他,他就應該愛我,而勉強他自己娶了我,婚後雙方都不快樂,互相折磨,一輩子痛苦,那他才是真的對我對他自己都不負責任,才是真的害了我的一生,也害了他自己的一生。其實失戀對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應該是感到高興和慶幸的事情,失敗是成功之母,多一次失戀的機會,就多了一次瞭解自己,讓自己成長的機會,對找到更適合自己的真心愛人,成功的機率更大了。我們應該感謝失戀,給了我們生命更多的體驗,我們更應該感謝那個拋棄我們的人,給了我們更多寶貴的人生經驗,讓我們更加成熟,失戀是化了妝的最好的祝福!
所以理性地按照黃金規則去思考問題,比按照感性的反黃金規則去處理問題,對自己更有利,也是我們自己更能把握和掌控的。我們不能要求別人做什麼或不做什麼,但我們卻有能力讓自己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我們改變不了別人,但卻能改變我們自己。我們做不到讓別人不做傷害我們的事情,但我們卻能做到無論別人做了什麼都傷害不到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