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羅灣海戰:垂死掙扎的末代皇朝
爆發於公元1633年的料羅灣海戰,又稱崇禎明荷海戰。是即將滅亡的明王朝與國力蒸蒸日上的荷蘭(七省聯盟已獨立但尚未從西班牙的統治下獨立)進行的一場大海戰。這場海戰,可以說是末代皇朝的垂死掙扎,是中國與西方的海戰中,唯一勝利的一場。回顧這場海戰背後的一些史實,有別樣的意義。
海戰的起因是荷蘭方面為奪占中國對外貿易權.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與中國交易.荷蘭方面認為攻擊中國以先進的大炮武器,性能優異的快速戰艦則十拿九穩。
最終,海軍實力佔優的荷蘭人落得個大敗虧輸。他們遇到的,是個怎樣的國家呢?
公元1633年,明崇禎六年。 受小冰河期(Little Ice Age)影響。中國北方長年乾旱、中原和東部數次特大地震、北方瘟疫流行。除江浙閩粵一帶受災影響後仍然恢復富裕外,在北方,特別是李自成造反地區,部份 災區,比如地震區,赤地千里、餓殍遍野,百姓吃樹皮甚至餓死,以及因為飢餓而搶劫殺人,搶縣衙都有發生。這是料羅灣海戰時期的中國國情。
公元1633年的荷蘭,雖然還沒有從西班牙的統治中獨立,但航海和貿易已獲得極大發展。已處於其歷史上著名的「黃金時代」發端期。 上圖就是這一時期荷蘭在全球殖民地的分佈情況。其中,荷蘭東印度公司管理淺綠色地區;深綠色地區則為荷蘭西印度公司掌控。
英語稱中國帆船為「junk」,被音譯成「戎克船」。經過宋朝與元朝改良後,中國帆船於15世紀-17世紀中,大量出現於中國近海。有證據顯示,當時的中國帆船,長約100多米,寬度約50多米,稱為寶船。
以當年鄭成功收復台灣的主力戰船大青頭(船體多飾以青色)為例:船長約10丈,寬2丈1尺,高l丈5尺,吃水8尺,載重三四千擔,總共只配備2 門大炮,前1後1。因此可以相信,料羅灣海戰中,中國的水師,總體水平不會超過這種大青頭。並且在明末,中國船舶已不再是明初下西洋時候那種艨艟巨艦。反 而向小型化發展。這種船舶,必然不可能裝載更多的火炮和兵士。總體戰鬥力也會比較弱。
荷蘭海軍方面的艦隻情況如何呢?當時荷方主力戰艦共十一艘(Jacht, Bredam, Weiringen, de Fluyt Warmondt, Texcel, Weesp, Couckercke, Catwijck, Zeeburch, Kemphaen, Salm),由普特曼斯指揮,另有旗艦密德堡及一艘中國戎克船打狗號(Tavcoya),此外還包括海盜劉香帶來的50艘海盜船。
荷蘭海軍主力艦均為蓋倫船,這是一型極為優秀的帆船。通常擁有兩層或多層甲板。為了追求更強的火力,西方在船舶設計方面開始追求更大的船型。蓋倫船則成為這一造船思想指導下的產物。
1594年時的荷蘭蓋倫船
紅夷大炮最突出的優點是射程,對重型火炮而言,射程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環節,即使現今也不例外。明朝自製鐵火銃的最大射程不超過三里,而且要冒 炸膛的危險;而一般三千斤的紅夷大炮可以輕鬆打到七八里外,史籍記載最遠可達十里!十里相當於現代五公里多,相當遠了,有人曾經對這個數據產生過懷疑,但 是西方的同類型火炮的性能證明了這個數據是準確的(當時西歐各國已有領海這一概念,當時的領海是以海岸火炮的射程來定的,16世紀末期的領海是三海里,約 合五點五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