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我的初戀。是那麼地刻骨銘心。在認識他的時候。我確實沒有談過男朋友。但並不表示就是所謂的處女。我天生就比較高傲。很難愛上一個男人。所以。當我遇見他。那個讓我心跳、臉紅、失眠的輝。我就放下了所有的缺點。盡量展示我的優點。
輝是典型的帥哥。他擁有酷酷的髮型、磁性的聲音、迷人的眼睛。性感的嘴唇。喜歡他用那種能挑起我慾望的眼神看我。喜歡他用頭髮挑逗我癢癢。讓我每次都要求饒。喜歡從他口中叫我老婆的感覺。喜歡他用那火熱的唇神情地吻我。更喜歡與他合二為一的享受。還記得他曾經用嘴餵水給我喝。還記得他剝了半盤很難剝的西瓜子給我吃。還記得他曾給我的第一個情人節。他拿著身上僅有的幾塊錢說買玫瑰花給我。被我好心的拒絕了。不是我不想要。而是不想他破費。畢竟他本身的環境不好。相反。我買了幾朵送給他。當天我們去爬山。在山上我們彼此相依。說永遠會在一起……
還記得他帶我去迪吧玩,他的親人在嗨藥。他摀住我的眼睛。那時就有種安全感。感覺他值得我去珍惜與疼愛。還記得他對我說過的話,他說不管以後怎麼樣。他永遠都不會讓心愛的人受傷。還記得他曾很認真的對我說;靜。我一定會娶你回家。當時我還被感動的一塌糊塗。雖然我嘴上沒有說什麼。迷戀他的擁抱、呵護、吻、一切的優點與缺點。人為什麼總在失去時。才真正懂得珍惜。可是。當你懂得什麼是。。。。愛時。就如他所說。一切都太晚了。曾經認為自己懂愛。可是事實卻否認了。其實我不懂。他也說過我是一個不懂得愛的女人。也許。上天注定我們有緣無份吧!
每天聽著情歌王子『王傑』的歌。他所唱出的感覺能讓我哭一天,不誇張,是一天。《說謊的愛人》是輝的最愛。也是我的最愛。還記得他用同樣的感覺幾乎同樣的聲音把這首歌唱給我聽時。我就覺得在他面前我注定是個說謊的愛人。沒錯,我所說的話,所做的事。他已經不再相信了。這能怪我嗎?還不是因為怕失去他、太愛他而隱瞞了某些事情罷了。努力去挽回他的心。努力的用真心去感動他。可是。沒有用。他會用很殘忍的語言回答我。叫我別傻了。他的心已經被我傷透了,碎了,已經死了。難道就真的只是我一個人的錯嗎?如果責任全部推給我他會覺得好受。得意的話。我心甘情願包攬下所有的痛苦。
曾經的誓言、曾經的愛情、曾經的快樂、曾經的老公老婆已經成為過去。等待我的又是孤獨的單身生活。在這痛苦尚未減輕。傷口還沒癒合的情況下。我必須養好內外傷。調整好狀態。勇敢地站起來。我舒靜是沒有那麼容易被愛情擊誇的。對。振作點。明天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