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對逃兵如何懲罰?是抽殺為何不是全部處死?
古羅馬對逃兵實行十一抽殺律,意思是每10人抽一人處死,如果全部處死就沒士兵為皇家打仗了。
也就是說處死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意思是殺雞儆猴,警告士兵不許臨陣脫逃,否則這就是下場。
在我國古代,秦始皇的軍隊號稱「虎狼之師」,秦軍打起仗來不要命。眾所周知,打仗意味著死亡,難道秦國士兵天生不怕死嗎?
非也,有句話叫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秦國士兵在戰場上殺一個敵人,就把敵人的頭顱割下來,綁在腰間,戰鬥結束後,以人頭多少獎賞。
人頭多的有機會陞官發財,這叫「以人頭記功」。
縱觀歷史,我們橫向發現在同時期的古羅馬軍隊打仗也很勇猛。
也許大家還記得斯巴達克起義吧?說的是古羅馬一個叫色雷斯的奴隸,帶領著奴隸們反抗羅馬的統治爆發的起義。
這些鬥士曾被奴隸主逼著和老虎獅子搏鬥,電影《角鬥士》演繹的就是這段血腥歷史。
然而這些角鬥士起義時間不長就被皇家軍隊消滅了,皇家軍隊是怎樣消滅了斯巴達克起義的呢?要知道這些人可都是和老虎獅子搏鬥過的野蠻人,打仗彪悍有經驗,怎麼就會被打敗了呢?
原來羅馬皇家軍隊沒有採用秦國軍隊的獎勵方法,而是採用了殘酷的十一抽殺律來威脅士兵上陣殺敵。
剛開始皇家軍隊和鬥士們一交手就敗,主要是起義軍太生猛,皇家士兵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
眼看義軍勢如破竹,攻城略陣,皇家軍隊兵敗如山倒。這時候羅馬三軍統帥克拉蘇想起了先人用過的十一抽殺律。
十一抽殺律早在之前就出現了,由於太過殘酷輕易不敢用。其辦法是把所有的軍隊集中在一起,每10人為一組抽籤兒,這10人中必有一人會抽到被處死的簽子,也就是說處死這一個人來震懾其他的人,有點殺雞給猴看的意思。
據說克拉蘇為消滅斯達巴起義,一次就殺死了上千名羅馬士兵,克拉蘇元帥打算殺兩回,結果殺了一回就制止住了士兵們的敗逃。
士兵們心裡想,如果再不賣力打仗,說不定哪會兒就抽到了自己,與其被殺還不如抱團殺敵,取得勝利就不必抽籤受死了。
本來抽籤就沒有確定性,誰知道能輪到誰呢,誰又能保證不輪到自己呢?
這就好比用左輪手槍打賭射腦袋一樣,總有被打死那一個人。值得一提的是,十一抽殺律處死方式可比左輪手槍殘忍多了,十一抽殺律是用石頭把人活活砸死。講真這種恐怖心理比戰死還令人恐怖。
羅馬皇家軍隊就是利用這種辦法取得了最後的勝利。或許是「十一抽殺律」過於殘忍,史上有據可考的僅執行過四次。
綜上所述,十一抽殺是每10人抽一個,殺死一人用來警告其他人,如果都殺死士兵也就沒什麼意義了。